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疆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乌苏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八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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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塔城地区 | 采购单位 | 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尊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乌苏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八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乌苏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八标段)
( E6542003930000982001)
一、更正内容:
现对乌苏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八标段)招标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现变更为:1.企业资质要求:欢迎疆内外大中型企业参与本次招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变更公告发布即视为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若因企业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乌苏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尊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907室(125区2丘42栋)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62845709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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