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主楼部分客房修缮工程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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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新疆大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主楼部分客房修缮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主楼部分客房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6202603102532663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报价起止时间:2026-03-10 17:49 - 2026-03-13 18:00
采购单位:新疆大学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需完全响应采购需求
附件: 造价文件.zip
图纸.zip
(最终版)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主楼部分客房修缮工程-竞价文件.docx
响应附件要求:完全响应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天山区 胜利路街道 胜利路666号新疆大学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主楼部分客房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6202603102532663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报价起止时间:2026-03-10 17:49 - 2026-03-13 18:00
采购单位:新疆大学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主楼部分客房修缮工程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房屋修缮; 描述:报价(一次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招标投标报价:本工程不因国家政策和信息价变化等因素调整投标综合单价,投标单位应将以上风险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并在响应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材料的要求:在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需在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填写《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主楼部分客房修缮工程项目主材设备品牌表》内容并响应主材参数要求,上述内容需在响应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采购需求: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主楼部分客房修缮工程; 次要参数要求: | 1次 | ***.10 | - |
买家留言:需完全响应采购需求
附件: 造价文件.zip
图纸.zip
(最终版)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主楼部分客房修缮工程-竞价文件.docx
响应附件要求:完全响应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天山区 胜利路街道 胜利路666号新疆大学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工期要求 | 自开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每延误一天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合同价的1%),逾期违约金金额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0%,达到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同时向发包人赔偿因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见下文);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见下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下文);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在近3年至少担任过2个及以上类似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在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三项缺一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有效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满足三项和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须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书面声明(提供有效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投标单位近三年(2023年2月~至今)内至少独立承担过3项及以上的类似(装修类)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三项缺一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有效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满足三项和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 5.本工程不分标段,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向招标单位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额的20%; 6.针对该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供近期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 |
| 项目内容及需求 | 1、具体工程量和做法详见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主楼部分客房修缮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 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其中面向中小企业份额为100%。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
| 支付方式 | 开工进场10日并合同签订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75%;工程经结算审计后,以审计结果为准,付款至审计价的97%,留3%(卫生间、厨房防水工程占20%),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无息给予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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