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2月托辊长协采购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编码:XJ20260202584
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
2026年2月
目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1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3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格法)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2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如有)32
第六章 报价文件响应格式33
第七章 其他格式(如需使用)52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2月托辊长协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660MW)工程厂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南湖乡境内。北距南湖乡约30km,东北距哈密市约70km。厂址位于山前冲洪积倾斜平原及剥蚀平原,地表分布砂砾石。厂址坐落在戈壁滩地上,地势平坦开阔,地面标高550~556m。送货时间:上午9:30——12:30 下午14:30——17:30。
(二)采购范围:(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交货期:自签订合同日期起1年
(四)交货地点:新疆哈密市中煤哈密煤电基地(连霍哈密八一大道出口大南湖哈罗公路42公里处左拐30公里进厂)处,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五)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如涉及)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二)资格要求2:报价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三)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否)。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非招标项目报价;中国中煤以外的股东互相持股企业原则上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四、报名及报价文件的获取
(一)报价人首先登陆“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成功后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参与报名、报价(公告期间,采购人有权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报价人应同时关注项目变更信息);
(二)报价人在供应链平台填写的报价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基本账户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询比价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三)具体操作事宜请参照“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应于报价截止日期之前提交至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网站,未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报价文件开启、评审时间
公告截止日期后在“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开启报价文件。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报价人代表应保持电话畅通(除另有通知外,报价人无需至评审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
*** 电话:
***
技术联系人:张建龙 电话:18299903953
八、采购监督渠道
监督电话:0902-7179129
电子邮箱:hmfdjw@Chinacoal.com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一、报价要求
(一)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全部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报价方式,报价人所报价格为完成本项目要求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报价人应按照报价文件响应格式(见第六章)认真、详细、完整编制,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四)报价有效期:自报价开启之日起 60个日历日。
二、履约保证金(如有)
(一)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报价文件依照本询价文件第六章格式、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等,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文件须加盖报价人公司公章后扫描清晰,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文件命名为报价人公司全名,以附件形式在报价时上传至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网站。(报价人应使用CA证书的电子签章签署合同,具体要求在合同谈判时商定。供应商电子签章注册需求可联系上海CA(客服电话:4008206660转6转5)办理)。(采购人可结合实际判定采购项目是否适用电子签章,如不适用本条可不作要求。)
四、报价人纪律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对询价文件的商务、技术、合同等要求确认完全响应后参与报价。
(二)严格禁止串通报价情况发生,如有发现,将取消报价资格,并列入中国中煤失信供应商,在全中国中煤进行停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报价人相互串通报价:
(1)报价人之间协商报价报价等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报价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报价人之间约定部分报价人放弃报价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报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5)报价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报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相互串通报价: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属于串通报价的情形:
(1)不同报价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以上相同的;
(2)不同报价人电子报价文件中报价报价用同一序列号的编辑计价软件制作的;
(3)不同报价人的电子报价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
(4)不同报价人在报价阶段(不含注册信息)所留信息存在联系人相同(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均相同)或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
(5)不同报价人上传报价文件时IP 地址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
(6)缴纳报价保证金账户名称和本标段其他报价人名称一致,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如有)
(7)法律法规规定、询价文件规定和采购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价人异议和投诉
(一)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报价人应通过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异议管理”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二)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且未在补正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涉及非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具体内容,还应能够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异议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异议方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监督渠道提出投诉。提出投诉前,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且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异议事项的范围,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提出异议;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处理。
(四)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且未在补正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可以不予受理。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和异议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涉及非招标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具体内容,还应能够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失信行为的界定
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全中国中煤范围内实行限期停用,列入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
1.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1年:
(1)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2)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未取得中标(成交)资格(未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
(3)采购过程中串通报价行为中止(指已递交报价(报价)文件且存在串通报价行为,但未完成开标(报价)揭示流程);
(4)采购项目开标(报价)揭示后,在评标(评审)工作开始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报价(报价);
(5)企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2年:
(1)破坏或扰乱采购秩序;
(2)评标(评审)工作开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价(报价)、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放弃中标(成交);
(3)拒签或拒绝履行合同;
(4)恶意投诉、举报采购人或竞争对手;
(5)对采购人恶意诉讼或仲裁;
(6)企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3年:
(1)采购过程中串通报价(已完成开标(报价揭示)流程且存在串通报价行为);
(2)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取得中标(成交)资格(指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或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未取得中标(成交)资格但多次弄虚作假;
(3)违反报价(报价)承诺或者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
(4)履约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伪造施工、货物和工程检验、试验合格证明、报告、文件资料,虚假结算套取资金;
(5)企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5年:
(1)严重违法违规受到重大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2)引发严重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
(3)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生态损害赔偿等环保事件;
(4)恶意进行诬告陷害、转包或违法分包、违法挂靠、侵害中国中煤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利用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
(5)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相关情形;
(6)企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失信行为,按中国中煤供应商管理规定,在中国中煤范围内实施停用。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格法)
一、评审小组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决定是否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由经济、商务及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审价格法对各报价人含税价格进行排序(当报价人报价税率不一致且均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时,按不含税价格进行排序)。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审采用定性原则,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所有报价人进行排序。
三、评审程序
1.预备评审
(1)通过“供应商预警”“第三方查询”等功能将对报价人的关联关系进行审查。其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非招标项目报价;中国中煤以外的股东互相持股企业原则上不得同时参与报价。发现上述情形的将否决其报价;
(2)通过“供应商预警”功能对报价人的IP地址进行审查;其中,存在“报价IP地址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情形的将否决其报价,并按照串通报价行为列为中国中煤失信供应商;
(3)对报价人报价文件的作者属性进行审查,存在“报价文件作者属性异常一致”情形的将否决其报价,并按照串通报价行为列为中国中煤失信供应商(报价文件作者属性为通用属性,或与询价文件作者属性一致的除外);
(4)通过供应链平台“失信供应商查询”功能对报价人“是否为中国中煤失信供应商”进行审查,已列入中国中煤失信供应商的,将否决其报价;利用供应链平台相关功能或第三方工程查询等方式获取报价人法人、实际负责人(或控制人)信息,发现其为中国中煤失信供应商法人、实际负责人(或控制人)的,将否决其报价;报价人被列入采购人风险供应商的也将参照执行;
(5)对报价人报价保证金提交情况(如有)进行审查,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报价。
2.初步评审
(1)将对报价人报价文件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廉洁承诺书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基础响应资料进行审查;
(2)重点审查“法人及被授权人或联系人的邮箱、电话是否一致”“身份证地址是否一致”等情形,存在“法人及被授权人邮箱或电话一致,或身份证地址一致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不同报价人在报价阶段(不含注册信息)所留信息存在联系人相同(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均相同)或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情形的将否决其报价,并按照串通报价行为列为中国中煤失信供应商;
(3)对报价人的报价单进行审查,存在“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情形的将否决其报价,并按照串通报价行为列为中国中煤失信供应商。
3.资格评审
(1)按照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对报价人报价文件的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资格响应情况进行审查;
(2)报价人报价文件中未上传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或上传资料不合格的,将否决其报价。
4.详细评审
(1)按照询价文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对报价人报价文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
(2)报价人报价文件中未上传相关询价文件重要技术及商务要求(询价文件中已明确的否决条件)证明材料或上传资料不合格的,将否决其报价;
(3)当评审小组成员对资格要求(业绩证明、资质证书)、重要技术或商务要求响应情况等否决条件存在不同意见时,将对照询价文件充分核实。必要时可采用分别投票、推荐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议。
5.最终评审
(1)对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报价人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标准进行排序;
(2)经评审如遇“满足询价文件的报价人报价相同,且同时报价最低”的情况;由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商务、技术等综合情况,通过投票、推荐方式从报价最低且相同的报价人中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四、报价文件的澄清
(一)澄清原则
1.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报价人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在供应链平台线上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报价人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
2.评审小组可对需要报价人澄清的内容做出描述,必要时可与报价人现场(电话)沟通;
3.报价人拒绝澄清或澄清后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将否决其报价。
(二)报价金额澄清
1.对于报价含糊不清的、明显计算错误的或无法说明其合理性的,采购人将要求报价人进行报价澄清;
2.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小数点或单位等明显错误的除外),报价人需澄清确认: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分项报价表处的合计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为准,修正合计报价。
3.报价文件报价明细中存在明显漏项情形,且评审小组认为与询价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可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对分项报价进行调整,但报价人不得借此机会改变报价总价;若报价人调整分项报价导致报价总价改变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4.询价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分项报价明细,报价人报价文件中分项报价明显与询价文件要求有偏差的,评审小组可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对分项报价和总价进行调整,但报价人不得借此机会改变报价单价;若调整分项报价导致报价单价改变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5.报价文件报价明细中存在明显增项情形,且评审小组认为与询价文件要求无关的,可要求报价人将增项部分的报价从总价中予以扣减,并进行澄清;评审小组将按照澄清后价格进行评审;
6.对于报价文件中“报价部分”缺失的,评审小组可要求报价人澄清补充上传报价,报价人澄清的报价总价应与供应链平台中价格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将否决其报价。
(三)基础资料澄清
在评审过程中,如报价人上传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廉洁承诺书等基础资料(非否决条件的)不全面或不清晰的,评审小组可要求报价人需要进行澄清;
(四)否决条件澄清
在评审过程中,证明资料作为否决条件的,如报价人人为上传资料不清晰的可以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评审小组将不予澄清,直接否决报价。
(五)其他事项澄清
1.针对非否决条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报价人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要求有偏差的,报价人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澄清,澄清后仍不满足项目要求的,将否决报价;
2.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报价人报价低于其成本的,可以要求报价人限期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未在评审小组规定期限内做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视为报价低于其成本,可不推荐该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
(六)澄清文件的提交
报价人澄清文件原则应加盖报价人公司公章,因特殊原因无法加盖公章的须经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确认,按照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澄清日期截止前,扫描将清晰的PDF文件后,通过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网站上传。
五、合同授予
(一)本项目履行定标程序后确定成交人,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上公示采购结果。采购人原则上确定评审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因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选、不可抗力提出无法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或采购人依据其他合理理由认定不能选用评审排名第一成交候选人,可以按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选择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与采购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采购。
(二)无以上异常情况,公示期满,采购人将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签订合同时将查询成交人是否列入中国中煤失信供应商或采购人风险供应商。如成交人在此期间被列入中国中煤失信供应商或采购人风险供应商的,或由于其他原因处于停用状态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授予合同,并取消成交资格。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年度}年度${物资名称}
长期供货采购框架协议
甲方协议编号:${合同编号}
乙方协议编号:${乙方合同编码}
物资/项目名称:${物资名称}
甲 方:${甲方-交易方名称}
乙 方:${乙方-交易方名称}
甲方:${甲方-交易方名称}
地址:${甲方-相对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乙方-交易方名称}
地址:${乙方-相对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乙方-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双方建立持续和良好合作的目的,并共同减少交易成本、缩短交货前置期、提升服务、深化合作,双方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甲方从乙方采购本协议所列物资,获得优惠的交易条件,同时乙方同意按照下文所述条款和条件出售该物资并提供相应服务。
1、定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规定,下述措词在本协议中应有下述含义:
1.1本协议:指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年度}年度${物资名称}长期供货采购框架协议》及其附件。
1.2协议双方:指甲、乙双方。
1.3采购订单:指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框架下,就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格、付款、交货、运输、验收等具体事宜达成的采购订单。
1.4日:指日历天。本协议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本协议约定期间的最后一日是公休日或者法定休假日的,以公休日或者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1.5技术协议:指主要对产品所涉及的技术数据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技术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6工艺性试验:指乙方提供产品供甲方进行工艺方法、工艺参数的可行性或可加工性等而进行的试验,其目的是确定乙方所供产品的技术数据能否满足甲方的现场需要。
1.7物资价格波动依据:指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的,可作为证明乙方物资价格在公开市场上确实发生了波动的证明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有关机关或行业组织正式发布的影音、网络数据、书面文件等。
1.8价格调整文件:指任何一方向对方出具的申请调整物资价格的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中应当包括调价的原因、调价的幅度、调价的依据等内容。
2、供货范围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见本协议附件1 。
3、技术要求
3.1乙方供应的产品应符合甲方寻源时寻源文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或满足双方签订的相关技术协议要求,如两者不一致的,应按对乙方权利义务及乙方产品约束更为严格的标准、要求执行。
3.2甲方对乙方产品如有工艺性试验要求的,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工艺性试验。若乙方提供的产品需要通过甲方工艺性试验的,则乙方应先行与甲方签订技术协议,在其产品通过甲方工艺性试验后方能签订采购订单并正式供货。
3.3乙方供应的产品在工艺或原料方面有任何变更的,乙方须将该变更以及该变更可能对产品功能、特性、价格等方面的影响预先通知甲方,并先行咨询甲方该变更是否可能会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否则不得擅自变更。但经甲方同意的变更,并不能免除乙方就变更后所供应的产品仍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承担相应的技术及质量保证义务。
4、价格及支付
4.1本协议所供产品的价格,只规定了相应品种物资的单价,且单价均为含税到货价(包括包装、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保险、增值税、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产品价格见本协议附件1。
4.2本协议价格形式为:${A}
A.本协议所供物资价格为本协议有效期间的固定单价,在此期间,协议价格不因原材料价格波动等任何因素而做调整;
B.当本协议所供物资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甲、乙双方均可在提供物资价格波动依据的情况下,向对方发出价格调整文件,启动价格调整,价格调整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则按调整后的协议价格执行。价格调整规则详见附件1。
4.3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协议价格中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可以按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含税金额,以乙方开具发票时的税率为准进行结算和支付。
4.4本协议履行期间所发生的采购订单,甲方按下列方式分阶段向乙方支付货款:
| ${支付节点名称} | ${支付期限(多少天内)} | ${支付比例} | ${支付单据} |
| 采购订单生效后 | 60 | | 采购订单 |
| 合同签订生效后 | 60 | | 采购订单 |
| 乙方发货前 | 60 | | 采购订单 |
| 到货签收后 | 90 | | 验收单、发票 |
| 到货验收合格后 | 90 | | 验收单、发票 |
| 质保期结束后 | 90 | | 收据 |
| 质保金(一次性无息支付) | 90 | | 收据 |
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交付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如乙方交付发票不符合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采购订单
5.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根据实际采购需求与乙方达成采购订单并按采购订单办理结算付款。
5.2甲方向乙方发送“订单”并同步通知乙方,乙方须在${72}小时内对订单进行确认。乙方未在前述时限内确认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该订单,甲方有权就该订单另行寻求第三方供应商,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6、供货区域及数量
6.1乙方供货区域为采购订单列明的甲方指定地点。
6.2本协议附件列明的数量仅为暂定数量,甲方实际订货量以采购订单为准,订货数量随甲方采购计划变化而调整。在甲方需求量增大时,乙方应保证满足甲方的采购需求。
6.3乙方应当按照采购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得规定最低订货量或收取“零散订货”额外费用。
6.4甲方最终结算数量以本协议履行期间所发生的采购订单项下验收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
7、装箱与运输
7.1乙方应对采购订单项下的货物采取适用于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锈蚀、防撞击的包装,按采购订单要求及时装运产品,并向甲方及时提供发运明细。
7.2乙方应在产品发运时,将产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如有)等附随文件随同产品一并发运。
8、质量与权利保证
8.1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为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单签发日后${12}个月或不少于货到现场后${18}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易耗件除外),在此期间内如发生质量问题,适用${国家标准、本合同及技术协议(如有)规定要求不符,或存在显性或潜在质量瑕疵等无法满足甲方采购需求的情形}标准质保条款,乙方负责维修或调换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8.2乙方保证其产品质量、性能符合甲方寻源文件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生产经营和现场使用的要求,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体系的要求,并对产品质量承担保证义务。
8.3乙方保证其产品为全新且表面及内部均无瑕疵的合法合规原装产品,所有材料和工艺应适合甲方采购目的以及甲方预定的特定用途,在设计、材料或工艺方面不存在缺陷,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现场技术、安全使用等要求。乙方保证采购渠道合法正当。
8.4甲方对乙方产品提出质量异议的,乙方接到甲方质量异议信息后应在${72}小时内作出反应,按甲方要求到达现场处理,并在处理完毕后及时告知甲方。
8.5如乙方供货质量不能达到本协议及采购订单约定的标准、不符合相关技术协议要求,或存在显性或潜在质量瑕疵等无法满足甲方采购需求的情形,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处置:
8.5.1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自行承担不合格产品货款、运费和其他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8.5.2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产品直至符合本协议及采购订单约定的标准、相关技术要求为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5.3有权单方以按质论价的方式,以降低产品价格(按甲方确认价格执行)的方式接收乙方交付的产品。
8.6乙方保证对所供产品享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如有),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抵押、质押、留置、知识产权等他项权利,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制政策等规定,不存在影响乙方履行其供货义务的重大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法院查封和强制执行事项。如果存在或发生,乙方必须立即自付费用予以妥善处理,保证本协议和采购订单继续履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更换产品、消除影响。如果乙方不及时妥善处理,对甲方造成实质不利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和采购订单,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7乙方保证其产品应当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电力新能源}(煤矿/煤化工/煤矿装备/电力新能源/其他行业)安全生产资格和功能要求,乙方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
8.8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察,乙方应当提供必要的配合。
9、验收
9.1验收标准按照本协议和采购订单执行。如果对验收标准有争议的,由甲方确定验收标准。
9.2产品发货前${3}个工作日,乙方须通知甲方准备验收。若乙方不能提供合格的质量保证文件,则甲方有权解除采购订单、终止采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3在产品到达现场后开箱验收之前,甲方不得使用产品或其任何部分。
9.4甲方在签收产品之前,应对产品进行数量和外观等方面的全面检查,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损坏或短缺,甲方有责任保护现场并拍照,立即填写货损情况证明,责成运输单位负责人或乙方代表签字,并通知乙方。
9.5甲方代表和乙方代表于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在甲方的验收地点根据乙方提供的清单进行开箱验收,并根据实际验收情况由双方代表签署验收单。如乙方代表不能按时赴验收地点开箱验收的,甲方代表有权自行开箱验收,且验收结果对乙方有效。
9.6若产品在验收时发现数量短缺或损坏的,应在签署验收单时列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补足或更换,并承担因补足或更换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10、技术合作与服务
10.1甲、乙双方密切合作,及时通报产品价格、供货情况、付款、产品质量、新产品开发、用户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10.2甲方在乙方开发出符合甲方需求的新产品后,有权对新产品提出检验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样件、样品并交给甲方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验,检验费用(如涉及)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或现场服务。乙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技术人员不能满足甲方所需的技术支持或现场服务要求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因人员撤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甲方违约责任
11.1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无故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的,从逾期超过三个月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计算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11.2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已发生的采购订单总价款的5%。
12、乙方违约责任
12.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逾期交货货值金额的${0.2}%承担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5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该采购订单。
12.2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存在显性或潜在质量瑕疵等无法满足甲方采购需求的,甲方除有权按8.5款采取退货、换货或按质论价等方式处置以外,每出现一次,乙方还应按该采购订单金额的${1}%承担违约金。
12.3乙方不能履行或者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不能履行生效的采购订单,或者乙方无故终止采购订单的,甲方有权解除该采购订单,且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该采购订单款项,并按该采购订单金额的${20}%承担违约金。
12.4乙方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放弃预订单或者无故终止采购订单的,将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按已发生的采购订单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本协议自甲方的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解除,解除前已经生效且未履行完毕的订单继续履行完毕,未生效的订单不再履行,甲方有权另行寻找第三方供应商。
12.5除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或终止采购订单及/或本协议外,乙方依据本协议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按采购订单及/或本协议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此外,乙方依据本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因采购订单及/或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减轻或免除。
12.6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3.3条的约定经甲方同意而将供应产品在工艺或原料方面进行任何变更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采购订单,并要求乙方按照已发生的采购订单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覆盖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的所有损失得到弥补为止。
12.7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8.4条的约定及时对甲方的质量异议进行响应的,可视为乙方产品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12.2条约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12.8乙方依据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已发生采购订单总价款的20%,但如果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为止。
12.9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任何一笔应付乙方的货款里扣除并告知乙方。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避免并克服的客观事件,以及经本协议双方同意的其他直接影响本协议履行的事件。
13.2本协议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本协议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在违约行为之后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不免除该方违约责任。
13.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4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13.5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对于本协议已经履行的部分,本协议双方应协商谋求合理公正的解决,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以减少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14、争议的解决
14.1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均系纳入央企间法律纠纷解决机制的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共同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调解。
若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第${A}种方式解决:
A.向${向【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位于${仲裁委员会地点}的${仲裁委员会名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在诉讼/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协议双方均应继续履行。
14.3本条的效力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解除、无效或被撤销受到影响。
15、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5.1本协议签章选择:${A}
本协议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煤易签”(域名为:https://ego.chinacoal.com/ca_zmyg)上凭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以电子签名形式加盖其电子章(“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自签署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电子数据形式储存在“中煤易签”中,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协议一式${5}份,甲方${4}份,乙方${1}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为:${b}
a.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期}起(含当日)至${合同失效期}止(含当日)。
b.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
15.2对本协议的修改和变更,须经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15.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解除:
15.3.1若乙方供应的产品存在显性或潜在质量瑕疵等无法满足甲方采购需求的情形或乙方未按采购订单规定的期限交货,且已影响到甲方的生产建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采购订单,并提出索赔要求;
15.3.2其他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事实成就时;
15.3.3协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15.4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若被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甲方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失信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自认定之日起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本协议已履行部分应由甲方和寻源发起部门核实确认,按照甲方确认的结果支付价款,否则不予支付任何价款;本协议内容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5.5如本协议项下采购订单约定执行期限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则本协议有效期顺延至本协议项下所有采购订单执行结束。如本协议和本协议项下采购订单规定的期限(如质保期等)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则本协议有效期顺延至本协议和本协议项下采购订单规定的期限结束。本协议有效期顺延以上述约定中较晚结束的时间为准。双方同意,本协议按照上述约定在有效期的顺延期间时,第5.1款不再执行,双方不再达成新的采购订单。
15.6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主体事项的完整协议。如本协议与附件内容不一致的,应以本协议为准。
15.7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采购事宜以采购订单为准。
16、其他约定
16.1为方便信息传递,甲、乙双方确认以下联系方式作为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指定的联系方式。本条所列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为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信息、指令、通知、文件、资料及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发出的法律文件的可送达的有效地址。
16.2如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前3日告知另一方,否则应承担因无法顺利送达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甲方:
1.与本框架协议相关请联络
电子邮箱:${框架协议电子邮箱}
联系人:${框架协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框架协议联系电话}
2.与采购订单相关请联络
电子邮箱:${采购订单电子邮箱}
联系人:${采购订单联系人}
联系电话:${采购订单联系电话}
乙方:
电子邮箱:${乙方-联系邮箱}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名称}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方式}
通过电子邮箱传递相关协议、文件的,应在邮件发送后立即联络对方联系人查收。
附件:1.产品及价格明细(产品价格调整规则);
2.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其他附件${其他附件名称}。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签名):
签订日期:
***
联系人:
电 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1
A产品及价格明细
| 序号 | 物资描述 | 品牌 | 单位 | 暂定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暂定合计(含税人民币元) | |
B(产品调价规则)
【 无 】
附件2
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 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 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五条 监督与举报
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渠道:
甲方设立举报电话:<甲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甲方举报邮箱>,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乙方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举报处理:
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
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
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
(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
(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
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六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甲方签名): 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技术规范书
货物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
| 1 | 上托辊|021001030024|鳞斗干渣机|GLD22 | | 个 | 80 | 13% | 轴承哈瓦洛 |
| 2 | 下托辊|021001040042|鳞斗干渣机|GLD22 | | 个 | 80 | 13% | 轴承哈瓦洛 |
| 3 | 下托辊|021001040041|鳞斗干渣机|GLD22 | | 个 | 80 | 13% | 轴承哈瓦洛 |
| 4 | 压带辊|021001030025|鳞斗干渣机|GLD22 | | 个 | 20 | 13% | 轴承哈瓦洛 |
| 5 | 改向托辊|Ф133mm×L750mm|波纹挡边输送机 DJ6550-12/90 辊轴头直径为18mm丝杆、轴头丝杆长50mm | | 根 | 50 | 13% | 轴承哈瓦洛 |
| 6 | 水平托辊|Ф89mm×L750mm|波纹挡边输送机 DJ6550-12/90 辊轴头直径为18mm丝杆、轴头丝杆长50mm | | 根 | 50 | 13% | 轴承哈瓦洛 |
| 7 | 竖辊|Ф89mm×L100mm|波纹挡边皮带机 DJ6550-12/90 辊轴头直径为20mm、轴头总长80mm,轴头处螺纹为M18mm×80mm | | 个 | 30 | 13% | 轴承哈瓦洛 |
| 8 | 水平托辊|Φ89mm*L600mm|称重给料机 MFC-500 辊轴头直径20mm、轴头长17mm、轴头加装防脱落轴肩 | | 个 | 50 | 13% | 轴承哈瓦洛 |
| 9 | 托辊|φ80mm*850mm|给煤机|DPG100|卡槽深14mm | | 根 | 50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0 | 托辊|φ80mm*830mm|给煤机|DPG100|卡槽深14mm | | 根 | 50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1 | 防磁托辊|Φ133*Φ465|B1600*27.3M | | 只 | 20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2 | 缓冲托辊|Φ133*465 Φ25|1200mm皮带机 | | 个 | 50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3 | 下水平托辊|Ф133mm×L1400mm|输煤皮带机 DTII-05 辊轴头直径为30mm、轴头长17mm、轴头加装防脱落轴肩 | | 根 | 200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4 | 上调心托辊|Ф180mm×Ф110mm×L500mm|输煤皮带机 DTII-05 辊轴头直径为30mm、轴头长17mm、轴头加装防脱落轴肩,辊两端加防尘、防淋密封措施 | | 根 | 100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5 | 槽型托辊|Ф133mm×L465mm|输煤皮带机 DTII-05 辊轴头直径为30mm、轴头长17mm、轴头加装防脱落轴肩,辊两端加防尘、防淋密封措施 | | 根 | 600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6 | 下调心托辊|Ф108mm×Ф192mm×L680mm|输煤皮带机 DTII-05 辊轴头直径为30mm、轴头长17mm、轴头加装防脱落轴肩,辊两端加防尘、防淋密封措施 | | 根 | 100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7 | 螺旋托辊|φ133mm×1400mm|带式输送机 DTII | | 个 | 30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付款方式:签订一年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合同。根据实际到货量据实结算。
第六章 报价文件响应格式
报价文件
询价书编码:***
报价人全称:***
日期: 二〇 ** 年** 月**日
目 录
一、报价函
二、分项报价单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报价人其他证明文件
六、报价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如有)
七、技术支持资料(如有)
八、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如有)
九、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报价函
致: 中煤哈密发电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遵守询价文件的规定同时作出如下承诺(详见下表),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 项目(标段)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
| 报价金额(含税) | 小写: (单位:元) 大写: 其中增值税税率: |
| 报价金额(不含税) | 小写: (单位:元) 大写: |
| 报价保证金(如有) | |
| 交货期 | |
| 备注 | |
2.我方的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分项报价表;
(3)报价保证金(如适用);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报价人其他证明文件;
(7)报价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如有);
(8)技术支持资料(如有);
(9)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如有);
(10)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我方承诺响应《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内容。
8. (其他补充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 ),系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 )代表我单位办理与 中煤 公司 的谈判/签订(续签)等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在授权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消失;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有效期:
***至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价附本人身份证)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价)
注:1.身份证关键信息应清晰可辨,否则报价无效;
法定代表人报价,仍须填写本页,可不填写被授权人。
单位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
二、分项报价单
分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含税单价 (元) | 含税总价 (元) |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
| 1 | 上托辊|021001030024|鳞斗干渣机|GLD22 | | 个 | 80 | | | 13% | 轴承哈瓦洛 |
| 2 | 下托辊|021001040042|鳞斗干渣机|GLD22 | | 个 | 80 | | | 13% | 轴承哈瓦洛 |
| 3 | 下托辊|021001040041|鳞斗干渣机|GLD22 | | 个 | 80 | | | 13% | 轴承哈瓦洛 |
| 4 | 压带辊|021001030025|鳞斗干渣机|GLD22 | | 个 | 20 | | | 13% | 轴承哈瓦洛 |
| 5 | 改向托辊|Ф133mm×L750mm|波纹挡边输送机 DJ6550-12/90 辊轴头直径为18mm丝杆、轴头丝杆长50mm | | 根 | 50 | | | 13% | 轴承哈瓦洛 |
| 6 | 水平托辊|Ф89mm×L750mm|波纹挡边输送机 DJ6550-12/90 辊轴头直径为18mm丝杆、轴头丝杆长50mm | | 根 | 50 | | | 13% | 轴承哈瓦洛 |
| 7 | 竖辊|Ф89mm×L100mm|波纹挡边皮带机 DJ6550-12/90 辊轴头直径为20mm、轴头总长80mm,轴头处螺纹为M18mm×80mm | | 个 | 30 | | | 13% | 轴承哈瓦洛 |
| 8 | 水平托辊|Φ89mm*L600mm|称重给料机 MFC-500 辊轴头直径20mm、轴头长17mm、轴头加装防脱落轴肩 | | 个 | 50 | | | 13% | 轴承哈瓦洛 |
| 9 | 托辊|φ80mm*850mm|给煤机|DPG100|卡槽深14mm | | 根 | 50 | |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0 | 托辊|φ80mm*830mm|给煤机|DPG100|卡槽深14mm | | 根 | 50 | |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1 | 防磁托辊|Φ133*Φ465|B1600*27.3M | | 只 | 20 | |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2 | 缓冲托辊|Φ133*465 Φ25|1200mm皮带机 | | 个 | 50 | |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3 | 下水平托辊|Ф133mm×L1400mm|输煤皮带机 DTII-05 辊轴头直径为30mm、轴头长17mm、轴头加装防脱落轴肩 | | 根 | 200 | |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4 | 上调心托辊|Ф180mm×Ф110mm×L500mm|输煤皮带机 DTII-05 辊轴头直径为30mm、轴头长17mm、轴头加装防脱落轴肩,辊两端加防尘、防淋密封措施 | | 根 | 100 | |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5 | 槽型托辊|Ф133mm×L465mm|输煤皮带机 DTII-05 辊轴头直径为30mm、轴头长17mm、轴头加装防脱落轴肩,辊两端加防尘、防淋密封措施 | | 根 | 600 | |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6 | 下调心托辊|Ф108mm×Ф192mm×L680mm|输煤皮带机 DTII-05 辊轴头直径为30mm、轴头长17mm、轴头加装防脱落轴肩,辊两端加防尘、防淋密封措施 | | 根 | 100 | |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17 | 螺旋托辊|φ133mm×1400mm|带式输送机 DTII | | 个 | 30 | | | 13% | 轴承为哈瓦洛 |
| 含税总计 | | | | |
单位公章: 报价人(签字): 联系电话: 货期: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商务条款响应偏差表
| 序号 | 询价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报价文件响应情况 | 偏差说明 |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2.技术条款响应偏差表
| 序号 | 询价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报价文件响应情况 | 偏差说明 |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报价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报价人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属于否决事项的重要技术及商务条款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将否决其报价。
四、资格证明文件
报价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按询价文件第一章第三条资格要求内容提供)
五、报价人其他证明文件
(一)业绩(如适用)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 序号 | 用户 名称 | 项目 名称 | 项目内容 (包括同类项目,产品名称、型号等) | 合同有效金额(万元) | 签订日期 |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 报价文件页码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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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注:上述业绩应按照询价文件第一章第三条资格要求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制造商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制造商名称:
(2)总部地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 值:
(5)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2. (1)关于制造报价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2)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
3. 本制造商生产报价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
始日期等):
4. 近3年报价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5.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供应商
6. 制造商是否为中国中煤所属企业(如有):
7.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三)认证证书或专利等证书材料(如有)
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适用)
2.报价供应商专利技术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如适用)
3.其他
六、报价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如有)
七、技术支持资料(如有)
八、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如有)
九、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七章、其他格式(如需使用)
1. 异议函
异 议 函
一、异议供应商基本情况
异议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二、异议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询价文件获取日期:
三、异议事项具体内容
异议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证明材料(涉及非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具体内容,应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
四、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
投 诉 书
一、投诉人基本情况
投诉人名称(盖章):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询价文件获取日期:
三、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证明材料(涉及非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具体内容,应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四、投诉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注: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1.异议函扫描件;2.异议答复书扫描件;3.授权委托书(如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