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和墨洛产业园亮化工程建设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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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和田地区 | 采购单位 | 墨洛产业园 |
| 招标代理机构 | 昆玉市隆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和墨洛产业园亮化工程建设项目(EPC)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和墨洛产业园亮化工程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和墨洛产业园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14004002250129)
已由 第十四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发〔2024〕218号、师发改发〔2024〕453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和墨洛产业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和墨洛产业园
3.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条重要街道和1处公园新建街景亮化约11900米,公园基础照明及景观亮化约15万m²;12处重要景观节点新建楼体亮化83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完成本项目。
(2)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电气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2)施工负责人(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4)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且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数量(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投标单位需将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在兵团建筑业监管平台上录入。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3月20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且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数量(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投标单位需将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在兵团建筑业监管平台上录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3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和墨洛产业园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14004002250129)
已由 第十四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发〔2024〕218号、师发改发〔2024〕453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和墨洛产业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和墨洛产业园
3.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条重要街道和1处公园新建街景亮化约11900米,公园基础照明及景观亮化约15万m²;12处重要景观节点新建楼体亮化83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14004002250129001001 | 和墨洛产业园亮化工程建设项目(EPC)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条重要街道和1处公园新建街景亮化约11900米,公园基础照明及景观亮化约15万m²;12处重要景观节点新建楼体亮化83栋。 | 36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完成本项目。
(2)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电气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2)施工负责人(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4)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且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数量(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投标单位需将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在兵团建筑业监管平台上录入。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3月20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且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数量(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投标单位需将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在兵团建筑业监管平台上录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3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和墨洛产业园 | 招标代理机构: | 昆玉市隆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新疆和田市和田县高新农业园区 | 地 址: | 第十四师昆玉市 | |||||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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