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塔城地区 发布日期: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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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塔城地区 采购单位 额敏县住建系统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额敏县住建系统2026年度各类工程项目相关服务工作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为进一步规范额敏县住建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升工程咨询、招投标代理、监理、结算审计等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保障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额敏县住建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资质要求、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服务机构,承担额敏县住建系统2026年度各类工程项目的相关服务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服务类别及范围
(一)服务类别
1.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控制价编制、结算审计);2. 招投标代理机构;3. 工程监理机构;4. 工程勘察机构;5. 工程测绘机构;6. 技术咨询机构(可研、水保、环评等);7. 施工图设计机构;8. 建筑材料检测机构等。
(二)服务范围
额敏县住建系统负责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改造等采购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全过程工程监理、结算审计等相关服务。
(三)服务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服务期内已委托未完成的项目,中选机构需继续履行服务职责至项目全部办结。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本次遴选对上述服务机构均设置基本条件,各类别另设专项资质及能力要求,参选机构须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及对应类别专项条件,且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服务业务。
(一)通用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对应遴选类别的服务内容;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的查询结果截图);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半年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技术能力,配备稳定的专职服务团队;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同一类别的遴选;
6. 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项目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二)各类别专项条件
1. 招投标代理机构
(1)已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及相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登记备案;
(2)具有独立的办公室、开标室、评标室及监标室,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专职从业人员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登记不少于5名,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备案不少于3人,且均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书;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3年及以上招投标代理从业经验,熟悉住建系统项目采购流程,且同时具备一级造价师、中级工程师及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建议评估此项复合型要求的必要性);
(4)近3年有至少5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业绩(提供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1)造价机构需在四库一平台备案,外地造价机构需在本区完成备案(提供进疆备案册);一级造价师需提供在四库一平台、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备案或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本单位注册的截图;
(2)团队人员:一级造价师不少于3人(专业与工程造价业务相符);项目负责人为一级造价师+中级职称,且项目负责人承诺服务期内在项目所在地开展工作;复核人员为一级造价师+高级职称;
(3)掌握清单计价规范、现行定额及相关政策文件;熟练使用广联达等造价专业软件;能独立提供概算、预算、结算、全过程造价控制等服务;
(4)人员数量:项目组不少于4人,满足全过程造价咨询或结算审核的岗位分工需求;
(5)近3年有3-5项政府投资/市政类工程造价咨询业绩(附合同、审核报告、定案表等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 工程监理机构
(1)监理机构在本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监理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本单位注册,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及监理培训证书,且有市政工程项目监理经验,正式承接我局项目时原则上不允许有在建项目;监理员具备相应从业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近3年有至少3项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相关不良执业记录;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至少有1项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且无工程质量事故相关不良记录;
(4)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工程勘察机构
(1)勘察机构在本区注册持有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如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等),资质等级为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市政项目需要的各专业技术人员(如钻探、测量、试验等)持有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勘察从业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近3年有至少3项市政工程勘察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至少有3项市政工程项目勘察业绩,且无工程质量事故相关不良记录;
(4)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 工程测绘机构
(1)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资质等级为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关键岗位人员(如测量、制图、质检)需具备相应上岗证书或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近3年内完成的至少2项市政基础设施测绘项目(如地形图测绘、规划测量、竣工测量、房产测绘等)业绩证明;
(4)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 技术咨询机构(可研、水保、环评等)
(1)具备工程咨询单位建筑或市政对应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特定专项咨询资质/能力(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等);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领域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团队核心成员需具备与咨询内容相匹配的专业背景和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近3年内完成的2-3项同类或相似的技术咨询服务(如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评估论证、专项方案编制等)成功案例,案例应提供合同及成果通过评审/审批的证明;
(4)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 施工图设计机构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市政行业,资质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工程师资格及高级职称,各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应具备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近3年内完成的2-3项300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设计业绩,必须提供业绩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关键证明;
(4)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 建筑材料检测机构
(1)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事业单位或合伙企业),必须持有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需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市政工程材料专项,需具备市政项目所需检测材料相对应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能力,完成区内建设工程检测业务备案(资质在有效期内);
(2)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企业所拥有的检测仪器设备(功能、量程、精度)及配套设施,必须满足其资质范围内全部必备检测参数的要求,拥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的检测试验场所,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定/校准,并处于有效状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近3年内在新疆或类似气候区域完成的2-3项建筑材料检测业绩证明(如合同、报告摘要),要求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检测服务方案》,包括组织计划、流程、与施工进度的配合措施、应急机制等,明确样品接收、现场检测、报告出具等环节的响应时间承诺。鼓励在本县或周边设有实验室或分支机构的机构参与;
(4)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允许两家企业联合申请。
三、参选机构报名资料清单(需包含服务费标准)
请按以下顺序准备资料,一式3份(1正本、2副本),所有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编目、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密封袋封边处加盖单位公章)。
1. 报名与资格文件
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服务机构遴选报名表(自行制作,需清晰体现以下内容:机构基本信息、拟投入团队配置、近3年业绩清单、联系方式、本项目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报价(或计费方式)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若委托代理人报名,需额外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 资质与信用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相关资质证书、备案证明等复印件(以上原件备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图(注:查询时间需在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内)
3. 财务与人员文件
 近3年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近半年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专职从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专职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项目团队配置明细表(含姓名、岗位、证书、从业年限等)
4. 业绩与承诺文件
近3年代表性业绩证明材料(如: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成果文件等关键页复印件)
 服务承诺书(需包含:廉洁从业承诺、保密承诺、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响应时限、服务费收取标准及对应的服务内容承诺等)
5. 其他资料
 参选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7日(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项目办公室(红花路142号);
联系电话:******);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报名资料,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递交,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五、遴选评审方式
1. 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建专项评审小组,对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机构不得进入评审环节,初审结果将以电话等形式告知;
2. 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分指标包括机构资质、综合实力、专业团队配置、过往业绩、服务方案、信誉状况、报价合理性等;
3. 根据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各服务类别中选机构名单,每个类别中选机构数量根据实际报名合格情况及工作需要确定;
4. 若某一类别报名合格机构数量不足3家,将终止该类别遴选工作,另行发布遴选公告。
六、结果公示及后续事宜
1. 遴选结果将在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 公示无异议后,2026年度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各类工程项目,将从本次中选机构中择优委托,具体项目根据实际需求签订单项服务合同;
3. 中选机构在服务期内若出现违法违规、服务质量不达标、无故推诿业务等情形,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终止框架协议,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其列入额敏县住建系统服务机构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额敏县住建系统各类项目相关遴选活动。
七、其他说明
1.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评审费用,参选机构因报名、评审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自身承担;
2. 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本次遴选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实际工作需要,可对遴选事项作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3. 参选机构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地址:额敏县红花路142号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4日 
供稿丨王枫尧
编辑丨冯雨婷
审核丨艾国
终审丨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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