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昌吉市硫磺沟镇现代农业路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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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昌吉市硫磺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昌吉市硫磺沟镇现代农业路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昌吉市硫磺沟镇现代农业路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SLTZ-2025-ZB-6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市硫磺沟镇现代农业路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福建援疆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硫磺沟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东、西及南侧生产生活道路1920米,路基路面宽度约为5米,配套路灯等 基础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市硫磺沟镇现代农业路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市硫磺沟镇现代农业路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2.1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设 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中一项即可):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行业(市 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应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 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 证明。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 已超过5年的。 (4)若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4、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5、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 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岗位; 6、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6.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总承 包项日设计或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 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2025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 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6.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总承 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2025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 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 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 负责人)。 8、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8.1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 人)。 8.2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且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 9、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 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24年8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2025年8 月(含8月)止的财务报表)。 10、其他人员要求(如有): 10.1设计人员要求:专业设计人员1名且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且提 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10.2施工人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员1名 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3)安全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4)质检员1 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5)造价人员1名且具有岗位证或相关造价资格证书、(6)资料员1 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7)材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10.3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须为 进疆信息册中人员。以上人员必须提供。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 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 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投标的 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 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③联合体成员中施工、 设计单位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报送通 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 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联 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13、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及施工承包单位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 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3日10时00分到2025年08月29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社保证明; (5)设计项目 负责人职称证、社保证明; (6)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社保证明。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领 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评标现 场查验结果为准。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采用网银电汇或者现场现金缴纳两种方式)。获取地点: 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06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03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2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03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市硫磺沟镇现代农业路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以“昌市发改援疆【2025】274号文件、昌市发改援疆【2025】285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昌吉市硫磺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福建援疆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昌吉市硫磺沟镇现代农业路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 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昌吉市 2.1.2、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东、西及南侧生产生活道路1920米,路基路面宽度约为5米, 配套路灯等基础设施。 2.1.3、总投资额:300万元。 2.1.4、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9月18日开工、2025年11月1日竣工,总工期45天(日 历日)。其中设计服务周期5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 2.1.6、其他: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 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 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 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 设计、设计变更、验收、施工现场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 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图须经招标 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 查。 2.2.2施工:①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 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②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③施工范围 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④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 2.2.3工程总承包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 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与本项目相关的 检验检测及费用、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2.4设备采购及安装: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 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3.2.1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 (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中一项即可):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行业(市 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 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 证明。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 已超过5年的。 (4)若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4、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5、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 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岗位; 3.6、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6.1设计单位业缋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总 承包项目设计或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缋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 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2025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 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6.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缋总 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 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2025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 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缋,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 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 目负责人)。 3.8、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3.8.1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 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 责人)。 3.8.2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 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且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 3.9、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 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24年8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2025 年8月(含8月)止的财务报表)。 3.10、其他人员要求(如有): 3.10.1设计人员要求:专业设计人员1名且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且 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10.2施工人员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员1 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3)安全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4)质检 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5)造价人员1名且具有岗位证或相关造价资格证书、(6)资 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7)材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在 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10.3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须 为进疆信息册中人员。以上人员必须提供。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 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 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投标 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 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③联合体成员中施 工、设计单位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报送 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 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联 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3.13、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 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及施工承包单位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10:00时-2025年8月29日20: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 托书; (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社保证明(5) 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社保证明; (6)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社保证明。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 招标文件。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 认以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 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采用网银电汇或者现场现金缴纳两种方式) 获取地点: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06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6.00万元,(大写:陆万元整) 4.4.1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城南支行 行 号:313885000034 开户账号:0000020090110017893406 4.4.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 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 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4.4.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投标保函、保兑汇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多种形式,1)若采 用投标保函方式的,由投标单位开户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文件或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文件, 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2)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 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中,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 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如超出 字数要求,填写简称)。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9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03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纸质文件递交。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昌吉市硫磺沟镇人民政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市硫磺沟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硫磺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昌吉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5504850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泽M|l)r(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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