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6859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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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6859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竞价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精河县八家户农场
项目名称: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6859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竞价项目
地州/市:博州
县/市:精河县
乡/镇:八家户农场
地块情况:
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本次发包土地共计6859亩国有土地
序号
地块名称
面积
(以实际测量为主)
起拍价格
备注
一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207亩
700元/亩
国有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二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1795亩
700元/亩
国有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三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1724亩
700元/亩
国有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四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524亩
700元/亩
场发包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五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1600亩
700元/亩
场发包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六标段
农十五队北侧
473亩
1300元/亩
国有土地
七标段
八家户公墓东
536亩
1300元/亩
场发包土地
流转年限:1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方式:e聚农宝APP参与
报名保证金:
一标段:1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标段:3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三标段:3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元整);
四标段: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五标段:3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六标段: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七标段: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竞价时间:2026年1月16日12:30时(北京时间)提前半个小时进场
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6日以前
竞价地点:线上APP“e聚农宝”参与
联系人:精河产权交易中心:***
八家户农场:15809090836
备注说明:一、交易标的
(一)土地流转区域:八家户农场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 6859亩
(三)相关情况:
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本次发包土地共计6859亩国有土地。
序号
地块名称
面积
(以实际测量为主)
起拍价格
备注
一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207亩
700元/亩
国有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二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1795亩
700元/亩
国有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三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1724亩
700元/亩
国有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四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524亩
700元/亩
场发包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五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1600亩
700元/亩
场发包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六标段
农十五队北侧
473亩
1300元/亩
国有土地
七标段
八家户公墓东
536亩
1300元/亩
场发包土地
土地经营权流转年限:1年
(一)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使用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2、灌溉水源为地下水,自行协调机电井资源。
3、秋收后产生的玉米秸秆归成交人所有,及时清理,不影响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冬翻,如村集体养殖户有需求,玉米秸秆按照市场价格优先出售给本村养殖户。
4、成交人需在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签订正式合同,土地承包款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原则:“先付款,后用地”,可根据合同约定协商支付承包费。)2026年秋季灌溉结束后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将验收机井设备,确认机井设备无损后,退还种植风险保证金。
5、成交人需在成交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缴纳种植风险保证金费用为50元/亩。成交人按照三秋工作规定时间完成滴灌带拾捡、残膜回收、秋翻等,田间地头的垃圾由成交人负责清理和打扫,周边农田防护林进行补植和修复且保证成活率,出让方验收合格后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将如数退还种植风险保证金。如果未按照以上要求规定,出让方有权用种植风险保证金来支付秋收后滴灌带拾捡、残膜回收、秋翻等秋季工作和卫生打扫等费用(具体费用与支付方式可与出让方协商缴纳)。
6、成交人在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后,于种植周期内未经村集体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经营权转包予第三方。擅自将所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转包予第三方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成交人应依约履行粮食种植义务,其土地中粮食种植任务外的面积,可享受棉花补贴政策。如成交人在获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后,未在种植周期内完成约定的粮食种植任务,一律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取消其棉花补贴申报资格。
8、如成交人未能在截止日期前种植粮食任务,出让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并重新流转经营权,其保证金将予以扣缴。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参与竞标的范围: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户籍和原地块种植户。
3.企业/个人应在竞价前完成“e聚农宝”APP下载和账户实名注册,并根据地域选择交易标的报名。
4.需提前缴纳土地竞价保证金:
一标段:1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标段:3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三标段:3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四标段: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五标段:3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六标段: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七标段: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报名人缴纳完成后再“e聚农宝”APP内完成凭证的上传。
特别提醒:报名操作流程第一步:扫码下载“e聚农宝”或“应用宝”直接搜索“e聚农宝”下载APP。第二步:下载完成后,点击“我的”,输入自己的手机号,并获取验证码,点击登录,输入姓名以及身份证号,完成身份验证。第三步:进入土地交易大厅,找到想要报名的地块,点击下方“预约报名”,认真读取竞价承诺书后输入验证码,完成报名。第四步:报名后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银行人工窗口、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并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审核。
注: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不允许代缴纳保证金和现金报名)。竞价完成后除成交人,其余参加竞价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之内退回原汇款账户。
5.成交人若缴纳日期截止前未付清承包费和相关费用的,出让方有权收回土地重新进行经营权流转,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报名及竞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6日以前。
3、竞价时间:2026年1月16日上午12:30时整;提前半小时进场。
4、竞价地点: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农四队(会议室)。
(四)报名联系电话及实地勘察土地联系人:
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
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15809090836一、相关要求
(一)参与对象:
1.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开竞价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
2.八家户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有自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价。(二)报名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于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6日以前,按要求与受理报名人联系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法:登录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线上系统(e聚农宝app)找到对应经营权流转村队进行报名。
3.联系人: *** ***参与本次公开竞价须本人亲自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或用手机远程签署承诺书和出价,在指定保证金帐户内缴纳土地竞价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逾期不予报名。
4.本次土地竞价由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并收取交易服务费,由竞价成交人当日支付。(交易服务费从竞价保证金内直接扣除)
(三)公开竞价:
1.时间:2026年1月16日上午12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农四队(会议室)。(四)成交公告公示:
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线上系统(e聚农宝app)进行公开竞价成交结果公示。(五)电子合同签订:
成交方与出让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电子合同及相关耕地保护补充合同,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签约。(六)合同备案:
成交方在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合同,完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二、注意事项
1.参与竞价人数不足3人时,不得开展公开竞价。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或监督方代表缺席时,均不得进行公开竞价。(备注:若报名截止后报名人少于3人,经受让方及监督方共同确认,可转为协商方式出让交易标的。原则: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公告标底价。)
2.若报名截止后仅一名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该意向受让方视同接受最低流转价格,不得弃权(出让方不同意除外),否则视为违约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3.若报名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该意向受让方视为接受最低流转价格,不得在第一轮报价中弃权,否则将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并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4.公开竞价结束后,对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且未成交的参与人,其保证金将于成交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汇款账户。
5.在竞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其保证金将予以扣缴,并取消其参与资格。
6.如成交人未能在截止日期前足额支付承包费,出让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并重新流转经营权。
三、竞价规则
(一)本次土地经营权流转为现场竞争性电子竞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价,第一轮报价加价额度须≥10元/亩年(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10元/亩年的额度上填报报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价。
(二)经过多轮电子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
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2025年1月9日
项目名称: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6859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竞价项目
地州/市:博州
县/市:精河县
乡/镇:八家户农场
地块情况:
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本次发包土地共计6859亩国有土地
序号
地块名称
面积
(以实际测量为主)
起拍价格
备注
一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207亩
700元/亩
国有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二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1795亩
700元/亩
国有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三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1724亩
700元/亩
国有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四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524亩
700元/亩
场发包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五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1600亩
700元/亩
场发包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六标段
农十五队北侧
473亩
1300元/亩
国有土地
七标段
八家户公墓东
536亩
1300元/亩
场发包土地
流转年限:1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方式:e聚农宝APP参与
报名保证金:
一标段:1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标段:3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三标段:3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元整);
四标段: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五标段:3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六标段: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七标段: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竞价时间:2026年1月16日12:30时(北京时间)提前半个小时进场
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6日以前
竞价地点:线上APP“e聚农宝”参与
联系人:精河产权交易中心:***
八家户农场:15809090836
备注说明:一、交易标的
(一)土地流转区域:八家户农场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 6859亩
(三)相关情况:
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本次发包土地共计6859亩国有土地。
序号
地块名称
面积
(以实际测量为主)
起拍价格
备注
一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207亩
700元/亩
国有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二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1795亩
700元/亩
国有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三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1724亩
700元/亩
国有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四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524亩
700元/亩
场发包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五标段
泛洋公司片区
1600亩
700元/亩
场发包土地;承包户需按照种植面积的10%种植粮食作物
六标段
农十五队北侧
473亩
1300元/亩
国有土地
七标段
八家户公墓东
536亩
1300元/亩
场发包土地
土地经营权流转年限:1年
(一)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使用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2、灌溉水源为地下水,自行协调机电井资源。
3、秋收后产生的玉米秸秆归成交人所有,及时清理,不影响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冬翻,如村集体养殖户有需求,玉米秸秆按照市场价格优先出售给本村养殖户。
4、成交人需在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签订正式合同,土地承包款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原则:“先付款,后用地”,可根据合同约定协商支付承包费。)2026年秋季灌溉结束后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将验收机井设备,确认机井设备无损后,退还种植风险保证金。
5、成交人需在成交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缴纳种植风险保证金费用为50元/亩。成交人按照三秋工作规定时间完成滴灌带拾捡、残膜回收、秋翻等,田间地头的垃圾由成交人负责清理和打扫,周边农田防护林进行补植和修复且保证成活率,出让方验收合格后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将如数退还种植风险保证金。如果未按照以上要求规定,出让方有权用种植风险保证金来支付秋收后滴灌带拾捡、残膜回收、秋翻等秋季工作和卫生打扫等费用(具体费用与支付方式可与出让方协商缴纳)。
6、成交人在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后,于种植周期内未经村集体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经营权转包予第三方。擅自将所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转包予第三方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成交人应依约履行粮食种植义务,其土地中粮食种植任务外的面积,可享受棉花补贴政策。如成交人在获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后,未在种植周期内完成约定的粮食种植任务,一律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取消其棉花补贴申报资格。
8、如成交人未能在截止日期前种植粮食任务,出让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并重新流转经营权,其保证金将予以扣缴。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参与竞标的范围: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户籍和原地块种植户。
3.企业/个人应在竞价前完成“e聚农宝”APP下载和账户实名注册,并根据地域选择交易标的报名。
4.需提前缴纳土地竞价保证金:
一标段:1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标段:3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三标段:3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四标段: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五标段:3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六标段: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七标段: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报名人缴纳完成后再“e聚农宝”APP内完成凭证的上传。
特别提醒:报名操作流程第一步:扫码下载“e聚农宝”或“应用宝”直接搜索“e聚农宝”下载APP。第二步:下载完成后,点击“我的”,输入自己的手机号,并获取验证码,点击登录,输入姓名以及身份证号,完成身份验证。第三步:进入土地交易大厅,找到想要报名的地块,点击下方“预约报名”,认真读取竞价承诺书后输入验证码,完成报名。第四步:报名后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银行人工窗口、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并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审核。
注: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不允许代缴纳保证金和现金报名)。竞价完成后除成交人,其余参加竞价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之内退回原汇款账户。
5.成交人若缴纳日期截止前未付清承包费和相关费用的,出让方有权收回土地重新进行经营权流转,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报名及竞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6日以前。
3、竞价时间:2026年1月16日上午12:30时整;提前半小时进场。
4、竞价地点: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农四队(会议室)。
(四)报名联系电话及实地勘察土地联系人:
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
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15809090836一、相关要求
(一)参与对象:
1.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开竞价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
2.八家户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有自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价。(二)报名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于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6日以前,按要求与受理报名人联系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法:登录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线上系统(e聚农宝app)找到对应经营权流转村队进行报名。
3.联系人: *** ***参与本次公开竞价须本人亲自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或用手机远程签署承诺书和出价,在指定保证金帐户内缴纳土地竞价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逾期不予报名。
4.本次土地竞价由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并收取交易服务费,由竞价成交人当日支付。(交易服务费从竞价保证金内直接扣除)
(三)公开竞价:
1.时间:2026年1月16日上午12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农四队(会议室)。(四)成交公告公示:
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线上系统(e聚农宝app)进行公开竞价成交结果公示。(五)电子合同签订:
成交方与出让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电子合同及相关耕地保护补充合同,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签约。(六)合同备案:
成交方在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合同,完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二、注意事项
1.参与竞价人数不足3人时,不得开展公开竞价。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或监督方代表缺席时,均不得进行公开竞价。(备注:若报名截止后报名人少于3人,经受让方及监督方共同确认,可转为协商方式出让交易标的。原则: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公告标底价。)
2.若报名截止后仅一名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该意向受让方视同接受最低流转价格,不得弃权(出让方不同意除外),否则视为违约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3.若报名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该意向受让方视为接受最低流转价格,不得在第一轮报价中弃权,否则将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并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4.公开竞价结束后,对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且未成交的参与人,其保证金将于成交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汇款账户。
5.在竞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其保证金将予以扣缴,并取消其参与资格。
6.如成交人未能在截止日期前足额支付承包费,出让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并重新流转经营权。
三、竞价规则
(一)本次土地经营权流转为现场竞争性电子竞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价,第一轮报价加价额度须≥10元/亩年(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10元/亩年的额度上填报报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价。
(二)经过多轮电子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
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2025年1月9日
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