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昌吉庭州生态绿谷公园选定运营维护单位项目(一标段)—文化公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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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昌吉市城建瑞霖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昌吉庭州生态绿谷公园选定运营维护单位项目(一标段)一文化公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昌吉庭州生态绿谷公园选定运营维护单位项目(一标段)一文化公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SH-GK-2025-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庭州生态绿谷公园选定运营维护单位项目(一标段)一文化公园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4.215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城建瑞霖物 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内容昌吉头屯河庭州生态绿谷一文化公园的道路保洁维护(包含冬季清雪) 绿化养护维护、基础设施设备维护、人工湖湖面水体保洁(芦苇割除)等服务。招标范围: 承担昌吉头屯河庭州生态绿谷一文化公园范围内的道路保洁维护(包含冬季清雪)、绿化养 护维护、基础设施设备维护、人工湖湖面水体保洁(芦苇割除)等运营维护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庭州生态绿谷公园选定运营维护单位项目(一标段)一文化公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庭州生态绿谷公园选定运营维护单位项目(一标段)一文化公园)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服务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 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 2、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面);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d.gsxt.gov.cn/index.html);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为充分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9日10时00分到2025年04月15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 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丽景尚城5 号商业楼-6楼综合办)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丽景 尚城5号商业楼-6楼综合办) 七、其他 本昌吉庭州生态绿谷公园选定运营维护单位项目(一标段)一文化公园己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昌吉市城建瑞霖物业服务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SH-GK-2025-02 2、项目名称:昌吉庭州生态绿谷公园选定运营维护单位项目(一标段)一文化公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元(最高限价:*** 元) 5、项目内容昌吉头屯河庭州生态绿谷一文化公园的道路保洁维护(包含冬季清雪)、绿化 养护维护、基础设施设备维护、人工湖湖面水体保洁(芦苇割除)等服务。 6、招标范围:承担昌吉头屯河庭州生态绿谷一文化公园范围内的道路保洁维护(包含冬季 清雪)、绿化养护维护、基础设施设备维护、人工湖湖面水体保洁(芦苇割除)等运营维护 服务。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2年。 8、付款方式:以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9、项目地点:昌吉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服务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 围必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 2、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面);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d.gsxt.gov.cn/index.html);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为充分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 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3、地点: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丽景尚城5号商 业楼-6楼综合办) 4、招标文件售价(元):1000 元(售后不退) 5、领取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到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确认。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 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6、投标保证金: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 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 行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 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 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尚 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长宁路支行;账号:3004801509200069777;),不得以现金和其 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 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3)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收据原件交至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保函的有效期 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 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丽景尚城5号商 业楼-6楼综合办)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丽景 尚城5号商业楼-6楼综合办)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市城建瑞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城建瑞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黄河路昌吉中心锦辰国际大楼20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丽景尚城5号商业楼-6楼综合办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357975842@qq.com 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亢(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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