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苏村4679.23亩耕地征集运营合作方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塔城地区 发布日期: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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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塔城地区 采购单位 新疆中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苏村4679.23亩耕地征集运营合作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苏村4679.23亩耕地征集运营合作方公告(招标编号:TDZFCG(HFCX)2025041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 一、招标条件 本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苏村4679.23亩耕地征集运营合作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新疆中达生物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作内容:(1)招募1家运营合作方与招标人一起经营额敏县喇嘛昭 乡哈拉苏村4679.23亩耕地;(2) 土地位置: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苏村含蓄水池及节水滴灌设施;(3)招标人承担 土地承包费,春小麦补贴由招标人享有;田间投入及经营性投入(包含种子、化肥、农机作业、水电费、保险费、残膜回收等)由招标人与合作方协商约定;(4)合作方负责种植技术、田间管理及设施维护等;(5)种植任务包括至 少1500亩种植春小麦、剩余可根据土地适用性种植其他农作物;(6)设施要求:必须使用节水灌溉设施、不得改变耕地用途;(7)合作方对产量及设施安全 负全责,亩产量高于上年度产量,未完成种植任务或技术失误导致亏损,全额 赔偿招标人投入。合作期限:4年(2025年春播至2028年秋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苏村4679.23亩耕地征集运营合作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苏村4679.23亩耕地征集运营合作方)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合作社、农业企业、专 业种植团队); (2)具有3年以上农作物种植经验,提供至少1项近三年2000亩及以上的种植业 绩(须附合同及产量证明); (3)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记录;(4)银行资信良好具有200万元及上的银行资信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3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4月18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合作方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或彩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 委托书,(3)近三年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及产量证明,(4)具有200万元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 料,提供资料不全者或不提供者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中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五一路8 8号-03)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中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五一路8 8号-03)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征集 合作内容:(1)招募1家运营合作方与招标人一起经营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苏村4 679.23亩耕地;(2) 土地位置: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苏村含蓄水池及节水滴灌设施;(3)招标人承担 土地承包费,春小麦补贴由招标人享有;田间投入及经营性投入(包含种子、化肥、农机作业、水电费、保险费、残膜回收等)由招标人与合作方协商约定;(4)合作方负责种植技术、田间管理及设施维护等;(5)种植任务包括至 少1500亩种植春小麦、剩余可根据土地适用性种植其他农作物;(6)设施要求:必须使用节水灌溉设施、不得改变耕地用途;(7)合作方对产量及设施安全 负全责,亩产量高于上年度产量,未完成种植任务或技术失误导致亏损,全额 赔偿招标人投入。 合作期限:4年(2025年春播至2028年秋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中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中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塔城地区塔城市额敏县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苏村4679.23亩耕地征集运营合作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FCG(HFCX)20250412 项目名称: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苏村4679.23亩耕地征集运营合作方 招标方式:公开征集 合作内容:(1)招募1家运营合作方与招标人一起经营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 苏村4679.23亩耕地;(2) 土地位置:额敏县喇嘛昭乡哈拉苏村含蓄水池及节水滴灌设施;(3)招标人承担 土地承包费,春小麦补贴由招标人享有;田间投入及经营性投入(包含种子、化肥、农机作业、水电费、保险费、残膜回收等)由招标人与合作方协商约定;(4)合作方负责种植技术、田间管理及设施维护等;(5)种植任务包括至 少1500亩种植春小麦、剩余可根据土地适用性种植其他农作物;(6)设施要求:必须使用节水灌溉设施、不得改变耕地用途;(7)合作方对产量及设施安全 负全责,亩产量高于上年度产量,未完成种植任务或技术失误导致亏损,全额 赔偿招标人投入。 合作期限:4年(2025年春播至2028年秋收) 二、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种 植团队); (2)具有3年以上农作物种植经验,提供至少1项近三年2000亩及以上的种 植业绩(须附合同及产量证明); (3)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4)银行资信良好具有200万元及上的银行资信证明。 三、征集公告时间 时 间 : 2025年 4月 13日 至 2025年 4月 18日 ( 每 天 上 午 10: 00—14:00,下午16:00—19:30时;北京时间) 四、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获取方式 地点:新疆中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五一路88号- 03) 合作方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3)近三年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及产量证明, (4)具有200万元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提供资料不全者或不提供者不予 受理。 五、征集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3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中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五一路88号-03)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征集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新疆中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塔城地区塔城市额敏县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5门头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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