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疆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布日期: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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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新疆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疆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疆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SXXJ-2025-08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会
计师事务所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
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需提
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
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需提供
承诺函。
5.能够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需提供承诺函。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承诺函。
7.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0人,近三年内有连续从事金融
企业相关审计经验,本项目仅接受总所投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官网(www.cicpa.org.cn)信息截图或地方财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产评估机构须满足以下要求
1应当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需提供承诺函。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需提供
承诺函。
3.遵守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违法、违规或行业自
律惩戒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4.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需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取得财政部门资产评估备案证明(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
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www.cicpa.org.cn)上关于处罚
情况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近3年内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
网(www.cicpa.org.cn)上关于处罚情况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
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
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
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提供承诺函)
(4)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
工作。(提供承诺函)
2.资产评估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资产评估委托方高管层无经济利益关系;(提供承诺函)
(2)就同一经济行为向金融企业提供会计、审计及财务顾问服务等。(提供承诺函)
(四)本项目仅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成
员单位数量为2家,且另一联合体成员须为资产评估公司;
(2)联合体各方须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内附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
体成员对本项目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
标的,相关联合体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五)关联关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六)信用记录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开始计算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七)财务制度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正文及财
务报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7日10时00分到2025年03月21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请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北京时
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3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天
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座2108号、邮箱2923155835@qq.com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均须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备注:以上文
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传送至邮箱2923155835@qq.com,经核验符合报名条件后,
发送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缴费账号,填写完整文件获取登记表且缴费后视为报名成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座2108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7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座2108号
七、其他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根据相关
规定,对《新疆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疆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NSXXJ-2025-08001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分四个片区,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排名,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为本项目牵
头中介机构(主审),负责第一片区机构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排名第二的中标人
(参审)负责第二片区机构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排名第三的中标人(参审)负责第
三片区机构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排名第四的中标人(参审)负责第四片区机构的清
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最高限价:
按照单一机构的资产额度分段设置最高费率,采用分段累加计费方式(第一服务区域另单设
200万元,作为主审牵头及合并报表等服务费用)。投标人须填报下浮率(综合下浮),下浮
率≥0%。最高费率分段标准如下:
资产额度20亿元及以下,万分之一。
20 亿元500 亿元部分,万分之零点三。
例:单一机构限价以万元为单位,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限价,以单家资产规模 880 亿
元的机构为例,资产额度分段为20亿元、30亿元(20亿元-50 亿元)、50亿元(50亿元
-100 亿元)、100(100 亿元-200 亿元)、3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380 亿元(500
亿元以上部分),最高服务费=20×1+30×0.9+50×0.8+100×0.7+300×0.6+380×0.3=451
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请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8:30 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座2108号、邮箱
2923155835@qq.com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备注:以上文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传送至邮箱2923155835@qq.com, 经核验符
合报名条件后,发送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缴费账号,填写完整文件获取登记表且缴费后视为报
名成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7日9:00时(北京时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3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 B-2107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923155835@qq.com
孔榕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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