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单位便携式血液采输一体器及高原型采血袋生产制作服务询价公告需求公示(2025-JLJABA-F4001KY)(第1包)
【招标公告】某单位便携式血液采输一体器及高原型采血袋生产制作服务询价公告需求公示(2025-JLJABA-F4001KY)(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便携式血液采输一体器及高原型采血袋生产制作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单位便携式血液采输一体器及高原型采血袋生产制作服务询价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询价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便携式血液采输一体器及高原型采血袋生产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JABA-F4001KY。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2.项目预算:19.2万元;
3.最高限价:19.2万元;
4.本项目确定 一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低价法 执行。
参数详见附件。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接受国内生产企业或直接授权经营企业作为供应商(国内产品代理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不限制授权的唯一性;国内产品代理供应商应出具有效期大于本次采购周期的授权书、质量及货源保证书。
2.国内生产企业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企业(供应商)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申报产品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各项资质均应在有效期内。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采购形式
询价(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六、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胶装,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
1. 封面
2. 文件目录(标注页码)
3、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
4、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供应商承诺声明
8、纳税证明材料
9、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10、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11、报价一览表
12、价格构成表
13、其他与价格有关的材料、文件
14、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15、交付清单
16、服务方案
17、其它材料
(报价文件按标包分别制作密封)
七、报价文件递交及资格审查
公告期内请将报价文件递交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八、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4日(工作日9:30-13:00,16:00-19:00)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询价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便携式血液采输一体器及高原型采血袋生产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JABA-F4001KY。
三、项目概况:
|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便携式血液采输一体器及高原型采血袋生产制作服务 | 按照技术参数制作便携式血液采输一体器100套、高原型采血袋100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 |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2.项目预算:19.2万元;
3.最高限价:19.2万元;
4.本项目确定 一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低价法 执行。
参数详见附件。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接受国内生产企业或直接授权经营企业作为供应商(国内产品代理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不限制授权的唯一性;国内产品代理供应商应出具有效期大于本次采购周期的授权书、质量及货源保证书。
2.国内生产企业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企业(供应商)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申报产品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各项资质均应在有效期内。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采购形式
询价(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六、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胶装,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
1. 封面
2. 文件目录(标注页码)
3、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
4、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供应商承诺声明
8、纳税证明材料
9、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10、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11、报价一览表
12、价格构成表
13、其他与价格有关的材料、文件
14、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15、交付清单
16、服务方案
17、其它材料
(报价文件按标包分别制作密封)
七、报价文件递交及资格审查
公告期内请将报价文件递交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八、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4日(工作日9:30-13:00,16:00-19:00)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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