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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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YLZB-2026-13-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5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 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的整体运营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到2026年03月04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2026年03月04 日19时30分在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 室)领取磋商文件。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流通许可证》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网页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查询需清晰体现供应商名称及查询时间),以 上资料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到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9日11 时 00分 递交方式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1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9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16 室) 七、其他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N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第17次党组会议批准通过,采购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 州中级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按照招标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该项目采购进 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XYLZB-2026-13-FW 3、项目地址: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4、采购需求: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的整体运营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服务 需求。 5、预算金额:约105万元,本项目预算单价金额35元/人/天(其中服务费10元/人/天,早 餐7元/人/天,午餐18元/人/天),包含内容:食材采购费用、劳务工资、低值易耗品采购费 用(其他事宜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就餐人数约150人,最终按实际刷卡就餐人数为准, 按月据实结算。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7、本项目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 三、领取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2026年03月04日19时30 分在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领取 磋商文件。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 证》、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 处罚期内)的网页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查询需清晰体现供应商名称及查询时间),以上资料携带复印件加盖 公章(一式贰份)到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2、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1000.00元(贰万壹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2026年03月09日11 时00 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 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 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等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鑫耀览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路支行,账号:806210012010104757580,开户行号: 402885000563),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 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5、本招标项目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日期:2026年03月09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版递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6年03月09日11时00分 磋商地点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16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 联系人:韩女士 索女士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昌吉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 联系人: *** 电 话: 15909946386 电子邮件: 117310488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系功有〈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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