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牙甫泉镇土地平整(房前屋后)项目(推广以工代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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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喀什地区 | 采购单位 | 疏勒县牙甫泉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牙甫泉镇土地平整(房前屋后)项目(推广以工代赈)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牙甫泉镇土地平整(房前屋后)项目(推广以工代赈)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牙甫泉镇土地平整(房前屋后)项目(推广以工代赈)已由疏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勒发改批复[2025]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努热拉·玉苏普,招标人为疏勒县牙甫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疏勒县牙甫泉镇
2.项目规模:在牙甫泉镇进行土地平整4881.05亩(房前房后)1村33亩、2村420亩、3村140亩、4村200亩、6村150亩、7村120亩、8村400亩、9村60亩、10村50亩、11村110亩、12村96亩、13村318.2亩、14村102.85亩、15村80亩、16村420亩、17村528亩、18村883亩、19村360亩、20村300亩、21村110亩。
3.招标内容与范围: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E6531003908002054001001 | 牙甫泉镇土地平整(房前屋后)项目(推广以工代赈) | 90 | 488.11 | 牙甫泉镇土地平整(房前屋后)项目(推广以工代赈)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以上企业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企业及人员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7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疏勒县农业农村局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疏勒县牙甫泉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监管机构: | 疏勒县农业农村局 |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联系人: | 疏勒县农业农村局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电 话: | 19890185568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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