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生活区垃圾清运业务

所属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布日期:2025-12-20

【招标公告】生活区垃圾清运业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生活区垃圾清运业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5121901814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23 12:00: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5-12-23 12:00: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生活区垃圾清运业务

生活区垃圾清运业务

1


2026-12-31 00:00:00

窦仪可17600728160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钢八一路445号物业综合营业大厅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1.其它:卖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①买方如果解除未交货部分合同,卖方则支付未交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②买方若同意延期交货,卖方则应支付按违约部分货款每周5%计算的违约金。如由此造成买方重大损失,违约金不足弥补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①技术质量要求:满足需方提供的图纸要求。②数量验收:收货单位根据卖方提供的交货清单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③质量验收:买方在收到货物10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质量验收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作为验收期限:双方对质保期无约定的在买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上机使用起一年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2年。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卖方执1份,买方执3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3.投标文件,合同附件、技术协议 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条款名:异议处理条款;条款内容:1.数量异议,买方须在收货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卖方. 2.质量异议(包括使用卖方货物造成影响买方产品质量或设备功能的),买方自发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卖方,同时保存所发现异议的实物,待卖方前往判定. 3.卖方接到买方异议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须以书面形式对买方作出答复。 4.异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买方视实际情况采取降低结算价格(或者另外赔偿)、退回全部或部分货物并予以补交等办法处理,异议处理费用由卖方承担。 5.不合格货物退货逾期取回的,买方有权移置其他仓库或场地存放,其移置及仓储等费用、风险均由卖方承担:逾期一个月以上不取回的货物,买方不另行通知,并有权予以处置。 条款名:解决争议条款;条款内容: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可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诉讼。违约条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例执行。
四、技术条款:
见附件技术协议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资质要求: A.证照具备相关服务行业许可; B.具有垃圾运输专业设备、设施及处置能力; C.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D. 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 安全生产许可证; F: 业绩(如有要求):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具备招标项 目所需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资源和能力。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新疆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