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政采云]民丰县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政采云]民丰县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和田地区 | 采购单位 | 民丰县民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民丰县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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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民丰县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 12: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FXJZCG(2025CS)011
项目名称:民丰县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6967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民丰县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进行维修改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提供2024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份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提供财务报表(含科目余额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3月至2025年08月)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 、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六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
(5)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疆外企业是否提供进疆备案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2: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2: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是中小企业且须符合本采购标对应的行业:建筑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民政局
地 址:民丰县文化东路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民丰县友谊路7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民丰县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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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民丰县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 12: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FXJZCG(2025CS)011
项目名称:民丰县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6967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民丰县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进行维修改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提供2024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份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提供财务报表(含科目余额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3月至2025年08月)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 、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六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
(5)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疆外企业是否提供进疆备案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2: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2: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是中小企业且须符合本采购标对应的行业:建筑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民政局
地 址:民丰县文化东路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民丰县友谊路7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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