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七师连队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所属地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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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采购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生态环境监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松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第七师连队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七师连队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连队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2250565)
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改革委 以师市发改发〔2025〕152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生态环境监测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123团、125团、130团、137团、奎东农场。
  3.工程规模:建设奎东农场、123团、125团、130团、137团等10个连队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排水管网长度19.5千米,检查井645个,污水处理设施10套,具体建设情况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7004002250565001001
第七师连队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奎东农场、123团、125团、130团、137团等10个连队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排水管网长度19.5千米,检查井645个,污水处理设施10套,对以上范围进行EPC招标。(1)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及后期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工作。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2)施工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采购范围包括: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大型设备需由甲乙双方共同询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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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设计单位资质: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
2.施工单位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方为设计单位,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7.除设计负责人以外其他关键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8.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8月08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2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生态环境监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松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胡杨河市惠远南街与泰山东路交叉口东北320米

地 址:

新疆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准噶尔路94幢1号一层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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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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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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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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