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阿拉尔市 | 采购单位 |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胡杨河市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2250655)
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5〕165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南区道路5条6.35km,其中:次干路2条,长度4.17km,道路红线宽度30m,机动车道宽度15m;支路3条,长度2.18km,道路红线宽度20m/26m,机动车道宽度10m/12m。配套建设卡口设施7处。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7004002250655001001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标段工程规模】:新建南区道路5条6.35公里,其中:次干路2条,长度4.17公里,道路红线宽度30米,机动车道宽度15米;支路3条,长度2.18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0米/26米,机动车道宽度10米/12米。配套建设卡口设施7处。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具备: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具备道路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它要求:1.信誉要求:良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需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提供的信用报告和网页截图必须是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报名时所提供的负责人与参与投标时的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如果负责人更换投标无效;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5.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9月10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18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七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2250655)
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5〕165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南区道路5条6.35km,其中:次干路2条,长度4.17km,道路红线宽度30m,机动车道宽度15m;支路3条,长度2.18km,道路红线宽度20m/26m,机动车道宽度10m/12m。配套建设卡口设施7处。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7004002250655001001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标段工程规模】:新建南区道路5条6.35公里,其中:次干路2条,长度4.17公里,道路红线宽度30米,机动车道宽度15米;支路3条,长度2.18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0米/26米,机动车道宽度10米/12米。配套建设卡口设施7处。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E6607004002250655001001 |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工作,包括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协助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直至获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 3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具备: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具备道路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它要求:1.信誉要求:良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需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提供的信用报告和网页截图必须是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报名时所提供的负责人与参与投标时的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如果负责人更换投标无效;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5.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9月10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18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七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胡杨河市分公司 | |||||
| 地 址: |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 18 号 | 地 址: | 新疆胡杨河市130团希望里1号楼1单元112号 | |||||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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