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厂站绿化设施养护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厂站绿化设施养护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克拉玛依市 | 采购单位 | 克拉玛依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厂站绿化设施养护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厂站绿化设施养护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HD(服招)2026-02)
一、招标条件
厂站绿化设施养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5万元,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站绿化设施养护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对水务公司风城水库、阿依库勒水库、三坪水厂、公司机关四个场所进行绿化的日常维护工作,对水务公司所有场所共计17家进行林木害虫防治、蚊蝇消杀工作,对三坪水厂清水池周边约44颗树木进行移栽,约230株灌木进行清除或移栽。
范围:厂站绿化设施养护。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厂站绿化设施养护)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4、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申请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次采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2月24日00:00到2026年3月1日23:59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线下开标投标人无须办理CA)。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11:00
递交方式: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纸质版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3月17日11:00
开标地点: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厂站绿化设施养护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招标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向招标人提供售后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
3、请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前往“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xjygcg.com/对平台操作,如有疑问可拨打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991-4182346,平台确保对投标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后购买招标文件。
4、标书资料费400元/份,只接受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在线支付。通过其他方式(电汇或网银等)支付标书资料费的,因我公司无法及时确认而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投标人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200元标书下载服务费,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资料费、标书下载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拉玛依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克拉玛依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永红路6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
电 话:***
邮 箱:772405412@qq.com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HD(服招)2026-02)
一、招标条件
厂站绿化设施养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5万元,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站绿化设施养护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对水务公司风城水库、阿依库勒水库、三坪水厂、公司机关四个场所进行绿化的日常维护工作,对水务公司所有场所共计17家进行林木害虫防治、蚊蝇消杀工作,对三坪水厂清水池周边约44颗树木进行移栽,约230株灌木进行清除或移栽。
范围:厂站绿化设施养护。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厂站绿化设施养护)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4、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申请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次采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2月24日00:00到2026年3月1日23:59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线下开标投标人无须办理CA)。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11:00
递交方式: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纸质版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3月17日11:00
开标地点: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厂站绿化设施养护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招标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向招标人提供售后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
3、请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前往“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xjygcg.com/对平台操作,如有疑问可拨打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991-4182346,平台确保对投标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后购买招标文件。
4、标书资料费400元/份,只接受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在线支付。通过其他方式(电汇或网银等)支付标书资料费的,因我公司无法及时确认而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投标人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200元标书下载服务费,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资料费、标书下载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拉玛依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克拉玛依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永红路6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
电 话:***
邮 箱:7724054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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