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招募阿合奇县人民医院资源共享中心及中心药房建设项目地勘服务费用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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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阿合奇县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关于招募阿合奇县人民医院资源共享中心及中心药房建设项目地勘服务费用询价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进一步推进阿合奇县人民医院相关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规范项目前期服务采购流程,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地勘服务费用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关于招募阿合奇县人民医院资源共享中心及中心药房建设项目地勘服务费用询价
2.项目地点:新疆阿合奇县人民医院院内及指定区域
3.采购方式:院内公开询价(阿合奇县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
二.地勘服务价格:12万
1.服务内容:完成项目场地岩土工程勘察(含勘察方案编制、野外勘探、样品测试、数据分析)及地质灾害评估,提交符合规范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配合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查。
2.收费依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及市场行情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涵盖本次询价相关服务内容;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对应专项服务资质:
地勘服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四、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1.报价文件组成(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报价申请书(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近6个月社保证明);
报价单(需注明单项服务报价、整体打包报价、计费依据、服务周期等,格式自拟但内容完整);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同类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服务方案(含技术保障、服务周期、售后承诺等)。
2.提交方式:将上述资料密封包装(封面注明“阿合奇县人民医院资源共享中心及中心药房建设项目地勘服务费用询价服务项目报价文件+公司名称”),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费用由报价方自行承担,逾期送达或密封破损视为无效);
3.报价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4.递交地址:新疆阿合奇县团结路6号院(阿合奇县人民医院设备科/采购办);
5.联系人及电话:
***:***;
赵老师:18399702488;
监督电话:13565139806。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询价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作为资格审核及后续洽谈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合作对象;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询价及后续流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自身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4.本项目具体服务细节可向联系人咨询,最终合作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阿合奇县人民医院所有。
阿合奇县人民医院
2026年1月27日
1.项目名称:关于招募阿合奇县人民医院资源共享中心及中心药房建设项目地勘服务费用询价
2.项目地点:新疆阿合奇县人民医院院内及指定区域
3.采购方式:院内公开询价(阿合奇县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
二.地勘服务价格:12万
1.服务内容:完成项目场地岩土工程勘察(含勘察方案编制、野外勘探、样品测试、数据分析)及地质灾害评估,提交符合规范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配合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查。
2.收费依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及市场行情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涵盖本次询价相关服务内容;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对应专项服务资质:
地勘服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四、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1.报价文件组成(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报价申请书(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近6个月社保证明);
报价单(需注明单项服务报价、整体打包报价、计费依据、服务周期等,格式自拟但内容完整);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同类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服务方案(含技术保障、服务周期、售后承诺等)。
2.提交方式:将上述资料密封包装(封面注明“阿合奇县人民医院资源共享中心及中心药房建设项目地勘服务费用询价服务项目报价文件+公司名称”),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费用由报价方自行承担,逾期送达或密封破损视为无效);
3.报价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4.递交地址:新疆阿合奇县团结路6号院(阿合奇县人民医院设备科/采购办);
5.联系人及电话:
***:***;
赵老师:18399702488;
监督电话:13565139806。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询价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作为资格审核及后续洽谈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合作对象;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询价及后续流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自身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4.本项目具体服务细节可向联系人咨询,最终合作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阿合奇县人民医院所有。
阿合奇县人民医院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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