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5年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布日期:2025-11-26

【招标公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5年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采购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5年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5年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JYD20250500648),招标人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单一招标项目。
1.1.1项目概况: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5年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1.1.2采购内容:完成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平台建设项目软件平台采购。
采购一套微服务架构技术底座系统平台、一套服务治理与服务中台系统平台、一套数据治理与数据中台系统平台、一套智慧管理建设系统平台、一套数据应用服务系统平台、一套智慧决策与数据可视化系统平台,及其配套服务。
本期项目建设所有业务系统及平台需与学校现有数据中台数据接口保持一致或兼容,支持与学校现有数据中台进行数据交互,并能向学校数据中台推送《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中与所建业务系统相关的数据集,实现业务数据的自动收集、集中存储、统一处理。本期项目建设所有业务系统及平台需与学校现有智慧校园平台均能实现无缝对接且无额外费用,实现统一管理、数据共享、统一认证,且无额外接口费用。同时支持功能模块的二次定制开发。
1.1.3预估规模:总金额不含税353.10万元(含税396.38万元),其中税率为6%的部分:不含税37.57万元,含税39.82万元;其中税率为13%的部分:不含税315.54万元,含税356.55万元。
1.1.4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系统部署,180天内按校方要求完成定制开发内容。
1.1.5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1.6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1.1.7项目类型:货物。
1.1.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月。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
1.3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标包1省内自有集团客户业务系统2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所投产品)只接受原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授权代理商的应答;如投标人为原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原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原制造商公章);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a)同一原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含)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b)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原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2.4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为智慧校园建设或服务;网络工程建设或服务;网络安全建设或服务类相关业绩),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应不少于30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之间。
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一、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
二、评审描述及提供资料要求
1、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
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3、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投标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2.5信誉要求: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信誉要求: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2.8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未列入新疆移动负面行为清单(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产品类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所投产品)只接受原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授权代理商的应答;如投标人为原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原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原制造商公章);不得存在下述情况:a)同一原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含)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b)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原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2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1日2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
新 疆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11、附加项 11.1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各单位应仔细阅读资格条件并对自己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11.2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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