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便携式生物反馈仪、转移车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布日期: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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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便携式生物反馈仪、转移车项目(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便携式生物反馈仪、转移车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BYXJ-2025082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便携式生物反馈仪、转移车项目(二 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 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便携式生物反馈仪、转移车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便携式生物反馈仪、转移车项目(二 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 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3日10时30分到2025年10月02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103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1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103室 七、其他 纵 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附法定代 rr 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属 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 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上述各项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资料不全者不子 发放文件)。 售价(元):人民币300元,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项名称:标项一:便携式生物反馈仪:标项二:移动车: (按标项购买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东路806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1103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牙灼毖 次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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