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372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竞价公告
【招标公告】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372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竞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372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竞价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
项目名称: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372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竞价
地州/市:博州
县/市:精河县
乡/镇:茫丁乡
地块情况:
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本次发包土地共计3728亩(其中:家庭承包2760亩,集体未承包到户(机动地)面积0亩,其他承包方式面积(议价机动地)1118亩。
一标段:1852亩,家庭承包地734亩,起拍价定为1400元/亩,按照实际测量为准。
二标段:1876亩,家庭承包地1876亩,起拍价定为1600元/亩,按照实际测量为准。
流转年限:1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方式:e聚农宝APP参与
报名保证金:一标段:6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二标段:6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竞价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
竞价地点: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会议室)
联系人:精河产权交易中心:***
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13899439946
备注说明:
一、交易标的
(一)土地流转区域: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3728亩
(三)相关情况:
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本次发包土地共计3728亩(其中:家庭承包地2760亩,集体未承包到户(机动地)面积0亩,其他承包方式面积(议价机动地)1118亩。
一标段:1852亩,家庭承包地734亩,起拍价定为1400元/亩,按照实际测量为准。
二标段:1876亩,家庭承包地1876亩,起拍价定为1600元/亩,按照实际测量为准。
土地经营权流转年限:1年
(四)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使用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2、水资源费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3、秋收后产生的玉米秸秆归成交人所有,及时清理,不影响村集体经济组织冬翻,如村集体养殖户有需求,玉米秸秆按照市场价格优先出售给本村养殖户。
4、成交人需在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正式合同,土地承包款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原则:“先付款,后用地”,可根据合同约定协商支付承包费。)2026年秋季灌溉结束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验收机井设备,确认机井设备无损后,退还种植风险保证金。
5、竞价成功者需向出让方缴纳种植机耕费为85元/亩(秋季五项工作,秸秆还田、残膜回收,秋季深翻、春季整地切地),出让方保证土地待播状态,棉花播种完成后支付85元/亩机耕费用,或种植风险保证金抵扣机耕费。
6、成交人在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后,于种植周期内未经村集体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经营权转包予第三方。擅自将所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转包予第三方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承包人须按照每年每亩1元的标准缴纳人工影响防雹服务费。
(五)报名条件:
1、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企业/个人应在竞价前完成“e聚农宝”APP下载和账户实名注册,并根据地域选择交易标的报名。
2.需提前缴纳土地竞价保证金:一标段:6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二标段:6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报名人缴纳完成后再“e聚农宝”APP内完成凭证的上传。
特别提醒:报名操作流程第一步:扫码下载“e聚农宝”或“应用宝”直接搜索“e聚农宝”下载APP。第二步:下载完成后,点击“我的”,输入自己的手机号,并获取验证码,点击登录,输入姓名以及身份证号,完成身份验证。第三步:进入土地交易大厅,找到想要报名的地块,点击下方“预约报名”,认真读取竞价承诺书后输入验证码,完成报名。第四步:报名后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银行人工窗口、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并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审核。
注: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不允许代缴纳保证金和现金报名)。竞价完成后除成交人,其余参加竞价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之内退回原汇款账户。
3.成交人若缴纳日期截止前未付清承包费和相关费用的,出让方有权收回土地重新进行经营权流转,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报名及竞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10日以前。
2、报名地点: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
3、竞价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12:00时整;提前半小时进场。
4、竞价地点: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会议室)。
(七)报名联系电话及实地勘察土地联系人:
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
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13899439946二、相关要求
(一)参与对象:
1.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开竞价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
2.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有自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价。(二)报名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于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10日以前,按要求与受理报名人联系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法:登录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线上系统(e聚农宝app)找到对应经营权流转村队进行报名。
3.联系人: *** ***参与本次公开竞价须本人亲自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或用手机远程签署承诺书和出价,在指定保证金帐户内缴纳土地竞价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逾期不予报名。
4.本次土地竞价由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并收取交易服务费,由竞价成交人当日支付。(交易服务费从竞价保证金内直接扣除)
(三)公开竞价:
1.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12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会议室)。(四)成交公告公示:
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线上系统(e聚农宝app)进行公开竞价成交结果公示。(五)电子合同签订:
成交方与出让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电子合同及相关耕地保护补充合同,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约。(六)合同备案:
成交方在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合同,完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三、注意事项
1.参与竞价人数不足2人时,不得开展公开竞价。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或监督方代表缺席时,均不得进行公开竞价。(备注:若报名截止后报名人少于2人,经受让方及监督方共同确认,可转为协商方式出让交易标的。原则: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公告标底价。)
2.若报名截止后仅一名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该意向受让方视同接受最低流转价格,不得弃权(出让方不同意除外),否则视为违约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3.若报名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该意向受让方视为接受最低流转价格,不得在第一轮报价中弃权,否则将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并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4.公开竞价结束后,对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且未成交的参与人,其保证金将于成交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汇款账户。
5.在竞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其保证金将予以扣缴,并取消其参与资格。四、竞价规则
(一)本次土地经营权流转为现场竞争性电子竞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价,第一轮报价加价额度须≥10元/亩年(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10元/亩年的额度上填报报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价。
(二)经过多轮电子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
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2月3日
项目名称: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372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竞价
地州/市:博州
县/市:精河县
乡/镇:茫丁乡
地块情况:
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本次发包土地共计3728亩(其中:家庭承包2760亩,集体未承包到户(机动地)面积0亩,其他承包方式面积(议价机动地)1118亩。
一标段:1852亩,家庭承包地734亩,起拍价定为1400元/亩,按照实际测量为准。
二标段:1876亩,家庭承包地1876亩,起拍价定为1600元/亩,按照实际测量为准。
流转年限:1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方式:e聚农宝APP参与
报名保证金:一标段:6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二标段:6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竞价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
竞价地点: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会议室)
联系人:精河产权交易中心:***
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13899439946
备注说明:
一、交易标的
(一)土地流转区域: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3728亩
(三)相关情况:
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本次发包土地共计3728亩(其中:家庭承包地2760亩,集体未承包到户(机动地)面积0亩,其他承包方式面积(议价机动地)1118亩。
一标段:1852亩,家庭承包地734亩,起拍价定为1400元/亩,按照实际测量为准。
二标段:1876亩,家庭承包地1876亩,起拍价定为1600元/亩,按照实际测量为准。
土地经营权流转年限:1年
(四)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使用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2、水资源费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3、秋收后产生的玉米秸秆归成交人所有,及时清理,不影响村集体经济组织冬翻,如村集体养殖户有需求,玉米秸秆按照市场价格优先出售给本村养殖户。
4、成交人需在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正式合同,土地承包款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原则:“先付款,后用地”,可根据合同约定协商支付承包费。)2026年秋季灌溉结束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验收机井设备,确认机井设备无损后,退还种植风险保证金。
5、竞价成功者需向出让方缴纳种植机耕费为85元/亩(秋季五项工作,秸秆还田、残膜回收,秋季深翻、春季整地切地),出让方保证土地待播状态,棉花播种完成后支付85元/亩机耕费用,或种植风险保证金抵扣机耕费。
6、成交人在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后,于种植周期内未经村集体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经营权转包予第三方。擅自将所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转包予第三方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承包人须按照每年每亩1元的标准缴纳人工影响防雹服务费。
(五)报名条件:
1、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企业/个人应在竞价前完成“e聚农宝”APP下载和账户实名注册,并根据地域选择交易标的报名。
2.需提前缴纳土地竞价保证金:一标段:6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二标段:6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报名人缴纳完成后再“e聚农宝”APP内完成凭证的上传。
特别提醒:报名操作流程第一步:扫码下载“e聚农宝”或“应用宝”直接搜索“e聚农宝”下载APP。第二步:下载完成后,点击“我的”,输入自己的手机号,并获取验证码,点击登录,输入姓名以及身份证号,完成身份验证。第三步:进入土地交易大厅,找到想要报名的地块,点击下方“预约报名”,认真读取竞价承诺书后输入验证码,完成报名。第四步:报名后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银行人工窗口、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并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审核。
注: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不允许代缴纳保证金和现金报名)。竞价完成后除成交人,其余参加竞价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之内退回原汇款账户。
3.成交人若缴纳日期截止前未付清承包费和相关费用的,出让方有权收回土地重新进行经营权流转,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报名及竞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10日以前。
2、报名地点: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
3、竞价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12:00时整;提前半小时进场。
4、竞价地点: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会议室)。
(七)报名联系电话及实地勘察土地联系人:
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
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13899439946二、相关要求
(一)参与对象:
1.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开竞价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
2.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有自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价。(二)报名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于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10日以前,按要求与受理报名人联系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法:登录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线上系统(e聚农宝app)找到对应经营权流转村队进行报名。
3.联系人: *** ***参与本次公开竞价须本人亲自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或用手机远程签署承诺书和出价,在指定保证金帐户内缴纳土地竞价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逾期不予报名。
4.本次土地竞价由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并收取交易服务费,由竞价成交人当日支付。(交易服务费从竞价保证金内直接扣除)
(三)公开竞价:
1.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12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会议室)。(四)成交公告公示:
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线上系统(e聚农宝app)进行公开竞价成交结果公示。(五)电子合同签订:
成交方与出让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电子合同及相关耕地保护补充合同,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约。(六)合同备案:
成交方在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合同,完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三、注意事项
1.参与竞价人数不足2人时,不得开展公开竞价。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或监督方代表缺席时,均不得进行公开竞价。(备注:若报名截止后报名人少于2人,经受让方及监督方共同确认,可转为协商方式出让交易标的。原则: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公告标底价。)
2.若报名截止后仅一名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该意向受让方视同接受最低流转价格,不得弃权(出让方不同意除外),否则视为违约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3.若报名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该意向受让方视为接受最低流转价格,不得在第一轮报价中弃权,否则将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并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4.公开竞价结束后,对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且未成交的参与人,其保证金将于成交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汇款账户。
5.在竞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其保证金将予以扣缴,并取消其参与资格。四、竞价规则
(一)本次土地经营权流转为现场竞争性电子竞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价,第一轮报价加价额度须≥10元/亩年(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10元/亩年的额度上填报报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价。
(二)经过多轮电子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
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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