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皮山县2025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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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和田地区 | 采购单位 | 皮山县教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皮山县2025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新疆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天穹实业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 PSXZC2025-019号
二、项目名称: 皮山县2025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剑,李旋,尹天兰,孙世彦,黄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参考《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仅作为协商价格的基础。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157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皮山县教育局
地 址:皮山县民生路2-1号
联系方式:0903-64231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人民西路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6层
联系方式:0903-7827813、187993224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903-7827813、18799322493
2025年03月18日 2025年04月11日
1
附件信息:
新疆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规格型号.pdf
402.3K
江苏天穹实业有限公司-规格型号.pdf
219.7K
皮山县2025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包一)-招标文件(维修改造).doc
1.3M
中小企业声明函
411.6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67.5K
一、项目编号: PSXZC2025-019号
二、项目名称: 皮山县2025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新疆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努尔巴格街道和平社区敬老路大路边75号3楼301室 | 报价:1587330(元) | 95.2 |
| 3 | 江苏天穹实业有限公司 | 宝应县曹甸镇工业集中区彩虹路3号 | 报价:1251645(元) | 96.14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2 | 皮山县2025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包二)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六条的情形之一,做废标处理。 | |
| 4 | 皮山县2025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包四) | 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 1 | 皮山县2025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包一) | 皮山县2025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包一) | 详见附件 | 1 | 1587330 | 详见附件 |
| 2 | 皮山县2025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包三) | 皮山县2025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包三) | 详见附件 | 1 | 1251645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剑,李旋,尹天兰,孙世彦,黄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参考《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仅作为协商价格的基础。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157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皮山县教育局
地 址:皮山县民生路2-1号
联系方式:0903-64231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人民西路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6层
联系方式:0903-7827813、187993224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903-7827813、18799322493
2025年03月18日 2025年04月11日
1
附件信息:
新疆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规格型号.pdf
402.3K
江苏天穹实业有限公司-规格型号.pdf
219.7K
皮山县2025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包一)-招标文件(维修改造).doc
1.3M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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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167.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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