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博州精河县木特塔尔沙漠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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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采购单位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博州精河县木特塔尔沙漠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博州精河县木特塔尔沙漠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 化)-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ZJXJL-202500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博州精河县木特塔尔沙漠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9万元,招标人为精河 6527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建设智慧停车场9000 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建设。二标段:新建游客服 务设施5000平方米,旅游环保公厕5座,旅游道路3.5公里及配套设施等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博州精河县木特塔尔沙漠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 化)一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博州精河县木特塔尔沙漠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 化)-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 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②项目总监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 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④与招标人存 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8日10时00分到2025年03月20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执 业证书,信用信息报告。以上原件或经扫描可查询的电子件核查,并提交四套复印件加盖企 业公章在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乐市五台路南侧中央公馆A2#楼 二楼)领取。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打款时备注上项目名称+ 文件费)账户名称: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6505 0173 6050 0000 134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乐红星路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乐市五台路南侧中央公馆 A2#楼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1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州精河县木特塔尔沙漠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精发改行政【2025】1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博州精河县木特塔尔沙漠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施 工一体化)一监理 2.2 建设地址:精河县 2.3 建设规模:一标段:建设智慧停车场9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建设。二标段:新建游 客服务设施5000平方米,旅游环保公厕5座,旅游道路3.5公里及配套设施等建设。 2.4总投资额:一标段:2152.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099.58万元,设计费21万)。二 标段:4097.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995.76万元,设计费39万)。 2.5计划工期:275天(其中设计周期15天),计划2025年4月1日开工2025 年12月 31日竣工。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含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至 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及本标段全套 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 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②项目总监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 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④与招标人存在利 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监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0日 5.2领取方式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执 业证书,信用信息报告。 以上原件或经扫描可查询的电子件核查,并提交四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在博州晶鑫工程项 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乐市五台路南侧中央公馆A2#楼二楼)领取。 5.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打款时备注上项目名称+文件费) 账户名称: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6505 0173 6050 0000 134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乐红星路支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精河县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42210121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博乐市五台路南侧中央公馆A2#楼二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4996722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一瓜®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65270°(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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