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色大冶新疆汇祥永金2025年质计皮带秤测速装置、电流板备件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喀什地区 发布日期: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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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喀什地区 采购单位 新疆汇祥永金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色大冶新疆汇祥永金2025年质计皮带秤测速装置、电流板备件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色大冶新疆汇祥永金 2025 年质计皮带秤测速装置、电流板 备件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需求信息 项目编号:HX2025-HWJJWL063001 项目名称:中色大冶新疆汇祥永金 2025 年质计皮带秤测速装置、电流板备件采购项目 报价截止时间:2025 年 07 月 5 日 16 时 00 分 采购人:新疆汇祥永金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品名*规格制造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测速装置ZY-8162CSB1000徐州徐衡测控科技有限公 司1皮带秤用,含测速滚 筒
2电流板BZM-H6663-DLB徐州徐衡测控科技有限公 司1皮带秤用
二、本次采购对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如已在平台注册时提供的,报价时可不提 供。在平台注册时未提供或失效的,本次报价时如有特殊要求须提供的,报价时须一并上传,否则属 于无效报价。) 2.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提供本次项目要求标的物的产品,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资 质,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独立签订供货合同,具备履行合同供货能力,售后服务及时。 2.2 报价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暂扣或吊销执照、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不得进入清算 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列入中色集团需重点关注的诉讼相对人名单, 未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平 台 上 “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 或 “ 失 信 惩 戒 对 象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如出现本条列举情况的,报价无效。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4 报价人所报标的物要求:报价人提供的标的物不得采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 录》中所列品种;报价人提供的标的物涉及到《特种设备目录》内项目的,需提供具有特种设备生产 资质的厂家品牌;报价人提供的 标的物涉及到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产品,必须获 得相应的安 全标志认证。 三、报价说明 3.1 本次竞价采购在规定时间内(含延时时间),报价人可进行多轮报价。报价时不满足采购文 件中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采购小组有权否决其报价。 3.2 报价须包含:产品含税价格、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税率为 13%增值税)以及其 它相关的应由供方承担的费用。 3.3 报价人必须下载《物资采购报价表》,并按照要求内容填报,不得随意更改我方已填写的内 容,填报完成的《物资采购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并上传。所须填报内容(“★”号项必须填报),不 得空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4 推荐了品牌或厂家的必须严格按要求报价,如报价人认为有其他产品能替代推荐品牌或厂家 的,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书面来函(加盖公章)提出异议,以便采购人延长报价时间或修改采购 文件,经采购人确认后回函,明确不能替代的必须要按原要求报价;采购人回函明确需现场交流确认 的,报价人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就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安装尺寸、使用性能等实质性 内容进行交流确认,同意替代后,采购人出具同意替代确认书, 报价人在平台中上传报价表时必须 同时上传同意替代确认书,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认定为无效报价; 四、成交原则: 4.1 采用分项报价,合计总价最低者为成交人。在价格相同情况下供货期最短者优先;价格和供 货期相同时,系统中报价早者优先。 4.2 报价有下列情形时,我公司有权可取消本项目: 4.2.1 拟成交供应商的价格高于我公司历史采购价; 4.2.2 拟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 4.3.报价单中如涉及多个品种,不得出现漏项或空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4 平台下载报价单中的报价单总金额与报价大厅报价总金额不一致的,按报价大厅总金额补遗 修正补充报价单,报价人无法修正补充视为无效报价。 4.5 采购供货范围内标的物只有一项时,按报价大厅报价总金额补遗补充报价单,报价人无法补 充视为无效报价。 五、验收要求 5.1 按国家最新相关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要求和使用效果为验收标准,需方有权进行取样,进行 包括理化指标化验及其他方式检验;供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样品送经需方认可的具备检测资 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2 标的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供需双方共同参入验收,供方在约定时间不到场,视同认可需 方的验收结果。按照但不限于下列方式验收: 5.2.1 核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订货委托单、订货合同、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和产品合格 证、装箱单、发货清单等随货资料,对合同约定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品牌等相关资料一一核对,资 料不齐,需方有权拒收。 5.2.2 外观检验:查看及核对包装物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要求,包装物应对产品的运输和储 存起到保护作用。包装应完整,无破损;包装物不符合要求及破损,需方有权拒收。 5.2.3 感官检验:对标的物的形状、颜色、气味、伤痕、锈蚀、老化程度等与标的物相关指标进 行检验;标的物应为全新产品,标的物光滑,无粘砂、气孔、裂纹、伤痕、锈蚀等,达不到验收要求 的,需方有权拒收。 5.2.4 理化检验:需方通过量检具、仪器、仪表、测量装置或化学分析等方法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光谱仪对材质进行检验,卡尺对厚度进行检验,卷尺对长度进行检验,达不到验收要求的,需方有 权拒收。抽取样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根据检测报告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5.2.5 数量检验:根据标的物特性采用检斤(过磅)、检尺、计件(点数)、按国标换算等方式确 认供货数量;收货数量,以需方检验为准。 5.3 标的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需方对包装、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收。对于合 同清单中规格型号、参数、品牌不符的,需方有权拒收;对于外观质量有明显缺陷、材质不符、厚度 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退货,并视情况追究供方责任; 5.4 理化检验结果未出来的,需方按流程收货;如检测结果不合格,已使用的不退货、不结算,未使用的,供方需全部更换,无法更换的不予结算,并视情况追究供方责任; 5.5 标的物计量方式:标的物以采购人计量为准。 六、包装及运输要求 6.1 通用方式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6.2 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日晒、雨淋、受潮等。 6.3 供方自行组织运输的,运输过程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4 产品外包装须符合相关规定。 6.5 供方在货物发往交货地 1 个工作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通知需方货物名称、数 量、运输方式、起运日期、联系方式等,以便需方安 排接货和验收; 6.6 运输车辆到达需方厂区后必须遵守相关制度要求以及听从工作人员指 挥并按章操作。 6.7 货物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承 担,与需方无关。货物 到达需方指定地点且经需方书面验收合格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需方承担。 七、交货与付款 7.1 质保期要求:本项目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投入运行后 12 个月或交货后 18 个月,以二 者先到为准。 7.2 交货期及交货数量:交货数量与时间,以需方委托单为准。 7.3 交货地点:新疆汇祥永金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市疏勒县齐鲁工业园黄河西路 11 号院; □新疆克州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萨热克巴依村新疆汇祥永金矿业有限公司; 7.4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0 天内付款。 八、履约 8.1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 合同相对人收到成交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须缴纳 / 元履约保证金至需方指定银行账户。 8.2 延期供货的,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报价人供货数量不足或供货质量不合格且不能 及时更换的,均视同延期供货。延期供货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3 货物检验不合格的,根据情节需方除有权解除合同外,供方应向需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赔偿 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4 由于供方原因,未按计划供货造成需方从其它渠道采购的标的物,除高出的价差由供方承担 外,根据情节,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一定数量的赔偿金。 九、其他 9.1 报价人一旦报价,视同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要求及所报价的标的 物及服务要求、质量要 求、售后服务要求等已充分了解;视同已经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章节以及了解了所有资料、参数、图纸等,对采购文件格式及内容无异议;视同认可了与标的物相关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 以及其它相关的应由供方承担的费用; 9.2 取消采购项目的权力:需方在中标通知发出之前,因项目计划变化等原因有权取消本次采购 项目,对因此受影响的报价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9.3 按比价排序结果,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的,可按成交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合同相对人: 9.3.1 拒绝签订或履行采购合同的; 9.3.2 未按需方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9.3.3 其他存在违规方式影响采购结果的。 9.4 报价人存在不按要求报价或质量、履约等问题行为将按照我公司《供应商管理》做出相应处 罚。 十、澄清或质疑 10.1 报价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内容中技术参数、规格等有疑问,可通过中国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 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mc.com.cn)进行澄清答 疑。 10.2 报 价 供 应 商 或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也 可 通 过 书 面 形 式 或 通 过 电 子 邮 箱 (myqh123456@dyys.com)向需方提出质疑异议。 10.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 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明确具体诉求和事实依据;提出 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 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0.4 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新疆汇祥永金矿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商务线 地址:新疆克州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萨热克巴依村新疆汇祥永金矿业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报价人对商务、技术方面的澄清质疑必须通过中色电子采购平台进行) 采购监督部门:供应链管理中心招采管理室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下陆大道 18 号 电子邮件:myqh123456@dyys.com (仅受理投诉事宜) 投诉联系人:孟庆娟 联系电话:13872077008 平台运营方客服(平台使用技术问题解答):4000809508 新疆汇祥永金矿业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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