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和田地区京和职业教育协作项目-职业院校提质培优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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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和田地区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教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5年和田地区京和职业教育协作项目-职业院校提质培优建设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教育局
项目名称:2025年和田地区京和职业教育协作项目-职业院校提质培优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和田地区京和职业教育协作项目-职业院校提质培优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组建京疆职业教育联盟,组织50名骨干教师赴疆内外职业院校、企业跟岗学习1个月,组织疆内职业院校专家团送教上门7天,开展和田职业院校领导疆外考察交流项目,编制职业教育三年行动方案,依托京疆职业教育联盟开展专业建设帮扶活动,推动职业学校提质培优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首都师范大学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尤其注重边疆地区教师队伍建设。2012年,学校成立京疆学院,专门承担北京教育援疆任务,得到总书记专门批示。,对新疆师资队伍培养经验丰富,成效显著。2024年,和田地区京和职业教育协作项目作为北京市重点援疆项目,由首都师范大学京疆学院具体实施,学校与北京市教委支援合作处、职成处等部门高效协作,精准对接需求,协调北京市职业院校开展精准帮扶,并组织专家团队提供专业指导,有效提升了受援学校的办学水平。
鉴于此项工作在2024年已取得显著成效,且首师大具备专业优势和实施经验,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首都师范大学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首都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式期内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226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903-2039229
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4.1 M)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教育局
项目名称:2025年和田地区京和职业教育协作项目-职业院校提质培优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和田地区京和职业教育协作项目-职业院校提质培优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组建京疆职业教育联盟,组织50名骨干教师赴疆内外职业院校、企业跟岗学习1个月,组织疆内职业院校专家团送教上门7天,开展和田职业院校领导疆外考察交流项目,编制职业教育三年行动方案,依托京疆职业教育联盟开展专业建设帮扶活动,推动职业学校提质培优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首都师范大学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尤其注重边疆地区教师队伍建设。2012年,学校成立京疆学院,专门承担北京教育援疆任务,得到总书记专门批示。,对新疆师资队伍培养经验丰富,成效显著。2024年,和田地区京和职业教育协作项目作为北京市重点援疆项目,由首都师范大学京疆学院具体实施,学校与北京市教委支援合作处、职成处等部门高效协作,精准对接需求,协调北京市职业院校开展精准帮扶,并组织专家团队提供专业指导,有效提升了受援学校的办学水平。
鉴于此项工作在2024年已取得显著成效,且首师大具备专业优势和实施经验,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首都师范大学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首都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式期内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226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903-2039229
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4.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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