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伊犁师范大学1775亩农业产教融合科技示范园(合作项目)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12-17

【招标公告】伊犁师范大学1775亩农业产教融合科技示范园(合作项目)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竞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采购单位 伊犁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伊犁师范大学1775亩农业产教融合科技示范园(合作项目)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伊犁师范大学1775亩
国有农用地
农业产教融合科技示范园(合作项目)
项目名称:伊犁师范大学1775亩农业产教融合科技示范园(合作项目)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
地州/市:伊犁州县/市:伊宁县
乡/镇:喀什乡
村:图地于孜村
一、地块及合作情况
      我校位于伊宁县喀什乡图地于孜村的1775亩农业产教融合科技示范园合作项目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地块四至:东至:道路,南至:农田道路,西至:农田道路东水渠,北至:农田道路南水渠。
合作年限:1年
项目竞价保证金:10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保证金:10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合同(合作协议)签订后缴纳
报名时间:有意参与者于2025年12月16日- 2025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7:30时之前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伊犁州动物卫生监督所院内(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320办公室)
项目竞价负责人:杨磊    联系电话:18999381314
实地查看联络人:马能忠 联系电话:18999588210
(如需勘察土地情况,请与实地查看联络人约定统一时间前往)
竞价时间:2025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11:00时,参与人员须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竞价地点:伊犁州动物卫生监督所院内(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备注说明:
一、报名须知
报名要求
1.主体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相关生产经营证明材料。
2.业务能力:拥有农作物种子 “育、繁、推” 一体化运营能力,能够与伊犁师范大学开展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共同推进农作物试验、示范等项目实施。
3.资质条件:仅限于农业科技开发,研发、制种、种植等相关资质的国企/私企新型经营主体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信报告;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实习保障:具备为伊犁师范大学实习生提供住宿等基础生活保障条件,支持实习生参与项目实践及试验示范等工作。
5.报名需提前缴纳项目竞价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
(缴纳方法:打开产权交易中心e聚农宝APP→找到需要参加的竞价土地信息→点击需要报名的土地信息报名→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上传缴纳凭证完成报名)。
注:缴纳项目竞价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报名者需填写足额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不允许少缴多缴或代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6.报名者报名当日需与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报名承诺书》,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报名者承诺知晓并遵守本公告中的相关约定。
7.报名时间:有意参与者于2025年12月16日-- 2025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7:30时之前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8.报名地点
伊犁州动物卫生监督所院内(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320办公室)
项目竞价负责人:杨磊  联系电话:18999381314
实地查看联络人:马能忠联系电话:18999588210
(如需勘察土地情况,请与实地查看联络人约定统一时间前往)
9. 所发布的产权权属清晰,无争议。
10.竞价服务费见交易承诺书,由承租对象支付。
二、竞价须知
1.竞价方式:公开竞价(每轮加价20元起/亩)
2.起拍底价:1200元/亩
3.参与人员提前下载伊犁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APP进行报名(手机应用商城搜索“e聚农宝”即可下载安装)。
4.竞价时间:2025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11:00时,参与人员须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5.竞价地点:伊犁州动物卫生监督所院内(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三、竞价规则
1.参与竞价企业不少于2个,委托方代表未到场,否则不能进行公开竞价,每个竞价企业最多可带2名人员到场参与竞价。
2.本次合作项目竞价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
3.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竞价。
4.公开竞价结束后,未成交方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若存在违规行为,将竞价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予以补偿委托方损失。
四、注意事项
1.合作企业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不得在实际耕种面积以外的土地上进行试验生产等活动,不得在土地上构筑建筑物及种植生长期超过一年的作物,不得违法进行其他试验、种植与生产及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注重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2.合作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合作企业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3.合作企业对相关地域土地、渠道、道路、设施设备等地面附着物负有管理责任和看护义务,以及对防风林树木实施浇水和养护义务,对围栏、滴灌配套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自行保障运行及维修,配备管护人员进行定期查看,制止他人占用和使用土地及地面附着物及牲畜破坏围栏和啃食防护林,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损失由合作企业自行承担。
4.为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合作企业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作物品种制种、新品种试验研究与新品种、新技术示范、科技成果转化等生产科研活动;合作企业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自行进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合作企业须加强安全生产和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5.意向合作企业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6.合作企业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五、其他相关要求
1.成交公告公示: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网站、e聚农宝APP进行成交公示。
2.合同签订:成交方与土地委托方签署合同后,须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合作费用。3.合同备案:合作方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合同,完成土地使用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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