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乌鲁木齐县甘沟乡团结村集体果园(225亩)土地经营权项目对外公开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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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甘沟乡团结村集体果园承包经营项目对外公开竞价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水西沟镇东湾村
项目名称:甘沟乡团结村集体果园承包经营项目对外公开竞价。
地州/市:乌鲁木齐县/市:乌鲁木齐县
乡/镇:甘沟乡
村:团结村
村集体资产情况:位于团结村养殖区东侧
占地面积:约225亩。
果树情况:现有苹果、杏子、西梅等各类果树约10000棵。
附属设施:果园内现有灌溉供水管线等设施。(注:实际面积及果树数量以移交时双方现场核定的数据为准。)
出租年限:10年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
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阶梯式递增)
为体现长期合作的稳定性并保障村集体资产增值,租金实行分段计价:
(1)2026年1月1日-2029年1月1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2029年1月1日-2032年1月1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55000元(大写:伍万伍仟元整);
(3)2032年1月1日-2036年1月1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60000元(陆万元整)。
2.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采取"先付后用"的预付方式。乙方须于上一年度的1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
支付账户:承包款须汇入团结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
3.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乙方)在签订正式承包合同后3日内,需向发包方(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合同履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4日—2026年3月1日,北京时间19:30时前报名;
报名联系人:******
村集体联系人:李主任13999908419
竞价时间:待定
竞价地点:甘沟乡团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室
备注说明:
一、村集体资产流转注意事项
1.承包人(单位)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村集体资产使用性质及用途。
2.为保护资源合理利用,所租赁的村集体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3.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
4.村集体资产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5.承包人(单位)自负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6.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村集体资产,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村集体资产用途,不得给村集体资产造成永久性损害。
7.承包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8.村集体资产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竞价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二、报名须知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具备从事果树种植、管理及销售的相关经验和技术能力。
3.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本村村民或农业合作社享有优先承包权。
果园管理与维护要求
1.果树保护:承包方必须负责果园内现有果树的日常养护(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确保果树存活率和挂果率。严禁擅自砍伐、毁坏果树。
2.设施维护:承包方需爱护果园内的水利灌溉等基础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或负责修复。
3.合法经营:承包方必须依法经营,严禁在果园内从事违法活动或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如建设永久性非农建筑等)。4.安全生产:承包方需自行承担经营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农药安全使用等)。
三、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果园经营权,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若乙方严重破坏果树或设施,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 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报名需提前缴纳村集体资产交易保证金:中标人(乙方)在签订正式承包合同后3日内,需向发包方(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合同履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
报名人保证金(产权交易中心)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
缴纳账户号: 打开产权交易中心APP一找到需要参加的竞价资产信息一点击需要报名的资产信息报名一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一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
注:如不会操作报名请及时联系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
注: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缴款凭证 (人工窗口转账凭证、ATM转账小票、手机银行转账截图均可)。交易完成后除交易成功者,其余人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 (除周末节假日) 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三、竞价须知1. 参与人为个人的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个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书参加,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代表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参加的需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2. 参与竞价人数少于2人(不含)、应到场人数未达到半数以上、监督方未到场的,均不进行公开交易。参与竞价人员最多只可带2名合作伙伴到场。3. 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继续参与或退出交易。4. 竞价时间:待定5. 竞价地点:水西沟镇东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室6. 竞价规则:本次发包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四、竞价注意事项1、参与人数少于2人(不含)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委托人须携带委托证明、保证金交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请按时到场参加竞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3、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4、公开竞价结束后,在竞价中无违规行为,未成交人的五个工作日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缴清承包费和服务费后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竞价资格
五、竞价规则
经过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并当场签发成交通知书。
项目名称:甘沟乡团结村集体果园承包经营项目对外公开竞价。
地州/市:乌鲁木齐县/市:乌鲁木齐县
乡/镇:甘沟乡
村:团结村
村集体资产情况:位于团结村养殖区东侧
占地面积:约225亩。
果树情况:现有苹果、杏子、西梅等各类果树约10000棵。
附属设施:果园内现有灌溉供水管线等设施。(注:实际面积及果树数量以移交时双方现场核定的数据为准。)
出租年限:10年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
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阶梯式递增)
为体现长期合作的稳定性并保障村集体资产增值,租金实行分段计价:
(1)2026年1月1日-2029年1月1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2029年1月1日-2032年1月1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55000元(大写:伍万伍仟元整);
(3)2032年1月1日-2036年1月1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60000元(陆万元整)。
2.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采取"先付后用"的预付方式。乙方须于上一年度的1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
支付账户:承包款须汇入团结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
3.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乙方)在签订正式承包合同后3日内,需向发包方(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合同履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4日—2026年3月1日,北京时间19:30时前报名;
报名联系人:******
村集体联系人:李主任13999908419
竞价时间:待定
竞价地点:甘沟乡团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室
备注说明:
一、村集体资产流转注意事项
1.承包人(单位)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村集体资产使用性质及用途。
2.为保护资源合理利用,所租赁的村集体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3.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
4.村集体资产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5.承包人(单位)自负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6.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村集体资产,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村集体资产用途,不得给村集体资产造成永久性损害。
7.承包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8.村集体资产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竞价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二、报名须知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具备从事果树种植、管理及销售的相关经验和技术能力。
3.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本村村民或农业合作社享有优先承包权。
果园管理与维护要求
1.果树保护:承包方必须负责果园内现有果树的日常养护(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确保果树存活率和挂果率。严禁擅自砍伐、毁坏果树。
2.设施维护:承包方需爱护果园内的水利灌溉等基础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或负责修复。
3.合法经营:承包方必须依法经营,严禁在果园内从事违法活动或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如建设永久性非农建筑等)。4.安全生产:承包方需自行承担经营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农药安全使用等)。
三、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果园经营权,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若乙方严重破坏果树或设施,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 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报名需提前缴纳村集体资产交易保证金:中标人(乙方)在签订正式承包合同后3日内,需向发包方(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合同履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
报名人保证金(产权交易中心)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
缴纳账户号: 打开产权交易中心APP一找到需要参加的竞价资产信息一点击需要报名的资产信息报名一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一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
注:如不会操作报名请及时联系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
注: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缴款凭证 (人工窗口转账凭证、ATM转账小票、手机银行转账截图均可)。交易完成后除交易成功者,其余人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 (除周末节假日) 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三、竞价须知1. 参与人为个人的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个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书参加,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代表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参加的需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2. 参与竞价人数少于2人(不含)、应到场人数未达到半数以上、监督方未到场的,均不进行公开交易。参与竞价人员最多只可带2名合作伙伴到场。3. 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继续参与或退出交易。4. 竞价时间:待定5. 竞价地点:水西沟镇东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室6. 竞价规则:本次发包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四、竞价注意事项1、参与人数少于2人(不含)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委托人须携带委托证明、保证金交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请按时到场参加竞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3、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4、公开竞价结束后,在竞价中无违规行为,未成交人的五个工作日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缴清承包费和服务费后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竞价资格
五、竞价规则
经过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并当场签发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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