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新疆联通喀什分公司花苑小区监控设备及信息化集成服务采购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

所属地区:新疆喀什地区 发布日期:202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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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喀什地区 采购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疆联通喀什分公司花苑小区监控设备及信息化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对2025年新疆联通喀什分公司花苑小区监控设备及信息化集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①监控设备、存储硬盘、交换机及相关辅材。②综合监控管理平台服务、高空抛物监测软件平台服务等内容。
1.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终验合格后1年;
1.3服务地点:伽师县;
1.4采购预算:***.00元(不含增值税);
1.5项目类型:服务;
1.6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2.供应商名称:新疆康达恒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由于客户单位出具了指定函,为确保设备与系统之间数据交换顺畅,实现无缝衔接。因此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主要包括:2.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政企客户要求需提供政企客户的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需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同等;因此与新疆康达恒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由于客户单位出具了指定函,为确保设备与系统之间数据交换顺畅,实现无缝衔接。因此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主要包括:2.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政企客户要求需提供政企客户的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需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同等;因此与新疆康达恒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2)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5月1日至本项目邀请函发出之前(发出当日不计入)全国范围内同类(同类指:监控设备采购或信息化集成服务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个。
注:①若为固定金额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对应任意一张发票;若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清晰的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扫描件+对应任意一张发票。②固定金额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体现首页、合同/协议双方名称、具体内容、签订时间、合同/协议双方签章等,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发票开具时间须满足业绩要求时限,即2022年5月1日至本项目邀请函发出之日,超出时限的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①未处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②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2年5 月1日(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采购人应为本项目所有应答产品(除服务外)指定的唯一合法授权代理商,须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授权证明文件中须体现具体产品名称及型号)。
(6)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5.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直接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公示期限:
自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9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7.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市南湖路10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sdzxzbxjlt@126.com
监督部门:中国联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纪委驻喀什地区分公司纪律检查组
监督部门电话:0998-6456110
8.其他说明: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山东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 5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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