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温宿县2024年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二期)(土地提升改造)初步设计与概算标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阿克苏地区
发布日期:2025-12-18
【招标公告】温宿县2024年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二期)(土地提升改造)初步设计与概算标段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阿克苏地区 |
采购单位 |
温宿县国瑞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瑞林悦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温宿县2024年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二期)(土地提升改造)初步设计与概算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温宿县2024年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二
期)(土地提升改造)初步设计与概算标段
招标文 件
项目编号:2025-XJRLCG-17
采购人:温宿县国瑞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
司
代理机构:新疆瑞林悦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5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D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 33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4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宿县2024年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二期)(土地提升改造)初步设
计与概算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7曰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5-XJRLCG-17
项目名称:温宿县2024年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二期)(土地提升改造
)初步设计与概算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温宿县2024年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二期)(土地提升改
造)初步设计与概算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
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0〕1号)要求,针对本项目总流转面
积169806.73亩,进行设计说明、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概算书等内容编制工作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须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
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曰,每天上午10:00至14:00,16:00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xj.enjoy5191.com/#/home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07曰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月07曰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xj.enjoy5191.com/#/home。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
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商须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
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5.在使用商须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有问题可拨打
客户服务热线400-870-5191进行咨询。
6.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
标一切费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
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
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
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
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
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宿县国瑞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产业园区金龙路1号园区管委会2号办公楼二层
203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瑞林悦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北京东路原保险公司办公
楼11-1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条款名称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名称 | 温宿县2024年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二期) )(土地提升改造) 初步设计与概算标段 |
| 2 | 项目编号 | 2025-XJRLCG-17 |
| 3 | 招标人 | 名称:温宿县国瑞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产业园区金龙路1号园区管委会2号办公 楼二层203室 联系人:*** 电话:*** |
| 4 | 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瑞林悦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北京东路原保险 公司办公楼11-1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5 | 采购内容 |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新发改规 (2020)1号)要求,针对本项目总流转面积169806.73亩,进行设计说 明、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概算书等内容编制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 求。 |
| 6 | 服务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
| 7 | 报价方式 | 最高限价:***.00元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8 | 项目类别 |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9 | 投标人资格、 能力、信誉及 其它要求 | (1)具有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若供应商是企业( 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若 |
5
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财务审计
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
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出具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
证明①若投标人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
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4)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
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投标人的社会保
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
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投标人代缴其社会保险))加
盖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
(7)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8)法定代表人参加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委
托代理人参加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
证;
(9)保证金缴存证明(本项目不作要求);
(10)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须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6
| | 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 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 10 | 资格审查方式 | 注: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资格后审 |
| 11 | 投标语言 | 中文 |
| 12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1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14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组成(其中采 |
| 15 |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 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评 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16 |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投标人 | 口是 口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人 自行踏勘 |
| 17 | 现场踏勘、标 前答疑会 | 口统一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 18 | 投标人对招标 文件提出质疑 的时间 |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 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
| 19 |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文件 分。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
| 20 | 分包 (转让) | 不允许。 |
7
| 21 22 | 联合投标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 23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作要求 |
| 24 | 《投标文件》 的编制要求 |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编写(第六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 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在“随行易交易(新疆 |
| 25 | 《投标文件》 递交份数、时 间及地点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送。 3.(1)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 标文件,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提交三份纸质版投标文件给代理 机构存档。 特别提示:中标单位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文字内容与开标时电 子投标书应完全一致。 (2)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月07日10:3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上不见面开 |
| 26 | 开标时间及地 点 | 标系统。 开标时间:2026年1月07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系 统 |
| 27 | 履约保证金 | 甲乙双方自行约定 1.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停止接受投标文件。开 标会主持人确定投标人数量是否符合开标要求(要求所有投标人提 |
| 28 | 开标程序 | 前一小时准备好开标相关资料,调试好电脑设备。); 2.本项目采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 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 |
8
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home。
| ; 7.开标结束。 | 3.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纪律; 4.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姓名 5.解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全程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进 行文件解密、异议、质疑及澄清等。 6参与“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不见面”开标的各 投标人,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好的电脑端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不要在电脑上进行下载 、安装等工作,认真耐心等待指令并及时操作,并保持手机畅通;因 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9 | 中标成交结果 公告 |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上述开标过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成交结果公告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公 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
| 30 | 相关费用 |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和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 取代理服务费8000元,由中标(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 务费。 |
| 31 | 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 格评审优惠政策。 口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给予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注:中小企业需上传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 |
9
| 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 |
| 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 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选 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
|
|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 |
| 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 |
| 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 |
| 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 |
| 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 |
| 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 |
| 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1.本次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
|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
|
|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 |
| 投标交易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
| 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
|
|
| 1.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商须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 |
| 示交易平台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 |
|
|
| 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 |
| 商自行承担。 |
|
|
|
| .在使用商须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有问题 |
|
|
| 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70-5191进行咨询。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 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
一、总则
1.适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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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
2.资金
2.1.本项目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
项。
3.释义
3.1.“招标人、买方、甲方”指温宿县国瑞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2.招标代理机构:指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投标服务组织工作的机构,即新疆瑞林悦
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3.4.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3.5.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6.自然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或《民法总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3.7.中标人、卖方:指依法确定成交资格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8.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
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
料。
3.9.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
其他类似的义务。
3.10.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
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
)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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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实质性条款: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
效”“不得”“未响应”“废标”等文字规定或标注“女”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
求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
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3.12.曰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4.女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4.2.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合法的注册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必备条件,
于本文件指定时效内均能满足投标资格及相关重要要求。
4.3.属于国内制造商投标人须满足: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生产经营性企业,符合行业
的生产专业技术条件、标准和履约供应能力,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或核心技术的设计与
生产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和手段,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国
外制造商须在中国大陆设有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
4.4.属于经销代理资格性质的投标人须满足: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符合投标准入资格
和专业技术条件,遵从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大陆有授权资格的直辖专属机构所核定的业务
范围和供货渠道,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与交付验收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具有完善持续可
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4.5.中小企业须符合财库(2020〕46号文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要求,且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O
12
4.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
14〕68号)的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价格扣除
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y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7.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8.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
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
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
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
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
采购人有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要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
份文件及资料。
4.9.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
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包段)的投标;
(3)自然人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10.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完全满足了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一切均以评标
委员会审核的结果为准。
4.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授权委托
5.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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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得再委托其他自然人进行投标,且持自然人身份证明投
标。
5.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出席开标仪式或者直接办理投标相关事宜者无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
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招标文件共分六章,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
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如认为有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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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否则将视
为所有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能够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8.2.投标截止期前十五(15)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
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
部分。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o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在规定时间
内未收到回复确认的,将视为默认接受。
8.4.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自
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
8.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出现组价、开标阶段报价或投标文件内前后报价出现不一致,
使得评审工作无法继续者,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拒不履
行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其他应予修正范围和标准以《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执行。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文件由内容如下组成:
报价文件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10.编制原则
10.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
的投标文件。女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
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
件中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0.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
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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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
10.4.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参数、证明材料、认证或报告等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均应为
简体中文版或中英文双语版否则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11.女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提交三份纸质版投标文件给代理机构存档。纸质版标书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北京东路原保险公司
办公楼11-17号,联系人: ***,联系电话:***),投标人应按照所投标项
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11.1.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A4版面统一编制。
11.2.投标人投报多个(标包)段的,须对每个(标包)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
11.3.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
11.4.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包括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支持的第三方
证明文件,如审计报告、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评估报告等,均须采用简体中文进行
编制或提交)。
11.5.投标文件应该用计算机打印,并加注页码,用不可拆卸的无线胶装方式整册装订
牢固。
11.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
然人直接签字)或其授权委托书在旁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否则其内容将不被认可
,涉及资格认定的未进行签字盖章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不予认可,并一同视为无
效投标。
11.7.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部分与技术文件部分原则上应采用一本进行装订提交;如因文
本过厚无法一本装订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封面连续注明“上册”“下册”或“上
册”“中册”“下册”。
11.8.《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
遗漏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女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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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
行报价。
12.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
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
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
投标。
12.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审
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2.4.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报价:包括完成采购内容中全部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
12.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o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
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
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
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
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
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
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
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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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
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12.6.不符合下列要求的除外:
(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提供声明函的。
(2)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
(3)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并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及证
明材料的。
(4)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不予扣除。
(5)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68号)的规
定的不予扣除。
(6)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一国办发(2
007〕51号规定的不予扣除。
(7)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
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
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中的产品不予扣除。
13.备选方案
13.1.备选方案是指在本招标文件已明确的货物(设备)或服务的基本要求,如货物(
设备)或服务的用途、用意、服务基本需求等;但投标人应投标的货物(设备)或服务
分部分项内容优于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不在备选方案之列。
13.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14.女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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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女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2.投标人须将凭证附在投标文件内,证明其具有投标资格。
15.3.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
金
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女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招标人
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审、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
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
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
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
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7.女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盖章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
标。
17.2.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第六章未
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
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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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随行易交易
(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送。
17.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中标公
示期满后提交三份纸质版投标文件给代理机构存档。特别提示:中标单位提交的纸质
版《投标文件》文字内容与开标时电子投标书应完全一致。
17.5.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
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投标单位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7.6《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及盖章,内容应完整详细,如有遗漏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8.女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电子投标文制作完成,上传至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18.2.备份标书: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制作备份标书,备份标书在开标时,因开标
系统原因解密不成功时方可上传备份标书。其他因投标人制作标书失误问题,数字证书
(CA锁)问题导致不能现场解密的情况不允许上传备份文件。
18.3.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书加密文件应与开标现场解密时的数字证书(CA锁)同为一
把,若因数字证书(CA锁)不是同一把锁导致现场解密失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9.2.投标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逾期送达的《
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概不接受。
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
标。
五、开标、评标、定标
20
20.开标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A.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D、投标文件正本
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E.多处内容交叉不符的,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F.文字与图表不符的,以文字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
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和内容,投标人同意后
调整后的报价和内容对投标人起到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和内容
则其投标无效。
(2)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为止,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
标的有关资料及被投标意见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
他人透露。
21.评标委员会
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
评审专家组成,专家名单从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评审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A.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
参与评审工作;
B.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C.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说明;
D.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对投标人的客观评
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
21
E.要依法独立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
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G.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H.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I.配合招标人、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J.配合处理投诉工作;
招标文件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评标委员会必须履行的义务。
22.评审
22.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3.无效投标的情形
2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
议的;
23.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
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
或无效;
23.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或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不
全的;
23.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
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23.5.《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
23.6.投标总报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
23.7.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不能提供有效缴纳凭证的;
23.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虚假的;
22
23.9.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3.10.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复印件不一致
且存在伪造行为的;
y
23.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可变动价格的,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投标报价中提
供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除外);
23.12.评审专家中有2/3认定投标人投标价格有恶意报价行为的;
23.13.《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的;
23.14.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
人施加任何影响的;
23.1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
投标的;
23.16.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23.17.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投标;
23.18.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无效投标的其他条款。
24.定标
定标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得分相同的,选择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六、质疑
25.投标人质疑
25.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本次招标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
或招投标过程进行质疑,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内容,
多次质疑将不予受理。
23
25.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
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关于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在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5.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
人签收回执。
25.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5.5.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授权委托书(自
然人除外)。
2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25.7.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24
25.8.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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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25.9.质疑函接收方式: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
质疑函接收:新疆瑞林悦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
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北京东路原保险公司办公楼11-17号,联系人:***,联系
电话:***, 电子邮箱:1114118606@qq.com。
七、签订合同
26.招标代理服务费
26.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和《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收取代理服务费8000元。(招标代理
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6.2.费用缴纳可采用电汇、转支(公户)的方式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
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7.中标通知书
27.1.招标代理机构将电话通知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7.2.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7.3.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27.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5.中标通知书是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27.6.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执行。
28.签订合同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
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
同。
26
28.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中标人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
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8.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人拒
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4.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招标人式管
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该项
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8.5.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8.6.分包履行合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8.7.如招标文件同意分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
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采购合同履行中合同标的的追加
29.1.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
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0.废标条款
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
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0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可废标后重新组织采购;也可比照财政
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所有评委
(监委)签字认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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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个日历天内,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
31.2.如果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
册的银行开具。
31.3.如果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则有权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并视为其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32.采购任务取消
32.1.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
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3.其他
33.1.本招标文件如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等有差异的部分,以网上发布的
为准。
33.2.投标人成功投标并不意味着其满足投标人资格,具体评判标准以本文件和评标委
员会评审为依据。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
(一)评标方式
1.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标准和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
有关实施办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3.综合评分法采取百分制的量化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评审标准独立打分。
(二)评标计算规则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义价格权重× 100
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
分计10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
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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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初步评审标准
| 评审内容 | | 评审 |
| 意见 通过不通过 |
| 1 | 身份证明); | 具有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若供应商是企 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若供应商是事业单 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 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若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 | |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财务 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 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 | | |
| 3 | 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出具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 月的完税证明①若投标人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 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 | |
| 4 | 公章; | 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 ,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 的凭据。如投标人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 时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 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投标人代缴其社会保险))加盖单位 | | |
| 5 | 违法记录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 | |
| 6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 |
| 7 | 明(格式自拟); | 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 | | |
| 8 | 法定代表人参加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参加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 | | | |
30
| 书、本人身份证; | | | |
| 9 |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须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 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 | | |
| 10 | 称。 | 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 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此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 商务审查标准 | | |
| 应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意见的文件、证明等,未经 | | |
| 1 | 本人签署的;应加盖公章的证照、函件,而未加盖公章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
| 2 | | 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 | | |
| 3 4 | | 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期限时间的; | | |
| 投标人投标有效期不足90天的。 技术审查标准 | |
| 5 |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 应,是否做出错误响应; | | |
| 6 |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 |
| 报价审查标准 | |
| 7 | |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 | |
| 8 | 性报价。 |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 | | |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 | | | |
31
附表二
详细评分标准表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报价部分 (10分) | 报价 |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注: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报价最 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 | 10分 |
| 商务技术 部分 | 设计 方案 | 包括但不限于:①设计说明②效果图③环境关系图④总平面图③每 层平面图等方面。完整提供以上内容得2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 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5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不得分。 | 25分 |
| 项目分 析、项目 重点难点 分析 | 内容包括不限于:①目标任务与需求分析;②设计范围和内容③设 计方案及设计依据;④项目创新点分析;③项目管理制度及工作进 度计划、③项目实施各阶段服务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等方面。 完整提供以上内容得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项内容中 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30分 |
| 设计质量 保证措 施 | 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体系;②设计组织机构; ③质量责任制度;④各专业及各阶段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 完整提供以上内容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项内容中 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20分 |
| 服务 (90分) 承诺 | 供应商提供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①对设计的质量和标准; ②对设计准确性的承诺;③项目负责人到场及时性的承诺;④提供 成果资料时间的承诺;③全部成果完成的时间等内容。 完整提供以上内容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 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10分 |
| 人员 配置 | 除项目负责人外针对本项目配置注册类证书(水利相关专业)或中 级(含)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水利相关专业)的,每 提供1名得1.5分,最多得3分(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 学历证及近一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证明材 | 3分 |
| 企业 业绩 | 料不清晰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2022年1月1日一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 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加1分,满分2分,(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 成交通知书,未提供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所提供业绩合同残缺不 全、模糊难辨,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 件加盖公章。 | 2分 |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
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
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
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
(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实际合同为准)
(仅供参考,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
一、合同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
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
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1.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文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4)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如果有的话)
(5)中标/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4.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分项价格见响应文件报价明细表。
5.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
6.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33
二、合同条款
1.有关概念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供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供双方所达成的协
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
付给供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
品,包括产品、设备、配件等。
1.4“服务”,系指伴随本项目产生的,根据合同规定由供方承担的与供货有
关的辅助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售后服务等以及合同
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所有其他类似义务。
1.5“采购人”,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6“供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亦即中标
人。
1.7“天”,系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
2.1交付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
应表相一致。
2.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专利权
3.1供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
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若由此出现侵权诉讼,由供方承担
全部责任。
3.2供方按合同要求为采购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其所有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力
均转为采购人所拥有,供方放弃拥有关于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力。
4.包装要求
34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所有单独包装的货物都应具有原始的、完
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前已拆封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或要求更换
Q
4.2每个包装箱内的装箱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及软件使用说
明等所有资料均须齐全。
5.装运条件
5.1供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方承担。
5.2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5.3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供方应对超运数
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 付款
6.1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
6.2供方按照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供方把下列单据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
合同规定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1)发票
(2)质量证书
(3)详细配置、数量清单
(4)检验报告
6.3采购人按合同规定的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安排付款。
7.伴随服务
7.1供方随同货物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资料。包括相应每套货物的中文技术文
件,如:产品目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
7.2供方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和维护,按采购人的要求提
供技术培训。
35
7.3伴随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
8.备品备件
8.1供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采购方从供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购并不能免除供方在合
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采购方要求,供方应免费向采购方提供备
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
9.1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
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
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保期内供方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
故障的维修服务和更换配件服务。在供方或制造商承诺的货物质量保证期
内,供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货物无质保期
的,供方在两年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在质保期内或货物无质保期的则在两年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
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采购人可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
本保证下的索赔。
9.3供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曰内须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9.4供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
施,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向供方行使的其他
权利不受影响。
(二)质量保证期后服务
9.5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
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供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36
9.6 质保期满后,应采购方要求,供方应按投标时的价格与采购方签订定期维
修保养合同及提供采购方所需零配件,若投标时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
市场价与采购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采购方所需零配件。
9.7乙方交货后,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甲方报修后24小时内到达。
10.检验
10.1在交货前,供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
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是付
款必要的文件组成部分,但不作为对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最终检验
C
10.2货物交付后,采购人申请有关部门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
检验证书。
11.索赔
11.1采购人有权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11.2在合同条款第8条规定的质保期内,如果供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向采购人
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采购人的损失程度进行赔偿。
12.供方履约延误
12.1供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2.2如供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人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
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
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
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
(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
限额,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
O 采购人在收到通知后,要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
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
37
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2.4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采购方有权
拒收,并且供方需向采购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经双方认可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
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
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
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及无法克服的事件,比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等。
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
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
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90天以上时,双方可以通过友
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4.税费
14.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在对供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
的情况下,可向供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
分或全部货物(服务)、完成工程施工;
(2)供方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
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15.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5.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
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服务或进行工程施工
供方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货物、服务或进行工程施工所超出的费用部
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38
16.破产终止合同
16.1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终止合同而无须给供方补偿。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
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7.转让
17.1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义务。
18.适用法律
18.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合同生效
19.1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采购人、供方、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各执一份。
20. 争议解决方式
20.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则向采购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1.合同修改
21.1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
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
39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温宿县2024年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二期)(土地提升改造)初步
设计与概算标段
2.服务内容:编制温宿县2024年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二期)(土地提升改造)
初步设计与概算,项目实施内容为本项目总流转面积169806.73亩,并对流转的土地进行提升
改造。
3.项目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塔格拉克牧场、青年农场、共青团农场、佳木
林场。
4.建设期限为1年。
5.设计内容包括文本编制、图件绘制、项目区建设内容规划等(地形地貌、工程地质等
)勘察(测)、投资概算分析、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编制以及各阶段的配套成果报告
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并获取批复。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曰历天完成。
4.主要工作内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新发改
规(2020〕1号)要求,针对本项目总流转面积169806.73亩的设计说明、初步设计图纸、初
步设计概算书等内容编制工作。
5.提交的成果文件要求:
(1)文件命名
《项目名称》一《温宿县2024年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二期)(土地提升改造)初
步设计与概算标段》;
(2)文件类型
需提交Word及PDF版本规划方案附shp或其他可用格式矢量图,并确保文件的可读性和可
编辑性。
(3)文件内容要求:结构完整具有封面、目录、引言、正文、初步设计概算书、附录等
; 封面:成果文件应包含封面,封面上应包含项目名称、文件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
版本号等信息,以便于快速识别和自档。
目录:成果文件应具备清晰的目录结构,以便于读者查找和阅读。目录应包含文件的各
个章节或者部分的标题,并标明对应的页码。
引言:成果文件的引言部分应简要介绍项目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以及文件编制的目的
和范围,让读者对文件的内容有一个整体的了解。
40
正文:成果文件的正文部分是核心内容,应根据项目或者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正
文应包含清晰的标题和分段,逻辑结构合理,内容准确、全面、具体,表述清晰、简明。
结论:成果文件的结论部分应对项目或者工作的主要成果进行总结,简要概括项目的亮
点和难点,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和展望。
参考文献:成果文件应包含参考文献部分,列出文件编制过程中所参考的相关文献、资
料、标准等,以便读者查问和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
附录:成果文件可以包含附录部分,用于展示一些辅助性的信息,如数据表格、图表、
图片、计算公式等。附录部分应按照编号或者字母顺序进行标注,便于读者查找和引用。
(4)文件审查与最终文件提交
文件审查:成果文件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查,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合规。
最终文件提交:成果文件经过内部审查后,需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文件(Word、PDF及矢量
图)
6.验收标准及要求:
(1)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限制,并严格依据相关要求编制。
(2)项目中的数据,有来源,可复核,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7.其他要求:
(1)现场实地需要走到项目区,需要实地测绘丈量,提供初设数据,设计以实地地貌为
准,因地制宜地开展设计工作。
(2)土质缺素情况有检测依据,化肥种类明确标明成分及参数。
(3)本项目要求提供造价、概算。
建设内容和概算表严格按照项目建设需求设计。概算表设计内容需要经过充分的市场询
价。
4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曰
42
目录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明细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基本情况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10.商务条款偏离表
11.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12.保证金缴存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3.技术方案
14.其他证明材料
15.声明函
43
(报价文件)
1. 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要求,签字代表 (姓名、
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并在
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在此,签字代表承诺如下:
1.我方在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各项要求,根据对应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规定愿意投标总报
价(%):小写: (大写: )完成本项目全部相关服务。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
力。
4.本次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日历天。在投标
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
5.若我方取得中标资格,愿依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
务费。
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4
2.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 |
| 大写: |
| 服务期限 | |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 备注 |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严格按此“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人报价时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报
价要求并自行考虑市场风险以及价格合理性。
2.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一致。
45
(商务技术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类型:
地 址:
营业期限: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 日
46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
投标人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
)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和参加整个招标投标
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若公司法人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
47
5.投标人基本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姓名 | | 电话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 | 员工总人数 | |
| 类型 | | 其中 | | |
| 注册资本 | | 基本账户开 户银 | |
| 成立日期 | | 行 基本账户银 | |
| 营业期限 | |
| 登记机关 | | | 行账 号 |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格审查所需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投标人可根据本
表自行编制)
48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及
国家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
日
49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仔细阅读了贵方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_)的招标文件
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招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我方中标,我公
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理,并
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
50
8.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 序号项目名 | 称 | 项目内 容(类似项 目) | 合同金 额(万 元) | 已结算金 额(万 元) | 完成日期 话 | 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视为
无效投标。
2. 对于已完成项目,投标人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
3.此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扫描件。
51
9.商务条款偏离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 正偏离/负偏离/ 不偏离 | 说明 |
| 1 | | | | 详见投标文件()页 |
| 2 | | | | 详见投标文件()页 |
| 3 | | | | 详见投标文件()页 |
| | | | 详见投标文件()页 |
| | | | |
| | | | |
| | | | |
注:1、应与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填写。
2.本表如填写不完,可以续页。
3.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有一项出现负偏离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
10.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联系方 职称或 资格证明
类别 姓名 常住地
式 职务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服
务
人
员
其
他
人
员
后附相关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3
11.服务方案
(自行拟项目服务方案格式)
54
12.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认为对其参与评审有利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5
13.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认为对其参与评审有利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6
14.声明函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二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二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
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7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
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y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填写本声明函时应详细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供应商不
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要求,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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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
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曰
说明:填写本声明函时应详细阅读《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 68号),投标人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要求,如有
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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