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某单位食堂2物资(副食类)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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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某某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某单位食堂2物资(副食类)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新疆芝柏商贸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 XZJ266-017-ZK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某单位食堂2物资(副食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芝柏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韶山街308号车间5栋 报价(综合单价合计):***.16(元) 93.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某单位食堂2物资(副食类)采购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某单位食堂2物资(副食类)采购项目 副食品 副食品,详见招标文件 1 ***.1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锦丽,施洁,杨晓宇,董玲,周海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全面放开招标代理费,由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某某单位
地 址:某单位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食堂2(副食类)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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