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所属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布日期: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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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采购单位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范本编号:SGCC-01-HWGK(2025)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2025年版)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 招标公告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025079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委托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为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2.0)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其他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不含本年度,上一年度尚未完成审计的可向前顺延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原始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因成立日期所限无法提供近三年相关证明材料的只需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获取招标公告及《投标信息确认表》。网址:https://sgccetp.com.cn/portal/#/ 4.3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意:请各投标人在报名过程中,如实填写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后果自负。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前(2025年12月5日17:00时)填写《投标信息确认表》并将电子版(盖章版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同时发送至邮箱:zbdlby2023@163.com,文件命名及邮件主题为“投标信息确认表+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未按照要求填写发送《投标信息确认表》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如有标包放弃投标的,必须出具《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dlby2023@163.com文件命名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投标人全称”,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需要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包含:(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1份正本);电子版包含:(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电子版(U盘)1份,双层PDF格式。(电子版U盘尽量选用质量可靠产品,防止出现U盘无法读取现象)。 5.2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递交方式如下: 5.2.1(方式一)邮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2025年12月23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210号,新疆新能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分公司新能会议服务中心(原电力宾馆)一楼前台。收件人:*** 联系电话:***。 各投标人在选择邮寄时请自行关注邮件寄送进度,邮寄递交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以工作人员当面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邮寄费用投标人自理。如发生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遗失、逾期未送达递交地点、拆封邮包后发现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及密封或在邮寄途中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2(方式二)现场递交方式:招标人于2025年12月23日10:00—11:00时(北京时间)现场收取应答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210号,新疆新能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分公司新能会议服务中心(原电力宾馆)一楼大厅。收件人:*** 联系电话:***。 5.3.1投标人仅能采用(邮寄递交 或 现场递交)两种递交方式的一种,如出现多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遇所有评标电脑都无法识别读取的情况,做否决处理。 以邮寄、现场递交两种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封装外的醒目位置须手写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若有放弃标包,须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填写《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以PDF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bdlby2023@163.com。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 5.3.2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腾讯会议开标(腾讯会议号:434 560 724) 为加快建成绿色现代数智供应链,优化营商环境,本次开标由现场开标改为网上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仪式(包括在乌鲁木齐市的投标人)。 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针对公开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按要求递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标包将不开标,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上述媒介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满后,将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确定最终中标单位,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积极关注相应公示公告栏获知详细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米兰街2号 邮 编:830013 邮 箱:zbdlby2023@163.com 9.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其他重要事项 11.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照正常流程办理,办理流程及要求详见本公告条款,所有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扫描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入至投标商务文件中,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针对不同方式办理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如下: (1)投标保证保险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办理保证金的,投标时无需再单独递交保单原件,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查询的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截止日办理的保单将在当日24:00后生效,属于无效保单),保险保单必须涵盖招标批次名称、批次编号、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等基本信息。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险公司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如果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参与投标活动,请仔细对照招标文件条款或年度保证金公告所述规则和约定,所签订的保单中必须包含其保险责任要求的相关内容,以落实保险责任,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 保险办理投标人咨询电话:0991-2311060/15609912981。 保险保费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提交的保险保单上应体现保费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对于保单上未标注保费是否从基本账户支付或标注保费未从基本账户支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于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办理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银行保函、电汇等其他方式 ①采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方式办理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时无需再单独递交保证金原件,但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中标候选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原件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11.2),请各中标候选人考虑节假日及快递等因素,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尽早安排相关事宜,避免影响后续中标事宜。 银行保函办理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电汇投标保证金 电汇投标保证金账号与招标代理服务费一致。各投标单位在进行银行汇款或转账时,需在汇款单备注栏信息中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分标名称,包号,例如“3025079-WZ01,福利等各类物品,包1”。 如为首次投标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务必按表格内容填写公司相关信息并发送至47296789@ qq.com(文件名:XX公司新增主数据维护信息),另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银联号查询截图(百度“银联号查询”选择开户银行,输入支行名称)。 退还要求:投标保证金收取期间有利息产生,请与相关专责(胡工:0991-5901575、13565957233)确认保证金利息及后续办理手续。 该笔投标保证金利息领取: 需要投标人提交“资金占用费”利息发票,于3个工作日内邮寄至: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米兰街2号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收 件 人:胡工0991-5901575、13565957233 该笔投标保证金利息放弃: 请投标人填写好上述文件(XX公司关于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方式)退还的告知函)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47296789@ qq.com;为确保后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效率,请投标人提供的账号与供应商主数据维护(基本户)一致。 (3)投标保证金办理、格式等相关要求及投标保证保险具体办理方法流程详见如下文档内容(办理指南中功能点使用仅作参考,如投标人办理界面与指南不一致,以实际办理流程为准): 11.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未按招标代理机构要求缴纳,将未按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行为纳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绩效评价。 11.4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单(招标代理服务费)填写要求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通过中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收款人名称: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6505016166500000135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支行 (2)各投标单位在进行银行汇款或转账时,需在汇款单备注栏信息中注明:“3025079,zbf”(注:招标编号与业务类型之间用逗号(不区分全角半角)分隔开,便于系统自动识别) (3)对应业务类型的标准简称为:招标代理服务费-zbf。 (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采购批次合计金额转账,不得以“包”为单位进行缴纳。 11.5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答疑咨询: 姓名:张工 电话:15739536096 姓名:岳工 电话:15999195657 姓名:吾工 电话:18999814555 姓名:努工 电话:*** 服务邮箱:zbdlby2023@163.com 答疑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00(工作日) (2)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联系方式: 姓名:胡工 电话:0991-5901575 13565957233 11.6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注意事项: 首次中标供应商或信息变更供应商需要请提供开票信息(Word文件版)。新中标供应商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表(截图或照片均可),变更信息供应商需提供变更说明并加盖公章,为不影响开票的精准性,请及时提供正确无误的开票信息。 以上信息请发送至邮箱账号47296789@ qq.com。(邮件名:开票信息+供应商名称)。 2025年12月1日 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单独成册) 附件3:投标信息确认表及格式样本(单独成册) 附件4: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格式样本) 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 批次名称: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申请详情:我公司已经获取招标文件但决定放弃投标的标包信息如下,特此提出。
序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包号
1
2
3
1.本表由投标人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有效。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如有部分标包放弃投标的,必须填写本弃标函并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本弃标函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如影响开、评标工作正常进行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对于投标人填写在此表中的标包信息,《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视为该投标人放弃参与相应标包的投标,不进入开标阶段,因投标人误填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XXXXX公司(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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