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北疆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三次)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南北疆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三次)谈判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塔城地区 | 采购单位 | 新疆亚新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北疆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三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北疆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三次)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人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本项目采购人委托***对其组织谈判,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概况及要求
1.1 项目编号:0634-254XZ3QF0415;YXMCQ-2025-GD-GZ-012
1.2 项目名称:南北疆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三次)
1.3 采购项目范围:南北疆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伊犁、喀什、阿勒泰、和田、塔城)五个地州项目。完成本次招标服务涵盖的南北疆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包括管道沿线阀室、站场、线路及与管道工程相关的附属设施)的质量监督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上级机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2)负责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制定监督方案和监督计划书,报监督站审批后执行。
(3)按照监督方案、监督计划书组织监督检查,向监督站及时汇报检查情况;
(4)对项目单位工程验收、中间交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监督。
(5)负责编制质量监督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
1.4 服务期及工期:服务期:自收到中标通知书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之日止;工期:自发出业务通知书之日起至各项目竣工验收日止。
1.5 项目地点:阿勒泰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塔城地区、伊犁州地区,具体以各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1.6
质量标准:工程的全部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最新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同时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规定,并保证满足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一家100%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营业执照: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或法人分支机构)或事业法人单位。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授权证明。
(2) 资质要求:/
(3) 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须提供各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附注等。
资料提供形式: 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附注等;②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非独立核算的,需提供说明及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4) 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单项合同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质量监督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需提供业绩汇总表(盖公章)、相关合同(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交工证书或竣工报告或竣工交接证明书及结算发票(所有发票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抽查,如提供红冲、作废、查无此票三种发票则视同虚假业绩,投标将被否决)。
(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单项合同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质量监督业绩,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人员近3个月缴纳在线查询打印有社会保险参保查询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业绩证明(同企业业绩要求),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人员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上资料均需有效证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6) 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资料提供形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提供“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等5项截图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有信息异常情况,且未移除,需要出具异常原因及采取措施的说明材料(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有行贿犯罪记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7) 其他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如已被列入名单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若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因劳务纠纷、拖欠工资问题引发农民工上访事件等,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视情节在后续1-2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任何项目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资格审查方法
(1)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
(2)上述资料如有虚假投标将被否决,且在1~3年内不得参加与采购人的任何项目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日,每日 10:00-19:00,(北京时间,下同)。
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以账号密码登录方式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行报名,在我的项目中付费、下载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由***出具增值税电子发票),除采购文件外,还需支付平台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套200元(由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
4.3 特别提示 :凡有意参加者,供应商须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上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人员要求项的全部内容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供应商须充分考虑资料的系统上传时间及网络滞后时间,因供应商未充分预留上述时间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最终审查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评审结果为准。
声明 :凡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涉及采购平台注册以及办理相关数字证书等过程中,应注意正确填报注册信息,若不能成功注册及相关问题导致无法成功获取文件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厅2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n) 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法务审计部;联系电话:17704960106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工路109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
联系人:张国强
电 话:***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人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本项目采购人委托***对其组织谈判,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概况及要求
1.1 项目编号:0634-254XZ3QF0415;YXMCQ-2025-GD-GZ-012
1.2 项目名称:南北疆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三次)
1.3 采购项目范围:南北疆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伊犁、喀什、阿勒泰、和田、塔城)五个地州项目。完成本次招标服务涵盖的南北疆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包括管道沿线阀室、站场、线路及与管道工程相关的附属设施)的质量监督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上级机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2)负责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制定监督方案和监督计划书,报监督站审批后执行。
(3)按照监督方案、监督计划书组织监督检查,向监督站及时汇报检查情况;
(4)对项目单位工程验收、中间交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监督。
(5)负责编制质量监督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
1.4 服务期及工期:服务期:自收到中标通知书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之日止;工期:自发出业务通知书之日起至各项目竣工验收日止。
1.5 项目地点:阿勒泰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塔城地区、伊犁州地区,具体以各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1.6
质量标准:工程的全部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最新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同时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规定,并保证满足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一家100%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营业执照: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或法人分支机构)或事业法人单位。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授权证明。
(2) 资质要求:/
(3) 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须提供各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附注等。
资料提供形式: 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附注等;②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非独立核算的,需提供说明及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4) 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单项合同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质量监督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需提供业绩汇总表(盖公章)、相关合同(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交工证书或竣工报告或竣工交接证明书及结算发票(所有发票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抽查,如提供红冲、作废、查无此票三种发票则视同虚假业绩,投标将被否决)。
(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单项合同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质量监督业绩,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人员近3个月缴纳在线查询打印有社会保险参保查询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业绩证明(同企业业绩要求),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人员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上资料均需有效证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6) 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资料提供形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提供“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等5项截图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有信息异常情况,且未移除,需要出具异常原因及采取措施的说明材料(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有行贿犯罪记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7) 其他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如已被列入名单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若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因劳务纠纷、拖欠工资问题引发农民工上访事件等,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视情节在后续1-2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任何项目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资格审查方法
(1)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
(2)上述资料如有虚假投标将被否决,且在1~3年内不得参加与采购人的任何项目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日,每日 10:00-19:00,(北京时间,下同)。
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以账号密码登录方式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行报名,在我的项目中付费、下载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由***出具增值税电子发票),除采购文件外,还需支付平台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套200元(由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
4.3 特别提示 :凡有意参加者,供应商须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上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人员要求项的全部内容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供应商须充分考虑资料的系统上传时间及网络滞后时间,因供应商未充分预留上述时间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最终审查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评审结果为准。
声明 :凡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涉及采购平台注册以及办理相关数字证书等过程中,应注意正确填报注册信息,若不能成功注册及相关问题导致无法成功获取文件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厅2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n) 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法务审计部;联系电话:17704960106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工路109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
联系人:张国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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