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顶驱租赁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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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克拉玛依市 | 采购单位 | 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信和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顶驱租赁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顶驱租赁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编号:XJKLSY(DQZL)2025-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顶驱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租赁 3 台 500T 及以上顶驱。本项目预算金额 300 万元(含税),本次招标金额为 为暂估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顶驱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顶驱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 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 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 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有一项类似顶驱租赁服务 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封面、范围页和签字页)】;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4 年未出具的,可提供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成立的新公司,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 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 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
6、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 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人员要求:
(1)每台顶驱设备至少配备 1 名现场技术服务人员,从事本岗位时间不得少于 3 年;(2)投标人须有不少于 2 名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能够到指定井场指导招标人进行安装、调试、拆卸工作;
注:提供上述人员须具备真实有效的电工证(低压)、高处作业证、HSE 培训合格证,招标 人需提供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保及工伤保险缴纳证明;
9、设备要求:
(1)投标人所投租赁设备出厂年限应满足:出厂日期不早于 2015 年 8 月 1 日(含)(制造 商参与投标的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试验和检验报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除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试验和检验报告外,还须提供顶驱购置合同、发票及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产品授权委托 书);
(2)投标人所能提供的顶驱必须为现货(500T 顶驱至少有 3 台现货),必须提供相应的合 格证、检测证书等证件;
10、其他
(1)投标人须承诺:若入围,根据招标人需求在招标人指定井场进行顶驱租赁服务。(提供 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承诺:入围后,接到招标人通知 7 日内,在招标人生产现场将设备交付招标 人。(提供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承诺:入围后,招标人享有因项目等停、等甲方指令等停等正常理由报停的 权利,项目等停、等甲方指令等停期间不计算设备租赁费。(提供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 自拟);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13 日 19 时 00 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方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02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02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信和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区经四街 206 号(融汇科创大厦 A 座 401 室)】。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顶驱租赁项目(含现场技 术人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顶驱的租赁、供应、运输(租赁开始后设备首次运输及租赁 结束后回收运输)、保险、税费(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检测检验、按需求在规定的时间内 将顶驱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到指定井场指导招标人完成安装、调试、拆卸工作,现场技 术服务人员的食宿,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提交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缺陷修 补等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招标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 义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3、交付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7 日(日历日)内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到指定 井场指导招标人完成安装、调试、拆卸工作。
4、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结算完毕止。
5、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6、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 年 3 月 9 日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 19:00 止,每天 10:00 至 13:00 ,16:00 至 19:00 ,过期不候。
7、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按本招标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申请人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同发送到邮箱:453430273@qq.com,邮件名称必须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所投标段名称+ 授权委托人电话。
2怎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6505 0189 8654 0000 0844
8、招标文件费用:500 元/份
9、账户名称:新疆信和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金龙大街 3399 号科创大厦五楼 517 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和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克拉玛依区经四街 206 号(融汇科创大厦 A 座 408 室) 联 系 人: 王敏 阚荷彬
电 话: ***
电子邮件: 45343027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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