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6-2027年中国铁塔吐鲁番分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招标结果】2026-2027年中国铁塔吐鲁番分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吐鲁番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2027年中国铁塔吐鲁番分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新疆宁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委托,对2026-2027年中国铁塔吐鲁番分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比选),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中国铁塔吐鲁番分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ZB-2025-25553
三、唱价时间:2026年01月0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 5 人组成,于 2026年01月08日 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3名供应商参与响应。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新疆宁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新疆福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新疆宁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信用代码:91650104MA79HRHW47)
(1)响应报价:不含税总价:***元;含税总价:364253.10元。
(2)增值税税率:6%。
(3)响应时限: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天内人员到达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6)响应询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新疆宁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新公保服20210017号),新疆宁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比选)文件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新疆福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650102MA7901AE9J)
(1)响应报价:不含税总价:345850元;含税总价:366601元。
(2)增值税税率:6%。
(3)响应时限: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人员到达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6)响应询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新疆福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新公保服20200012号),新疆福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响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公示期: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2日。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采购代理),联系电话:***
杨经理(业主代表),联系电话:0991-7637000
接收邮箱:997015919@qq.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 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南门国际城A2号楼3单元5楼
联系人及电话:******;梁廷宇13579919658;冯立泉17799667000。
邮箱:997015919@qq.com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中国铁塔吐鲁番分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ZB-2025-25553
三、唱价时间:2026年01月0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 5 人组成,于 2026年01月08日 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3名供应商参与响应。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新疆宁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新疆福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新疆宁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信用代码:91650104MA79HRHW47)
(1)响应报价:不含税总价:***元;含税总价:364253.10元。
(2)增值税税率:6%。
(3)响应时限: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天内人员到达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6)响应询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新疆宁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新公保服20210017号),新疆宁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比选)文件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新疆福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650102MA7901AE9J)
(1)响应报价:不含税总价:345850元;含税总价:366601元。
(2)增值税税率:6%。
(3)响应时限: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人员到达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6)响应询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新疆福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新公保服20200012号),新疆福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响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公示期: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2日。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采购代理),联系电话:***
杨经理(业主代表),联系电话:0991-7637000
接收邮箱:997015919@qq.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 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南门国际城A2号楼3单元5楼
联系人及电话:******;梁廷宇13579919658;冯立泉17799667000。
邮箱:9970159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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