【招标公告】博州精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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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采购单位 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卓冠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博州精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博州精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DY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博州精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0万元其他资金4000万 元,招标人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更换机械细格栅1台、粗格栅1台、对生化池、沉淀池改造,增加1台 多重圆板污泥脱水机(JDS-新1000)、新增一台高压板筐压滤机以及机车间、增加2台磁悬 浮鼓风机等设施;二标段:管网改造工程及提标改造等配套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博州精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博州精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及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 程师资格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 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 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7日10时00分到2025年03月19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 名单,以上原件查验并提交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新疆卓冠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博乐市南城龙纹水岸南门17-1号门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0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博乐市南城龙纹水岸南门17-1号门面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州精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已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精发 改行政(2025)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 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博州精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监理 2.2 建设地址:精河县 2.3 建设规模一标段更换机械细格栅1台、粗格栅1台、对生化池、沉淀池改造,增加1 台多重圆板污泥脱水机(JDS-新1000)、新增一台高压板筐压滤机以及机车间、增加2台磁 悬浮鼓风机等设施;二标段:管网改造工程及提标改造等配套附属设施。 2.4项目投资一标段 255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343 万元设计费20万元)二标段 245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250.29 万元(含预备费 370.37万元),设计费20万元> 2.5计划工期120天(其中设计周期15天),计划2025年04月12日开工2025年08月09 日竣工 2.6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含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 至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及本工程全 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 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和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 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监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请于2025年02月27日10:00时至2025年03月19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 外),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 名单,以上原件查验并提交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新疆卓冠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方法:新疆卓冠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纸质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精河县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冠鼎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北京南路15号隆泉大厦11层1105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q, 彡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套责人(顾目焚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淇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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