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造气车间16台气化炉及附属设备2025-2027两年度维保及单炉大修项目招标三次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哈密市 发布日期:2025-03-13

【招标公告】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造气车间16台气化炉及附属设备2025-2027两年度维保及单炉大修项目招标三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哈密市 采购单位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造气车间16台气化炉及附属设备2025-2027两年度维保及单炉大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造气车间16台气化炉及附属设备2025-2027两年度维保及单炉大修项目招标三次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造气车间16台气化炉及附属设备2025-2027两年度维保及单炉大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造气车间16台气化炉及附属设备2025-2027两年度维保及单炉大修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5-019
三、招标内容及概述: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造气车间16台气化炉及附属设备为期两年的日常维保及单炉大修。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澄清。
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
项目期限:24个月(2025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验收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实力的企业。
2、投标人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现场维保队伍应具有维修过同类型设备的业绩,技术过硬对设备故障有一定预判性。项目经理具有3年以上的相似项目管理经验。
4、投标方投标前应自行实地进行现场踏勘。必须征得项目单位同意做好安全防护后方能进入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张治发 15299566397。
5、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hnygf.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99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
七、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与时间: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购买时间:2025年2月20日 -2025年3月20日 10:00—19:00,售后不退。
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hnygf.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442386004@qq.com,注意: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八、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保证金
标书费缴纳帐户:(99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00644973
行号:10488100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15万元)
开户名: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哈密地区分行
帐  号:1076 2923 1866
行  号: 1048 8400 1015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说明: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九、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 (北京时间12:0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北京时间16:00),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B座
开标时间:2025年3月28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本项目支付方式为电汇、承兑、实物支付。
十二、本项目中标单位将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并完成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人(授权人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审核通过)来现场开标,并携带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质及业绩原件。
十三、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四、联系方式:
项目商务联系人:***    电话:***  邮箱:442386004@qq.com
项目技术联系人:张治发   15299566397  供应商注册联系人:张彩萍   18399894138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周永庆0902-7175927
十四、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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