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托里县库普乡阿合塔因恰村集体土地对外公开竞价

所属地区:新疆塔城地区 发布日期: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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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塔城地区 采购单位 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托里县库普乡阿合塔因恰村集体土地交易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托里县库普乡阿合塔因恰村集体土地,交易项目经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委托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向社会进行土地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者前来报名:
一、土地流转区域:库普乡阿合塔因恰村集体土地。
二、流转面积:村集体土地2320亩;
三、流转年限:集体土地1年
四、流转竞标底价、公开交易地块信息
序号
地块名称
面积(亩)
交易底价(元)
种植要求
备注
1
村 集体土地
120
120
 
  2
村集体土地
    2200
   100
  
 
    合计
   2320
一、土地基本情况
1、  现发包地块全部应当完成上级下达种植粮食任务。种植土地是否有耕地力补贴属于政府行为,本合作社概不负责。2026年4月前不履行种植任务,村委会收回土地合同无效。
2、承包时间: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3、承包方式:采用现场公开竞标。
竞标保证金:竞标人报名时必须按规定提前交纳保证金2万元,(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未中标人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转作承包押金待缴清承包费及交易服务费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后当日内签订合同,承包费于合同签订日一次性全部缴纳。若中标后当日内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和一次性全部缴纳承包费的,招标时缴纳的 2万元押金不予退还,押金直接扣除转账到阿合塔因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公账户,并由村委会另行招标。竞价完成后,中标者需按公示要求时间缴清承包费并且中标当天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六、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e聚农宝APP”报名)。 
七、竞标时间:2025年12月5日12:00时。(上午)
八、竞标地点:库普乡阿合塔因恰村村委会。
九、报名条件: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后,方可参加公开交易。
交易完成后,中标者需按流转合同约定时间缴清承包费和交易服务费后,退还保证金或按照保证金协议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一、流转土地使用要求:
1、在竞价过程中,报价相同者优先本村村民。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3、竞价结束后,中标者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缴纳全额承包费后履约保证金原路退回;中标者如不按照时间要求交纳承包费,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未中标者的报名保证金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4、乙方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自行承担。
5、落实粮食安全事宜:中标者必须按照招标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小麦种植任务
5、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要求,严禁耕地非农化,不得在耕地内从事非农经营活动或建设永久性建筑;确需临时搭建晒场等厂棚的,仅限承包方用于自身农作物晾晒,,防止耕地来年出现板结问题、抑制农作物生长;同时明确晒场禁止对外经营,若存在对外经营情形,其所得经营费用需归集体所有。
6、土地承包期间满,经营者在田间配套项目(沟渠、道路、桥、涵闸等生产性投入)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仅限用于农业种植),不得将该耕地进行二次承包(转租)。若承包方违反本约定实施二次转租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发包合同。由此产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甲方不予承担此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本次发包土地为竞争性报价,价高者得,最终中标者如放弃承包资格或未按期交清承包费,则取消中标资格,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该块土地重新实施公开竞价发包。
四、承包期间水源甲方不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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