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独山子区穗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延长便利店租赁期限及调整招租内容的澄清(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克拉玛依市 发布日期: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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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克拉玛依市 采购单位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穗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独山子区穗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延长便利店租赁期限及调整招租内容的澄清(变更)公告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独山子区穗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延长便利店租赁期限及调整招租内容 的澄清(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SFYW-ZZ-031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独山子区穗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便利店门店公开招租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穗丰粮油贸易有 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共计32家门店参与招租,这些门店均坐落于居民小区内部,地理位置得天 独厚,周边居民众多,商业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店内基础设施一应俱全,公司致 力于为周边居民及消费者打造便捷、高效的购物环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独山子区穗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便利店门店公开招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独山子区穗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便利店门店公开招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承租者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 然人。 2.承租者需具备商业经营经验及良好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 3.承租者应具备充足资金实力,能够满足日常运营及租金支付需求。 4.本项目不得将成交资格转包(移)至第三方,否则取消成交资格,同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9日12时30分到2025年04月02日23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独山子区湛江路二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独山子湛江路二号 七、其他 为进一步优化招租方案,提升商户长期经营稳定性,现对《独山子小区便利店门店公开 招租公告》中租赁期限及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更新如下如下独山子区穗丰粮油贸易有限责 任公司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租独山子小区内的便利门店。本次共计32家门店参与招租, 门店均坐落于居民小区内部,地理位置优越,商业潜力巨大,基础设施完善,致力于为居民 提供便捷、稳定的购物环境。 一、招租方式 采用公开招租 二、承租者资格要求 1.承租者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者需具备商业经营经验及良好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 3.承租者应具备充足资金实力,能够满足日常运营及租金支付需求。 4.本项目不得将成交资格转包(移)至第三方,否则取消成交资格,同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租期与议价 1.各门店底价详见附件《小区便利店底价表》,供报名方参考。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租赁期为3年。若出现房屋无人承租的情况,进行协商后,以调整后 的价格为准,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四、招租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阶段 1.时间:自公告公开之日至2025年4月2日 2.要求: 填写《便利店门店承租报名登记表》(领取地点:独山子区湛江路2号北楼一楼业务部)。 3.提交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自然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签署《承租响应承诺书》 报名者需签署《承租响应承诺书》,明确知悉并同意公告条款及调整内容。未签署者视为自 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缴纳承租保证金 1、时间:自公告公开之日至2025年4月2日(与报名同步) 标准: 序号房租金额(元/年)保证金(元)备注 1 10,000元及以下 1000 2 10,001元至50,000元(含)3000 3 50,001元及以上 5000 2.说明: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承租成功则转为履约保证金; 未成功者按流程(无息)退 还。 (三)现场报价阶段 1.时间:2025年4月3日上午10:30 2.地点:独山子区湛江路2号南楼二楼会议室 3.规则: 竞价者超过1人时,抽号决定顺序,价高者得。 若出价相同,则进行多轮竞价直至决出最高价。 (四)签订合同阶段 1.时间: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 2.要求: 成交方需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及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 逾期未缴纳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撤场要求 未成交或不继续租赁的原租户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0日内完成撤场。逾期未撤场产生的场 地占用费、法律纠纷等均由原租户自行承担。 (二)费用承担范围 承租者需自行承担房屋物业费、水费、电费、暖气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日常维修责任 承租者承担租赁期内日常维修(如水暖、电路等)。房屋主体结构或公共设施的维修由租赁 方负责。 (四)违法违规责任 承租者需独立承担因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全部责任。若因此影响租赁 方声誉或造成损失,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赔偿责任。 (五)租赁方提供的设施 租赁方提供基础货架及监控设备(数量以交接单为准)。设备使用权归承租者,所有权归租 赁方,退租时需完好归还,损坏需照价赔偿。 (六)履约保证金条款 合同期限为3年,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七)合同解释权 本公司保留对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及调整权,遇不可抗力可补充通知。 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地址:独山子区湛江路2号北楼一楼业务部 0 2 0 0 附件:小区便利店底价表 序号位置店名便民店面积(m')底价(元/年)备注 1 2区10栋小区便利店10店 25 2500 2 2区20栋小区便利店3店 58/25 5000 3 2区56栋小区便利店9店 25 3000 4 2区66栋小区便利店1店 58/25 8000 5 3区10栋小区便利店4店66/25 6000 6 4区85栋小区便利店27店173 15000 7榆园5栋小区便利店17店36 6000 8 6区5栋小区便利店29店150/23 20000 9 6区28栋小区便利店5店 58/25 10000 10客运站家属院9区17栋南侧小区便利店19店148/25 7000 1l 9区35栋小区便利店24店150/23 15000 12虹园10-18 栋间小区便利店7店 58/25 60000 13 10 区4栋小区便利店20店175 18000 14 10区 26栋小区便利店31店 150/23 20000 15 11区 37栋多多菜店小区便利店15店 25 15000 16 11区46栋小区便利店32店150/23 20000 17 锦园20-17 栋间小区便利店8店 58/25 36000 18 众鑫44栋小区便利店6店 58/25 20000 19 天润11栋小区便利店26店115 75000 20 天悦20栋小区便利店16店150 90000 21 美林37栋小区便利店18店150/23 30000 22 靓园28栋小区便利店28店150/23 50000 23 4区39栋小区便利店11店25 2500 24 4 区 81栋小区便利店25店150/25 10000 25 3区28栋小区便利店13店25 3500 26 1区 64栋小区便利店33店150/23 10000 27 10 区82栋小区便利店30店150/23 28 2区37栋小区便利店2店 29 4区7栋小区便利店22店90/260 12000 58/25 6000 38000 30 4区18栋小区便利店12店25 2500 31 4区73栋小区便利店14店25 2500 32 5区10栋小区便利店23店83.3 5000 承租响应承诺书 承诺人名称(企业名称/自然人姓名):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地址: 致:独山子区穗丰粮油贸易有限责公司 本承诺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贵公司发布的《独山子区穗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便利店 门店公开招租公告(修订版)》(以下简称“公告”)及《关于延长租赁期限及调整招租内容 的澄清(变更)公告》的全部内容,自愿参与本次便利店门店招租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内容 (一)知悉并同意公告条款 本承诺人完全知悉、理解并同意公告中所有条款及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租赁期限延长至3年; 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 履约保证金条款(按房租金额分档缴纳); 撤场要求、费用承担范围、维修责任、违法违规责任等全部条款。 (二)遵守招租流程 本承诺人承诺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参与招租流程,包括: 按时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签署本承诺书; 按规定缴纳承租保证金: 参与现场报价,遵守竞价规则: 若成交,按期签订合同并履行租金及保证金缴纳义务。 (三)禁止转包(移) 本承诺人保证不将成交资格转包(移)至任何第三方,否则自愿承担取消资格、违约责任及 一切法律后果。 (四)费用与责任承担 自行承担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等相关费用; 承担租赁期内日常维修费用; 独立承担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全部责任。 (五)设施使用与归还 承诺妥善使用租赁方提供的基础货架及监控设备,退租时完好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法律责任 若本承诺入违反上述任何条款,贵公司有权取消报名或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及法 律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占用费、诉讼费用等)均由本承诺人 自行承担。 三、附则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承诺书未尽事宜,以公告及合同约定为准。 承诺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穗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穗丰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湛江路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9919268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狙货虐(项目负责刃):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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