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新疆承运商采购项目喀什城配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新疆承运商采购项目喀什城配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喀什地区 | 采购单位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药易采供应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新疆承运商采购项目喀什城配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新疆承运商采购项目喀什城配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型: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5747-2542GYGYL725
所属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自治区
招标单位: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国药易采供应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新疆承运商采购项目,按承运服务类型、按地州分为18个标段。不同子包分别报价及确定入围中标人,允许投标人仅针对部分子包参与投标,可以同时入围多个标段。
定标原则:
依据招标文件
监督部门名称:
/
5 天 23 时
我要投标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17 12:00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喀什城配
标段/包编号:
5747-2542GYGYL725/14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2-11 1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2-17 12:00:00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文件获取地点:
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6-01-06 05:00:00
开标形式:
线下
开标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001号国药大厦六楼会议室
标段/包内容
喀什城配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缴凭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4.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股东中无国药物流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登记信息(含有股东信息)的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
7.投标人需签署合规承诺书;
8.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9.投标人需承诺2023年至今无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记录,自拟承诺书;
10.本标段要求投标人拥有的轻型、中型厢式营运车辆总数不少于10辆。其中,所有车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车辆登记在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名下(需提供关联关系证明)。个人名下车辆不予认可。(2)提供车辆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且“车辆类型”须明确为“轻型厢式货车”、“中型厢式货车”。(3)提供车辆有效期内《道路运输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普通货运”或“货物专用运输”等同类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其他:
1.采购需求: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2家承运商,为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喀什城配运输服务,每个标段入围后进行二次议价,按照入围人排名确定业务量。各标段总体情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预计运输金额基于历史运量评估,不作为业务量的实质承诺。(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2.服务期:服务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服务合同可续签一年。
3.服务地址:新疆省内。
4.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务必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查看并下载电子发票,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收到发票的或收到未能及时下载的,我公司将不提供后续补办服务。
5.有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于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sinopharmzc.com)注册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问题请在首页-帮助中心-操作视频-“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观看视频。如有其他问题可随时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
6.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国药易采供应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sinopharmzc.com)。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zhangjianyun3@sinopharm.com
招标人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环园路南四巷16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国药易采供应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fanyujie6@sinopharm.com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001号17层
相关附件
公告PDF:
喀什城配招标公告.pdf
其他附件:
无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型: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5747-2542GYGYL725
所属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自治区
招标单位: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国药易采供应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新疆承运商采购项目,按承运服务类型、按地州分为18个标段。不同子包分别报价及确定入围中标人,允许投标人仅针对部分子包参与投标,可以同时入围多个标段。
定标原则:
依据招标文件
监督部门名称:
/
5 天 23 时
我要投标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17 12:00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喀什城配
标段/包编号:
5747-2542GYGYL725/14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2-11 1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2-17 12:00:00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文件获取地点:
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6-01-06 05:00:00
开标形式:
线下
开标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001号国药大厦六楼会议室
标段/包内容
喀什城配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缴凭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4.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股东中无国药物流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登记信息(含有股东信息)的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
7.投标人需签署合规承诺书;
8.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9.投标人需承诺2023年至今无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记录,自拟承诺书;
10.本标段要求投标人拥有的轻型、中型厢式营运车辆总数不少于10辆。其中,所有车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车辆登记在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名下(需提供关联关系证明)。个人名下车辆不予认可。(2)提供车辆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且“车辆类型”须明确为“轻型厢式货车”、“中型厢式货车”。(3)提供车辆有效期内《道路运输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普通货运”或“货物专用运输”等同类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其他:
1.采购需求: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2家承运商,为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喀什城配运输服务,每个标段入围后进行二次议价,按照入围人排名确定业务量。各标段总体情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预计运输金额基于历史运量评估,不作为业务量的实质承诺。(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2.服务期:服务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服务合同可续签一年。
3.服务地址:新疆省内。
4.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务必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查看并下载电子发票,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收到发票的或收到未能及时下载的,我公司将不提供后续补办服务。
5.有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于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sinopharmzc.com)注册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问题请在首页-帮助中心-操作视频-“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观看视频。如有其他问题可随时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
6.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国药易采供应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sinopharmzc.com)。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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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zhangjianyun3@sinopharm.com
招标人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环园路南四巷16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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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fanyujie6@sinopharm.com
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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