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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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海创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HCD-2025-CW-0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学校现有食堂从业人员岗位实行劳务外包,所有临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劳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或劳务服务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0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依法纳税缴费。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完税证明、社 保缴纳记录等。 5)、近三年内食堂劳务外包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无安全记录。近3年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执法部门处罚,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记录,未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由公安部门开具的服务团队工作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8日10时00分到2025年03月14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03月08日 至2025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 13: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新疆海创达工程服 务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石河子西路麓枫酒店十楼1012室);3、方式:线 下获取,现场购买4、磋商文件工本费 ¥300.0 元/包,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换5、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领取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领取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 身份证;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以上所有 资料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海创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石河子西路麓枫 酒店十楼1008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8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海创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石河子西路麓枫 酒店十楼1008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HCD-2025-CW-003 2、项目名称: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元 5、最高限价:*** 元。 6、资金来源:食堂专项资金。 7、项目地点:昌吉市乌伊东路170号。 8、采购需求:对学校现有食堂从业人员岗位实行劳务外包,所有临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 9、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1、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2、招标范围:食堂从业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薪酬发放,共计3人 二、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7200元整(大写:柒仟贰佰元整); 2、保证金缴纳形式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11:00分(北京时间)。 4、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新疆海创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新疆玛纳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收款账号:804060212010113620331 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 对核实。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自行办妥 保证金缴纳手续,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 限缴纳保证金视为领取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招标代理公司。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保险保 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开标后提出撤回其响应文件的单位,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于成 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请未成交单位开具收据办理),成交单位的保 证金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回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回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昌吉市乌伊东路17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创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石河子西路中央商务区D-6号写字楼十楼1013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366032081@qq.com 招标人或共扭标代理机构主要够跌°慷瞅谐入丧灯以鉴名)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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