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额敏县城市中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EPC+O工程总承包

所属地区:新疆塔城地区 发布日期: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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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塔城地区 采购单位 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卫中森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额敏县城市中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EPC+O工程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额敏县城市中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EPC+O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额敏县城市中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EPC+O工程总承包 已由 额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额发改〔2025〕135号、额发改〔2025〕1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额敏县城市中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EPC+O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为114316.00㎡,中水输送主管网23公里,管径DN700-DN600PE玻璃钢管等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1.1建设地点:    额敏县     
2.1.2总投资额:    2300万元   
2.1.3总承包计划工期:     595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
2.1.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2
标段(包)编号:65422126021200343001002
标段(包)名称:额敏县城市中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EPC+O工程总承包
2.1.5其他:     /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运营管理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后期运营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运营范围包括: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自负盈亏),委托运营期限为2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运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担任职务;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④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⑤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与下载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3.4、(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担任职务;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资格(本单位注册);
(3)运营负责人:须为运营单位在职人员。
3.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的资信证明文件)。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1)施工主要班组人员:具有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具有市政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质量负责人不少于1人、安全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2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并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配备合理的运营管理人员团队;(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运营单位拟投入人员均需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10、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运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2 月 14 日至 2026 年  03 月 0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03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0901-330518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卫中森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额敏县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路街道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1409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1227262075@qq.com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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