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0万吨/年煤基费托蜡精细化工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克拉玛依市 发布日期: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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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克拉玛依市 采购单位 克拉玛依广盛绿源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10万吨/年煤基费托蜡精细化工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0万吨/年煤基费托蜡精细化工项目 EPC 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HD(ZCB)2025-02-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 一、招标条件 本10万吨/年煤基费托蜡精细化工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广盛绿源化工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10万吨/年费托液蜡精细分离装置、3万吨/年烷基苯生产装置及相应的公 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0万吨/年煤基费托蜡精细化工项目 EPC总承包(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0万吨/年煤基费托蜡精细化工项目EPC总承包(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或相应高级技术职称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 超过5年的。 4、投标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 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 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5)投标人 业绩:投标人近十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石油化工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 (类似石油化工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石油化工 工程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 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 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以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 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近十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不得少于一项。 (业绩资料:①如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需提供业绩材料中标通 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工验收意见表,日期 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签署日期为准。②如提供设计负 责人身份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 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③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须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对应内容。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 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1.联合体牵头人及成 员资格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应满足第三条第1项第(2)条施工资质要求和第三条第2 项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第(1)条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 担施工任务成员委派。 (3)联合体中各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均应满足第三条第3项 投标其他条件第(1)条法人资格条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3日00时00分到2025年04月18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报名后电子版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2025年5月6日15:30-16:00将各自加密PDF电子版投标文件压缩包(加密 要求:只能对压缩包进行加密,不得再对压缩包内的任何文件进行加密)发至 772405412@qq.com 邮箱。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 号)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0万吨/年煤基费托蜡精细化工项目施工图纸设计、施工 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等;10万吨/年煤基费托蜡精细化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包括的施工、 材料及设备采购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 责任和义务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各类证 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授权委托书自拟参加本招标项目的申请表(项目名 称、编号等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或将以上资料扫描成册一同发送到邮箱: 772405412@qq.com,邮件名称必须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方。申请人报名合 格后在申请邮箱接电子版招标文件。 3、申请人报名合格后购买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4、缴纳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兴路支行 行 号:313882000029 银行账号:88202100832580000020 5、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拉玛依广盛绿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中心路街道门户路 95-620 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77240541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人):zbW4|14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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