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深化医改·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关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医共体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社会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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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阿克苏地区 | 采购单位 | 拜城县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拒绝代理医院 | 项目名称 |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医共体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医共体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社会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更好地完成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医共体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信誉好、综合实力强、工作质量高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医共体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2500平方米框架结构二层消毒供应中心,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 4.项目单位:拜城县人民医院。 5.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6.遴选方式: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遴选出1家代理机构。 二、服务内容 依法依规完成招标全过程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结合医院项目特点编制规范、严谨的招标文件,确保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行业特殊要求;组织开标、评标活动,搭建专业评审环境;妥善处理招标过程中的询问及质疑事宜;协助采购人及中标人办理中标成交手续、签订采购合同,并提供后续履约跟踪相关咨询服务;完成与项目代理相关的其他辅助工作。 三、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仅为消毒供应中心建设工程,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协议直至协助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协议。服务期间如有不良记录出现,医院有权立刻暂停或取消其服务资格,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四、资格要求 参选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可参与本次遴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新疆工程建设云、拜城县财政局完成备案,能够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代理业务。 2.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有效保障代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口碑,近三年内无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信用状况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的查询结果截图)。 5.硬件设施过硬,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及办公条件;拥有固定的、符合标准的评审场地,配备完善的录音录像、全程监控等设备设施,能够实现评审过程的全程留痕与可追溯。 6.从业经验丰富,综合实力强,近三年内具有医疗行业相关招标(采购)代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7.人员配备齐全且专业能力达标,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工程招标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与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不含非业务、外聘、兼职人员)。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9.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且入选后不得将代理业务以任何名义转包、分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五、遴选原则 1.在符合报名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中遴选业绩优异、服务全面、资质完善、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 2.文件评审:由院组织评分遴选,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原则录取1家代理机构作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 3.若出现综合评分排名相同,则按商务、技术、业务部分的单项得分依次比较,得分高者确定为中选人,即先比较商务得分,若商务得分相同再比技术得分,以此类推,直至确定中选人。 4.评审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5.未收到异议后,我院向确定的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发出入选通知书。 六、代理机构退出机制 1.未能按照医院要求更换不称职代理人员的,医院有权暂停其采购代理资格;待人员更换到位后,由医院通知其恢复采购代理资格。 2.经医院认定,因代理机构行为导致重大采购事故的,医院有权终止其采购代理资格。 3.代理机构被院级、市级及以上的审计、纪检等部门发现其在行使代理职权的过程中涉嫌存在违约、违规、违法等行为的,医院有权暂停其采购代理资格;若经调查确认行为属实的,情节严重的,医院有权终止其采购代理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对于代理机构在受托代理过程中出现严重过失,影响甲方业务开展,将处以罚金,按项目招标限价的5%计算。 5.在服务期内受到市级以上财政部门通报批评、警告、处分的,医院有权暂停其采购代理资格;经医院认定,情节严重的,医院有权终止其采购代理资格。 6.代理机构无故不接受医院委托,拒绝代理医院业务的,医院有权终止其采购代理资格。 七、公告、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 1.公告地址:拜城县医共体总医院公众号。 2.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10:00起至2026年2月5日下午19:30止。 3.报名方式:凡有意愿参加的请将报名表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956937674@qq.com。 八、提交报名资料的时间与方法 1.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月30日10:00起至2026年2月5日下午19:30止,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要求递交的应答文件,将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要求:应答文件需采用密封包装,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及密封章;包装封面需清晰标注“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医共体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代理机构遴选响应文件”,并注明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整齐,确保无缺页、漏页。 3.递交方式及地点:现场递交,拜城县人民医院1号行政楼4楼招标办。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未送达视为未报名。 九、入选代理机构确定拜城县人民医院将成立由各医院职能科室骨干组成的不少于3人的评选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遴选评议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资格审查:评选委员会对参选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核实资质条件、信用状况、材料真实性等,确定符合资格的有效参选对象。 2.综合评定:针对有效参选对象,从机构实力、医疗行业经验、团队专业度、硬件设施、服务方案、收费标准、过往业绩及口碑等多维度进行量化评分。 3.结果确定与公示: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1家作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医共体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代理,并在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1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开展工作。 十、其他事项 1.参选机构应确保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或入选资格,且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2.本次活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评分细则)和附件2(代理机构报名信息登记表)请扫下方二维码查看。
供稿:拜城县人民医院招标办
编辑:侯润霞
责编:高 潮
初审:马依努尔·木合塔尔
终审:武 梅
为更好地完成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医共体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信誉好、综合实力强、工作质量高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医共体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2500平方米框架结构二层消毒供应中心,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 4.项目单位:拜城县人民医院。 5.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6.遴选方式: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遴选出1家代理机构。 二、服务内容 依法依规完成招标全过程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结合医院项目特点编制规范、严谨的招标文件,确保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行业特殊要求;组织开标、评标活动,搭建专业评审环境;妥善处理招标过程中的询问及质疑事宜;协助采购人及中标人办理中标成交手续、签订采购合同,并提供后续履约跟踪相关咨询服务;完成与项目代理相关的其他辅助工作。 三、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仅为消毒供应中心建设工程,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协议直至协助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协议。服务期间如有不良记录出现,医院有权立刻暂停或取消其服务资格,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四、资格要求 参选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可参与本次遴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新疆工程建设云、拜城县财政局完成备案,能够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代理业务。 2.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有效保障代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口碑,近三年内无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信用状况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的查询结果截图)。 5.硬件设施过硬,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及办公条件;拥有固定的、符合标准的评审场地,配备完善的录音录像、全程监控等设备设施,能够实现评审过程的全程留痕与可追溯。 6.从业经验丰富,综合实力强,近三年内具有医疗行业相关招标(采购)代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7.人员配备齐全且专业能力达标,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工程招标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与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不含非业务、外聘、兼职人员)。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9.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且入选后不得将代理业务以任何名义转包、分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五、遴选原则 1.在符合报名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中遴选业绩优异、服务全面、资质完善、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 2.文件评审:由院组织评分遴选,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原则录取1家代理机构作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 3.若出现综合评分排名相同,则按商务、技术、业务部分的单项得分依次比较,得分高者确定为中选人,即先比较商务得分,若商务得分相同再比技术得分,以此类推,直至确定中选人。 4.评审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5.未收到异议后,我院向确定的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发出入选通知书。 六、代理机构退出机制 1.未能按照医院要求更换不称职代理人员的,医院有权暂停其采购代理资格;待人员更换到位后,由医院通知其恢复采购代理资格。 2.经医院认定,因代理机构行为导致重大采购事故的,医院有权终止其采购代理资格。 3.代理机构被院级、市级及以上的审计、纪检等部门发现其在行使代理职权的过程中涉嫌存在违约、违规、违法等行为的,医院有权暂停其采购代理资格;若经调查确认行为属实的,情节严重的,医院有权终止其采购代理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对于代理机构在受托代理过程中出现严重过失,影响甲方业务开展,将处以罚金,按项目招标限价的5%计算。 5.在服务期内受到市级以上财政部门通报批评、警告、处分的,医院有权暂停其采购代理资格;经医院认定,情节严重的,医院有权终止其采购代理资格。 6.代理机构无故不接受医院委托,拒绝代理医院业务的,医院有权终止其采购代理资格。 七、公告、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 1.公告地址:拜城县医共体总医院公众号。 2.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10:00起至2026年2月5日下午19:30止。 3.报名方式:凡有意愿参加的请将报名表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956937674@qq.com。 八、提交报名资料的时间与方法 1.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月30日10:00起至2026年2月5日下午19:30止,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要求递交的应答文件,将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要求:应答文件需采用密封包装,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及密封章;包装封面需清晰标注“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医共体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代理机构遴选响应文件”,并注明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整齐,确保无缺页、漏页。 3.递交方式及地点:现场递交,拜城县人民医院1号行政楼4楼招标办。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未送达视为未报名。 九、入选代理机构确定拜城县人民医院将成立由各医院职能科室骨干组成的不少于3人的评选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遴选评议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资格审查:评选委员会对参选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核实资质条件、信用状况、材料真实性等,确定符合资格的有效参选对象。 2.综合评定:针对有效参选对象,从机构实力、医疗行业经验、团队专业度、硬件设施、服务方案、收费标准、过往业绩及口碑等多维度进行量化评分。 3.结果确定与公示: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1家作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医共体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代理,并在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1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开展工作。 十、其他事项 1.参选机构应确保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或入选资格,且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2.本次活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评分细则)和附件2(代理机构报名信息登记表)请扫下方二维码查看。
供稿:拜城县人民医院招标办
编辑:侯润霞
责编:高 潮
初审:马依努尔·木合塔尔
终审:武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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