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一批电缆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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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昌吉市清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第一批电缆材料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批电缆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SLTZ-2025-ZB-16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一批电缆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71.490436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清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电缆线一批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批电缆材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批电缆材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
加投标),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1日10时00分到2025年11月07日19 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 (2)如法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明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授权委托
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
磋商文件。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
认以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磋
商文件售价:500元/份(文件费缴纳方式可采用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网银转账或现金缴纳,
售后不退)。获取地点: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11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1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11室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三天开始按照需求供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质量标准:合格。
3)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等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保证金
3.1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城南支行
行 号:313885000034
开户账号:0000020090110017893406
3.2响应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
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响应保证金缴纳手续,响应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
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响应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3响应保证金可采用保函、保兑汇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多种形式,1)若采用保函
方式的,由供应商开户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文件或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文件,投标文件中附
原件扫描件。2)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丝路庭州项
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中,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
缴纳,供应商在缴纳响应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如超出字数要求,填
写简称)。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清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6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8561801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解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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