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PE材料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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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昌吉市清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PE材料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PE材料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XJSLTZ-2025-ZB-30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PE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280159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清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PE材料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PE材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PE材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
参加投标),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3日10时00分到2025年12月17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 (2)如法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明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授权委托
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
询比文件。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
认以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供应商对询比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询
比文件售价:500元/份(文件费缴纳方式可采用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网银转账,售后不退)。
获取地点: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11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2时30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1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12时3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12室
七、其他
1.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划分1个标段,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天开始按照需求供货。
3. 供货地点:昌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5投标保证金
5.1.1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城南支行
行 号:313885000034
开户账号:0000020090110017893406
5.1.2询比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
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
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1.3询比保证金可采用投标保函、保兑汇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多种形式,1)若采
用投标保函方式的,由投标单位开户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文件或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文件,
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2)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
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中,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
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
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如超出
字数要求,填写简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清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6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8561801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冫松下(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乙(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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