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昌吉-动力煤)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木垒窝驼泉区域煤田火区治理煤阳光竞价销售交易预告
【招标预告】(昌吉-动力煤)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木垒窝驼泉区域煤田火区治理煤阳光竞价销售交易预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火区治理煤炭的阳光竞价销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现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交易平台https://www.xjcec.com/进行火区治理煤炭的阳光竞价销售,竞价销售信息如下:
一、销售编号:XJCEC—J20252522~2523
二、销售价格:报价为含税坑口价(不包含装车费、管理费、复燃灭火费)。
三、销售内容:
四、竞价方式:延时竞价。竞价采用延时竞价,竞价结束前1分钟内如有出价即自动往后顺延1分钟,直至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
五、交货期限:10号煤从签订合同次日起15日内拉运完毕;16号煤从签订合同次日起10日内拉运完毕。
六、付款方式:现汇(收款账户为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账号:0805250000001032,开户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昌吉分行)。
七、结算方式:先款后货,以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提货地地磅数量为准,并以此为双方的结算依据。
八、交货方式:买方自提货物。买方按照卖方规定均衡上车拉运,买方自行承担运费、装车费并自主完成车辆篷布覆盖等工作。货物交付前需将汇款回执交于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九、其他事项:
1.因本次竞价销售为火区治理煤,存在较大的质量的波动差,买方可参考卖方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自行现场采样。凡是参与竞价的买方,视为已完全知悉相应现场煤炭质量指标和本公告内容,并认可中标后产生的所有煤场管理费用(装车费为5元/吨;管理费为5元/吨等货权转移后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方与煤场管理方直接洽谈结算)。
注:货权转移至买方后,若煤堆发生自燃,买方委托卖方指定的煤场管理单位进行灭火工作,由买方承担灭火费用(自燃灭火费为5元/吨);若煤堆未发生自燃灭火情况,不产生自燃灭火费。
2.买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自然日内与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全额支付煤款(汇款回执交于卖方),未按规定时间缴纳视为弃标,将全额扣除对应场次竞价保证金。本次竞价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履约完成合同拉运量100%以上,且当月结算后,方可退还中标方对应场次保证金。
3.买方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24小时内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交付后货权转移至买方,交付后买方可安排1人现场值守看护,值守人员须无条件遵守矿区管理制度。交付后煤炭的质量、数量、复燃损失等均由买方自行负责。
4.中标方煤产品拉运车辆必须满足密闭要求,配备完好的篷布,车辆平煤必须在装运点完成,禁止在装运点外及道路等区域平煤,违反规定造成煤产品撒漏的由中标方负责清理并恢复原状,煤产品装运后待篷布覆盖严密后方可驶出装运区。
5.买方自行负责残煤的运输等事项及安全义务,买方车辆及人员进入残煤堆煤场区后,应无条件服从现场卖方工作人员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确保拉运安全。
6.为确保装运安全,避免煤田火区治理区域出现安全事故,由卖方统一指定专业装车作业队伍进行装运,装车费用由买方承担并与装车作业方洽谈结算。
7.买方逾期未将残煤拉运完毕,须承担货物保管费用。自拉运期届满第二日起,若货物仍存放于卖方指定仓储区域,卖方将按照10元/吨/天的标准向买方收取货物保管费用。
8.参加竞价的买卖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包含煤炭质量、验收标准等与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无关,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十、参与方式:
请登陆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https://www.xjcec.com,按要求注册会员、线上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参与竞价。每场次竞价保证金为对应场次货值的10%。请于计划竞价时间开始前在平台线上足额缴纳保证金,未中标客户竞价保证金系统即时退还,可用于参与其它场次竞价。
十一、竞价时间:
2025年11月26日17点00分——17点15分
混煤52000吨
2025年11月26日17点30分——17点45分
混煤45500吨
十二、销售单位: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签约主体: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开票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开具13%增值税发票)
十五、提煤地址:新疆木垒窝驼泉区域煤田灭火治理工程堆煤场
十六、联系人及电话:
1、新疆煤炭交易中心:
黄 鑫 ***
2、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一、销售编号:XJCEC—J20252522~2523
二、销售价格:报价为含税坑口价(不包含装车费、管理费、复燃灭火费)。
三、销售内容:
四、竞价方式:延时竞价。竞价采用延时竞价,竞价结束前1分钟内如有出价即自动往后顺延1分钟,直至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
五、交货期限:10号煤从签订合同次日起15日内拉运完毕;16号煤从签订合同次日起10日内拉运完毕。
六、付款方式:现汇(收款账户为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账号:0805250000001032,开户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昌吉分行)。
七、结算方式:先款后货,以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提货地地磅数量为准,并以此为双方的结算依据。
八、交货方式:买方自提货物。买方按照卖方规定均衡上车拉运,买方自行承担运费、装车费并自主完成车辆篷布覆盖等工作。货物交付前需将汇款回执交于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九、其他事项:
1.因本次竞价销售为火区治理煤,存在较大的质量的波动差,买方可参考卖方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自行现场采样。凡是参与竞价的买方,视为已完全知悉相应现场煤炭质量指标和本公告内容,并认可中标后产生的所有煤场管理费用(装车费为5元/吨;管理费为5元/吨等货权转移后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方与煤场管理方直接洽谈结算)。
注:货权转移至买方后,若煤堆发生自燃,买方委托卖方指定的煤场管理单位进行灭火工作,由买方承担灭火费用(自燃灭火费为5元/吨);若煤堆未发生自燃灭火情况,不产生自燃灭火费。
2.买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自然日内与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全额支付煤款(汇款回执交于卖方),未按规定时间缴纳视为弃标,将全额扣除对应场次竞价保证金。本次竞价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履约完成合同拉运量100%以上,且当月结算后,方可退还中标方对应场次保证金。
3.买方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24小时内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交付后货权转移至买方,交付后买方可安排1人现场值守看护,值守人员须无条件遵守矿区管理制度。交付后煤炭的质量、数量、复燃损失等均由买方自行负责。
4.中标方煤产品拉运车辆必须满足密闭要求,配备完好的篷布,车辆平煤必须在装运点完成,禁止在装运点外及道路等区域平煤,违反规定造成煤产品撒漏的由中标方负责清理并恢复原状,煤产品装运后待篷布覆盖严密后方可驶出装运区。
5.买方自行负责残煤的运输等事项及安全义务,买方车辆及人员进入残煤堆煤场区后,应无条件服从现场卖方工作人员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确保拉运安全。
6.为确保装运安全,避免煤田火区治理区域出现安全事故,由卖方统一指定专业装车作业队伍进行装运,装车费用由买方承担并与装车作业方洽谈结算。
7.买方逾期未将残煤拉运完毕,须承担货物保管费用。自拉运期届满第二日起,若货物仍存放于卖方指定仓储区域,卖方将按照10元/吨/天的标准向买方收取货物保管费用。
8.参加竞价的买卖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包含煤炭质量、验收标准等与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无关,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十、参与方式:
请登陆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https://www.xjcec.com,按要求注册会员、线上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参与竞价。每场次竞价保证金为对应场次货值的10%。请于计划竞价时间开始前在平台线上足额缴纳保证金,未中标客户竞价保证金系统即时退还,可用于参与其它场次竞价。
十一、竞价时间:
2025年11月26日17点00分——17点15分
混煤52000吨
2025年11月26日17点30分——17点45分
混煤45500吨
十二、销售单位: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签约主体: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开票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开具13%增值税发票)
十五、提煤地址:新疆木垒窝驼泉区域煤田灭火治理工程堆煤场
十六、联系人及电话:
1、新疆煤炭交易中心:
黄 鑫 ***
2、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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