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侨大学师生赴新疆研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01-01
【招标公告】华侨大学师生赴新疆研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昌吉市教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华侨大学师生赴新疆研学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华侨大学师生赴新疆研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SLTZ-2025-ZB-29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侨大学师生赴新疆研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38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侨大学师生赴新疆研学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侨大学师生赴新疆研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侨大学师生赴新疆研学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10时00分到2026年01月07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2)如法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明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授权委托
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
磋商文件。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
认以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磋
商文件售价: 500元/份(文件费缴纳方式可采用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微信缴纳,售后不退)。
获取地点: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11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3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1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3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12室。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本华侨大学师生赴新疆研学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金额为38.00万元,采购人为
昌吉市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华侨大学师生赴新疆研学活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华侨大学师生赴新疆研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10时00分到2026年1月7日19 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2)如法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明书(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授权委托人报
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正反面扫描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磋商
文件。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
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磋商文
件售价:500元/份(文件费缴纳方式可采用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微信缴纳,售后不退)。获
取地点: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11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后递交至
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12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
应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月13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712室。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合同履约期限:暂定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5日,往返共7天,具体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
2)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等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保证金
3.1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城南支行
行 号:313885000034
开户账号:0000020090110017893406
3.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
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
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投标保函、保兑汇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多种形式,1)若采用
投标保函方式的,由投标单位开户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文件或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文件,投
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2)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
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中,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
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如超出字
数要求,填写简称)。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市教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教育局
地 址:昌吉市青年北路1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8561801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二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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