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伊宁县第六中学项目(三期)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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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伊宁县教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乐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伊宁县第六中学项目(三期)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伊宁县第六中学项目(三期)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伊宁县第六中学项目(三期)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县发改字[2025]2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宁县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宁县第六中学项目(三期)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伊宁县
2.1.2 建设规模:二期:综合楼、餐厅、报告厅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2.1.3 总投资额:700万元
2.1.4 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228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2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备以上资质其一即可;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至少三项类似的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并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且加盖公章(网页查询截图提供查询网址),同时设计企业提供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的设计业绩(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至少三项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并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且加盖公章(网页查询截图提供查询网址)。
以上两种要求满足其一即可,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3.6、财务要求:(1)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含要素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财务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3.7、其他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质量员:须具有相关专业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社保证明及新疆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重大安全事故记录。(2)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相关主体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依法缴纳税收无欠税记录的承诺函。(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经查询存在上述情况的将取消所有关联单位的投标资格(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页,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10、其他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4)投标人(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若为疆外企业,中标后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5)联合体成员均要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提供,除对牵头单位单独要求的内容除外)。
2、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资格预审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参与招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19时30分;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4楼)。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9、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伊宁县教育局 联系人:*** 电话:***)。
(5)监督部门: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监督电话:0999-402197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乐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县 地址: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1号商业楼(416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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