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托里县库普乡新村集体土地对外公开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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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塔城地区 | 采购单位 | 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托里县库普乡新村集体土地对外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年10月27日,经我村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同意将村集体所有的 566亩土地全权委托给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竞价。
一、发包面积 566 亩,地块见下表
序号
地名称
亩数
起拍底价(元)
1
集体土地(水源不保证)
566
50
合计
566
二、有意参与竞价者,须缴纳报名保证金 10000元,方可获得参与竞价资格。保证金收缴请下载“e聚农宝APP”线上报名缴纳。
三、竞价时同等价格此地块优先本村村民承包,仅限于农业种植,旱地不享受国家补贴。
四、本地块只能自己种植,未经容许不得二次流转。
五、中标者在合同期内,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做好各类农业项目实施,按时缴纳水电费,做好田间地头垃圾清理、条田林带管护和残膜回收等。
六、中标者竞价完成后当场签订电子土地流转合同,在2025年12月10日缴清承包费需当场交纳交易服务费。如弃标、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所有费用视为放弃,且不退报名保证金及押金。未中标人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承包期限: 1 年。
十一、招标地点:新村村委会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50日
报名地点:下载e聚农宝APP报名(手机软件商店或应用宝搜索下载
村委会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产权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十二、竞标时间:2025年12月05日下午4点开始。请提前一小时到场。
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e聚农宝APP报名。
一、流转土地使用要求:
1、在竞价过程中,报价相同者优先本村村民。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3、竞价结束后,中标者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缴纳全额承包费后履约保证金原路退回;中标者如不按照时间要求交纳承包费,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未中标者的报名保证金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4、乙方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自行承担。
5、落实粮食安全事宜:中标者必须按照招标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小麦种植任务
5、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要求,严禁耕地非农化,不得在耕地内从事非农经营活动或建设永久性建筑;确需临时搭建晒场等厂棚的,仅限承包方用于自身农作物晾晒,防止耕地来年出现板结问题、抑制农作物生长;同时明确晒场禁止对外经营,若存在对外经营情形,其所得经营费用需归集体所有。
6、土地承包期间满,经营者在田间配套项目(沟渠、道路、桥、涵闸等生产性投入)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仅限用于农业种植),不得将该耕地进行二次承包(转租)。若承包方违反本约定实施二次转租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发包合同。由此产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甲方不予承担此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本次发包土地为竞争性报价,价高者得,最终中标者如放弃承包资格或未按期交清承包费,则取消中标资格,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该块土地重新实施公开竞价发包。
四、承包期间水源甲方不予保证。
一、发包面积 566 亩,地块见下表
序号
地名称
亩数
起拍底价(元)
1
集体土地(水源不保证)
566
50
合计
566
二、有意参与竞价者,须缴纳报名保证金 10000元,方可获得参与竞价资格。保证金收缴请下载“e聚农宝APP”线上报名缴纳。
三、竞价时同等价格此地块优先本村村民承包,仅限于农业种植,旱地不享受国家补贴。
四、本地块只能自己种植,未经容许不得二次流转。
五、中标者在合同期内,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做好各类农业项目实施,按时缴纳水电费,做好田间地头垃圾清理、条田林带管护和残膜回收等。
六、中标者竞价完成后当场签订电子土地流转合同,在2025年12月10日缴清承包费需当场交纳交易服务费。如弃标、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所有费用视为放弃,且不退报名保证金及押金。未中标人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承包期限: 1 年。
十一、招标地点:新村村委会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50日
报名地点:下载e聚农宝APP报名(手机软件商店或应用宝搜索下载
村委会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产权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十二、竞标时间:2025年12月05日下午4点开始。请提前一小时到场。
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e聚农宝APP报名。
一、流转土地使用要求:
1、在竞价过程中,报价相同者优先本村村民。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3、竞价结束后,中标者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缴纳全额承包费后履约保证金原路退回;中标者如不按照时间要求交纳承包费,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未中标者的报名保证金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4、乙方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自行承担。
5、落实粮食安全事宜:中标者必须按照招标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小麦种植任务
5、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要求,严禁耕地非农化,不得在耕地内从事非农经营活动或建设永久性建筑;确需临时搭建晒场等厂棚的,仅限承包方用于自身农作物晾晒,防止耕地来年出现板结问题、抑制农作物生长;同时明确晒场禁止对外经营,若存在对外经营情形,其所得经营费用需归集体所有。
6、土地承包期间满,经营者在田间配套项目(沟渠、道路、桥、涵闸等生产性投入)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仅限用于农业种植),不得将该耕地进行二次承包(转租)。若承包方违反本约定实施二次转租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发包合同。由此产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甲方不予承担此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本次发包土地为竞争性报价,价高者得,最终中标者如放弃承包资格或未按期交清承包费,则取消中标资格,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该块土地重新实施公开竞价发包。
四、承包期间水源甲方不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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